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都妖孽小保安>第308章 线索
  余众看得分明,火焰是实打实的火焰,靠近还有炙烤感,但为何“烧”在手上却一点不疼呢?

  饶是余众沉稳冷静,也被眼前一幕惊呆了,嘴巴张成了o形,看样子是想说些什么,却不符合自己的人设,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胡家祖将这孩子的表现看在眼里,不由理解沈白为何只是一见面就看好这孩子,要将其带走,因为这孩子的性子,太适合修行了。

  修行一途看似简单,只要有天赋,一点一点积累向前走就是,这世间能够修行的人很多,但修行真的有成就的却不多。拿过去的萨满教、现在的胡氏集团来说,麾下修行人近三万,但能修行到逍遥境的不超过一千,这一千人有能力走到坐照境的还不到百人,塑灵境仅有三人,现在突破到先天境的只有他一人,而他能走多远,十有**还要落在沈白身上。实际上,若是在天地灵气充沛的情况下,能修行的三万人也许会有大部分能走到先天,但天地灵气匮乏,修行的进展极其缓慢,而红尘诱惑蚀骨**,一念起便有妄心,一念灭就生魔念,这些妄心和魔念不同于修行上的走火入魔或走火入妄,但却让修士眷恋红尘万千,力争向上之心渐消,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难以逾越的修行障碍。

  修行是一条漫漫长路,心性如何决定着一个修者能走多远。现代社会,多数人类的生存危机极小,人心浮躁难定,遇到挫折换条路便罢了,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没有谁会坚定的走下去。余众这么小一个孩子,却遇事不退缩,反而愈发思路清晰,态度坚定,远比一般的成年人还要稳得住,这种心性,正是修行的良材美玉。

  想到这些,胡家祖又不得不佩服沈白。沈白的年龄比他孙子还小,但成就比整个胡氏集团还要大,隐约间已有引领华夏修行界之势。能形成如今局面,不是沈白有多幸运,而是沈白自身实力、交友能力、看人眼光、处事手腕都远超常人。其人平时没什么威严,没事儿带着闺女四处遛弯,遇到体育器材还会上去甩两下,不仔细看都不像是修行人,即便仔细看了,修为境界似乎也没有超过逍遥境。可今日救下余众,才显露出其过人的眼光;修行走火,才展现出至强的灵气修为。

  这是个深藏不露的强人啊!

  胡家祖心中感叹,再看余众时,也不再把他当作纯粹的小孩子,而是当成了沈白有可能的“弟子”来看。他操控的灵气形似火焰,实则只是显露出来掩人耳目,本身的作用是梳理气血,增加肌体活力,表现出来时就有了一定的“治疗”效果。

  火焰“灼烧”余众的手掌,却有热流转过余众全身,加速其气血循环,手掌上的些许小伤很快就结痂了。但胡家祖却没有停下来,他最初的目的就是余众的小腿。

  这孩子走路有些跛,而且左腿偏细,看样子是左腿有残疾。用灵气梳理气血运行,虽不能治愈残疾,却能让这孩子的腿更有活力,也算是给这孩子的“见面礼”。可胡家祖的灵气一经过余众左腿经脉,他马上发现了异常,这孩子的左腿还真不是病症。

  什么是病症?先天不足、经脉断裂、筋骨畸形、血脉不畅、双腿一长一短等都算是病症,可余众的左腿,却和这些统统没关系。他的左腿偏细,走路一瘸一拐,看起来像是肌肉萎缩,导致左腿吃不住劲儿。

  可实际上,这孩子之所以走路一瘸一拐,不是左腿吃不住劲儿,而是左腿太强了。他的左腿无论是骨质还是肌肉纤维,都要远远强于右腿,以至于双腿用力很难均衡,所以导致走路会微跛。而他的左腿呈现“萎缩”状态不是病态,而是营养跟不上。

  正常来说,人的身体无法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唯有在启灵后才能将灵气留于丹田气海。但世间事总无绝对,偶尔就会有那么一些人与众不同,这些人天生就对灵气有感,无需启灵就能吸收或调动天地灵气、感知阴阳五行属性等等,这种情况一般称为“异能”。

  余众的左腿就是这种情况,他的左腿能直接吸收灵气,但当世天地灵气极其细薄,普通的粮食蕴含的灵气也非常微弱,他的左腿难以吸收到灵气,就表现出营养不良而萎缩样子。可以推断,这孩子的左腿可能从娘胎里就开始营养不良,所以出生后就被当做残疾儿童抛弃了,到了福利院后,吃喝营养更是跟不上,七八年过来,这孩子的左腿就愈发显得萎缩。可显得萎缩不代表真萎缩,左腿和右腿相比显得非常瘦弱,但多年被灵气滋养,其强度和力量都要超过右腿,走路自然不稳。这种情况无需去治疗,等到孩子长大了,身高不再生长,慢慢的适应就好了。或者引导其修行,能自由操控自身力量,也就不会有什么不平衡感觉了。

  怪不得沈白说只有瞎子才会认为这孩子的腿有问题,因为孩子的腿不只没有问题,还要好的很!

