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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职场>7、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李文忠之所以决定将姚光启送到朱棣那里,是由于他认为送到朱棣那里,不管对自己还是对姚光启,都是最好的选择。对自己来说,主要是出于个人因素,在当年李文忠追随朱大老板创业的时期,他便与老四朱棣关系很好,李文忠的儿子李景隆跟朱棣更是一起撒尿和泥无话不说的玩伴,更深一层的关系是,由于朱棣跟李景隆年纪相仿,所以李文忠有空的时候会给两人同时讲授兵法,而且讲授的方式也很特别,是结合自己的实战来传授。xǐυmь.℃òm

  应该说李文忠的教学方法是十分超前的,因为放眼现代,就连最受推崇的卡耐基教育,也是以案例教学为基础的,这种教育方式被公认为是最先进的。

  让李文忠欣慰的是,自己的儿子李景隆还算聪明,学兵法很快,果真遗传了自己的基因,但更让李文忠惊讶的是朱棣,这小子不光机灵,天分很高,一点就通,比自己的儿子李景隆学的要好,而且还能举一反三,将自己的战例与汉唐名将的战例进行对比,有时提出的一些非常大胆的想法,连李文忠听了都十分的佩服。李文忠当年就曾断言,将来只要给朱棣这小子平台施展,他肯定有大作为。

  有了可靠的私人关系,李文忠相信,朱棣绝不会卖了自己去换取富贵的,更何况朱棣已经是藩王了,出卖了自己也换不到更大的富贵,因为太子之位早已经定了,所以交给朱棣是安全的。

  还有一层原因,是李文忠虽然没有把握的但却想试一试的,他看出老四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因为儿子李景隆有时候会说,朱棣刻意结交网罗一些青年才俊,而且为了延揽这些青年才俊,朱棣是下了功夫和血本的。而那些被朱棣网罗的青年才俊,有武艺高强的、有深通兵法的、有研究奇怪机关的(在当时科学家属于稀有动物),甚至还有研究五行、天命、禅理、相术全能的杂项人才,一个藩王,搜罗这些人干什么?

  总之,不管老四是出于什么目的搜罗这些才俊,在李文忠看来,这个姚光启是个人才,应该能符合朱棣的胃口,他相信老四会接纳姚光启的。

  所以在姚光启进入到李文忠的书房之后,李文忠第一句话就是:“过一会,有人会将你送走。”

  这句话太过突然了,姚光启完全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他原本怀着极大的希望和热情,连进来后如何求曹国公救养父的话都已经想好了,但李文忠完全没给自己求助的机会,直接浇灭了他的希望。

  他的脸涨的通红,死死的咬着牙,嘴唇都渗出了血珠,他瞪着眼睛死死的盯着李文忠,一眨不眨的盯着李文忠,似乎要看穿这个人一样。

  姚光启不想放弃,如果不能救出养父养母,他就会彻底失去这个家,那还谈什么报答养父母的恩情,姚光启完全不能接受李文忠刚才的话,他已经顾不得长幼尊卑,质问李文忠:“您刚才不是答应我要救出我家人吗?”

  李文忠苦笑一下,心想,你这孩子哪里能理解我的苦衷,他用很平和的语气说道:“我当时不是说慢慢来吗?你爹被定的是参与谋反的大罪,这个罪,很难翻过来。这两天我尽量调他的卷宗看一下,如果有可能,还是要帮你们一把的。就算是不能救出来,也尽量把罪名减到最低。你家应该暂时不会有人去抄家了,可以暂时安静几天。但你不能在我这里了,因为锦衣卫已经盯上了你,如果你继续在这里,我就没法避嫌,就很难帮你了。”

  李文忠的话充满了职场技巧是不是,既把问题和责任推了出去,又没把话说死,给对方留了一线希望,更重要的是,这个理由听起来还有些合理。

  姚光启自然不知道李文忠心里的各种盘算和心思,但他觉得李文忠的话似乎有些道理,将自己送走,或许真的是因为出于避嫌的考虑,但姚光启不放心,他不能放过任何一丝机会,“你们要把我送到哪?我走了,你真的还会继续帮我伸冤吗?”

  李文忠又是一丝苦笑:“把你送到一个大人物那里,比我还大的人物,他足以保证你的安全,或许,对救你养父母来说,他的帮助会比我更大。”

  换位思考,如果我们从李文忠的角度出发,这样处理问题是没有问题的,这两年朱老板对功臣的清洗越来越激烈,他李文忠也算位高权重,胡惟庸倒了,他就是最显眼的。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走错一步。

  所以就算帮人忙,也要自保为先,别弄的忙没帮上,自己先搭进去了,但从姚光启的角度来看,李文忠则有些推卸责任的意味,你已经是身为国公了,比你还大的官,难道是王爷?他不太相信,李文忠会将自己送到一个王爷那里。那样做不是等于在高发自己吗?

  姚光启已经打定主意,如果确定李文忠不会继续帮自己,他还会去告那个受贿的锦衣卫,他要把这个案子弄大,最好弄到皇帝那里去,最好自己能见到皇帝,当面向皇帝告状伸冤。

  带着疑问的姚光启开始了下一段不确定的旅程,从李文忠的书房出来后,立刻有人给他送来一套衣服,他被打扮成李景隆的书童,并告诉他一路上不允许说话,随后他便开始跟随李景隆从后门出了曹国公府,三绕两绕走了好远,又来到一座巷口,巷子很大,里面只有一座府邸,而李景隆一行人没有走正门,而是绕过巷口从后门进了府。

  进了这座恢弘的府邸,姚光启便知道李文忠没有骗自己,因为这座府邸的辉煌奢华程度确实远胜于李文忠的曹国公府。

  在府内走了很久,前后换了三个带路的人,姚光启跟着李景隆在一个小院门口停了下来,带路的家人回身趴在李景隆耳边嘀咕了两句什么,李景隆点头,那家人便退下了。

  李景隆示意姚光启跟着他进去,便推开小院的门先进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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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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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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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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