  “原来我也是个瞎子!”

  胡家祖喃喃自语,这余众的资质本就远超普通人,其心性更是绝佳,是修行的良材美玉。沈白一眼就看出来了,否则之前不会停车在桥上去关注这样一个孩子,而他却直到现在才完全认清状况,这不是瞎是什么?

  胡家祖有些懊恼,如果他不瞎,也许也能找到这样的修行好苗子,何至于现在还没有谁能完全接手萨满教修行这一摊子!他抬头看了眼桥上,胡崇北如标枪一般站在车队前头,到是勉强过得去,心情算是好了些。

  其实直到现在,胡家祖还没有完全看清余众的资质,他若是知道余众不只是左腿与众不同,体质也是与众不同,就会更加动容了。

  胡家祖看出了余众左腿的问题,便专注于余众的左腿,每当他的灵气经过余众左腿时,都能清晰感知到有一小部分灵气被余众左腿吸收,而随着补充营养,余众的左腿也微微的鼓胀了起来。

  “老先生不必用灵气替他补充亏缺,否则一会他连路可能都走不了了。”

  沈白从定坐中醒来,之前他看到“林依依绝笔”,一时心神激荡,体内两股灵气就失去了控制,阴阳两股灵气对冲下,一次毁灭性的大爆炸非常容易发生。也许是感受到了生死危机,许久没有发挥作用的mini神像渡入到识海一股清凉之气,沈白勉强收摄心神,先在体外布上神识封禁,既防止巨大的冲击伤害到余众,又能防止外邪入侵己身。

  当时,至阳至刚的金色灵气已经彻底放飞自我,开始冲击肉身,要散逸到天地间。而新修炼的长生真气平时调用都需要集中精神,危急时刻连在哪都不知道。好在修炼大黑天灵气时间较长,很快便得到了控制,而且这阴阳二气近了则排斥,远了还互相吸引,沈白利用这种特性,每当金色灵气冲破肉身,就用大黑天灵气将其拖拽回来,然后如放羊一般,用大黑天灵气将金色灵气驱使回气海,这才收功。

  沈白制止了胡家祖帮余众补足缺损,一方面是如他说的,若是现在给余众补足,这孩子两条腿就更不协调,走路也就更困难了。另一方面是沈白觉得以余众的性格,想要的可以自己拿来,他根本就不需要外力的帮助。

  “原来你叫余众,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沈白在定境中收拢暴乱的灵气,对外界发生的事情却清晰可见,到是知道了这孩子的名字。

  胡家祖收了“火焰”,余众一迈步,果然有些不协调,差点摔了个跟头。胡家祖上前要去扶,却见沈白朝他摇了摇头,讪笑着没有动。

  余众调整了一下身体,再次迈步,跛的比原来更厉害,但终归是没再摔倒,很快就到了沈白身前。胡家祖也转过身去,表示自己不听不看。

  沈白把余众叫道跟前,欲言又止,却终究没有问出来,而是转向滔滔河水,一滴又一滴的眼泪止不住向下流。

  还有什么好问的!她在此留下绝笔,然后纵身跳入滔滔大河之中。到底她对自己有多失望,只留下这样一个渺茫的消息给自己,却容他说句话的机会都不给。

  如今阴阳两隔,她就这样跳河自尽了,自己今后又如何活下去?

  沈白越想越是伤心,恨不得自己把自己撕碎,再也不要活在这个世间,心神竟有再次失守的征兆。

  “你为什么这么伤心?那个老奶奶是你的亲人吗?”

  嘠!

  沈白差点没抽过去,哭声直接就停了,看向余众,疑惑道:“你说什么老奶奶?”

  “让我给你写信的老奶奶呀!”

  “你说什么老奶奶?”沈白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忍不住又问一遍。

  余众却是白了他一眼,这个白眼里有些许怜悯,更多的是不解。刚刚还是好好的聪明人,现在怎么就变傻了。

  “老奶奶!怎么会是个老奶奶?你见到她了?她难道没有跳河?”沈白这次不是问余众,而是自己问自己,他越想越觉得这里面似乎有误会,神态也渐渐恢复了正常,这才看着余众,郑重道:“你把当日发生的情况仔细说一遍,这对我非常非常重要,千万不要漏掉任何一点细节。”

  余众点点头,低着眼帘想了想,这才说道:“大大上个周日,和今天这个时间差不多,我在这坐着看大河,来了一辆大面包车,停在桥边上了。从车上下来三个人,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还有一个老奶奶,大概能够有七八十岁吧。”

  这孩子非常聪明,他见沈白对留字的人非常在乎,所以就称呼其人为“老奶奶”,提到别人时却只以“男人”、“女人”来称呼。沈白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却只是笑笑,没有要改变什么。

  “年轻男人的态度很不好,他骂了句‘真麻烦’,让老奶奶在路边上厕所,那年轻女人却说得找背人的地,我猜想他们会下桥,便躲到了桥墩另一面。女人挽着老奶奶下了堤岸,然后让老奶奶自己来这,说在这上面的人就看不见了,而她则仰起头和堤岸上的男人说话。我没注意他俩说什么,当时我想站出来不让那老奶奶在这上厕所,却发现那老奶奶一边上厕所,一边捡起快尖石在这刻字,就伸出脑袋想看她刻的什么,没想到却被那老奶奶发现了,她朝我做嘘的动作,我也就看着她没有说话。”

  沈白听得皱眉,余众讲得的确详细,整个过程却透漏着不合理。那男人为什么对老人那样态度?女子既然扶着老人下了堤岸,为什么不扶着到桥墩下?毕竟这十几米的河边也不好走。最重要的是那老人是谁?她为什么要替林依依留字给自己,又做的如此神秘?

  但现在不是问的时候,沈白没有打断余众的回忆,他担心一打断,就让这孩子忘记了某些细节。

  “老奶奶指了指上面,又摇了摇头,见我点头答应不说话,这才继续刻字。刻完后朝我笑了笑,指着字,对我做口型说‘帮我’。我当时不知道她让我帮忙做什么,就看着她没有说话。她笑了笑,也没有再说什么,上面的男人让她快些,她就起来提上裤子,做手势让我藏好,这才往回走,那女人也看到了我,却是什么都没说,像是没看到我一般,扶着老奶奶上岸后,开车向北走了。”

  女人和老人是站在一面的,她们做这些,是在瞒着那个男人!

  沈白做出这样的判断,他问道:“然后呢?”

  余众道:“老奶奶在这上厕所了,我就绕着回家了。第二天放学后我过来,看到这些字,才知道她想让我帮她邮寄一封信。正好我有信封和邮票,就把她刻的字抄在纸上,写好地址,天黑后扔到了邮筒里。”

  沈白皱眉道:“你怎么有信封和邮票?”

  “我想写信,却不知道写给谁。”余众把书包打开,里面除了书本外,竟然有十几封贴好邮票的信封。

  沈白:“那你为什么要天黑才将信扔到邮筒里呢?”

  余众:“我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儿,怕被人发现惹出麻烦。”

  “嗯,你的做法很对。”沈白肯定了余众的谨慎,他已经开始找机会培养这个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他又问道:“算算时间,你第二天就投递信封了,那为什么邮局的人说十天前才收到信呢?”

  余众:“因为我后来发现他们始终不开邮筒,不打开邮筒那封信就不能邮走,我就假装从那经过,用力的踢了一脚邮筒,看有人往出走,这才跑开。”

  沈白点头道:“你的整个做法都非常不错,但却有个没做好的地方,你知道是什么吗?”

  “知道,我不应该模仿其他小孩子写字,那样的字只有小孩子才能写出来,你要不是提前有了判断,我问你的时候,你也不会怀疑到那封信是我写的。”

  余众的话让沈白吃惊,他想说没做的好的地方的确是字,却没想到听余众的意思,他是故意学小学生写字的,那他本来写字什么样子?

  沈白从余众书包里抽出个本子,看到上面工整的字体,不由笑了。这孩子还真了不得,如此年龄,写的字就已经略有风骨,光看字的话,绝对猜不出来这是个孩子写的。

  “是呀,你要是用原本的字来写,就没人能猜到是个孩子,只要从监控摄像里找不到你,就很难发现是你写的信。”

  沈白把本子放了回去,他知道给自己留言的人不是林依依,已经轻松了许多。又听闻那个老人没有跳河,从此线索追踪下去,也没有断路,心下更是没有什么负担了。

  “那个老奶奶长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还有那个年轻女子,你和她打了个照面,有印象吗?”

  余众眉头有些皱起,“记得,只不过……只不过我说不上来。”www.xiumb.com

  “说不上来没关系,我会找人帮你画出来。”

  沈白起身,低着头又看了一眼那熟悉的一排字,想不明白为何那老人写的字会和林依依如此相像。他摇了摇头,不再去想不能确定的事,撤去封禁,拉着余众一掠数丈上了岸,对跟上来的胡家祖道:“老先生,咱们先去福利院,和余院长沟通一下,这个孩子我收养了,您安排一下人,咱们尽快把手续办好,然后再去调监控。”

  沈白上高中时曾去福利院做过义工,和老余院长打过交道。到地方说明了来意,老余院长嘴里说不合规矩,但还是很快办完了手续。促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沈白等人开来的豪车价值数千万,镇长也跟在旁边作保,最重要的是余众本身是福利院里的炸弹,有人既然愿意把炸弹带走,而炸弹又愿意跟着走,那实在是太好了!就算不符合程序,老余院长也会让程序合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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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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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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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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