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布喇奇强行忍住笑意,可实在是忍不住,嘴角勾起来了。
“你这不吭不哈……你……你小子跟公主?你真是……”舍里简直太惊讶了。
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嘛,一样宫里长大的,一样跟公主们玩了几年。
没想到,小伙伴居然跟公主……
这看着是公主还挺有意思的?
还不许他毁容?还允许他写信?
这不是一般关系了吧?就好比他自己,肯定就不会给公主写信啊。
还说不会看上别的男孩子……
天哪。
“好了好了,别说了,这不八字还没一瞥呢。”布喇奇还是笑出来了。
这种得意,不可能藏得住。
小少年得到了这样的保证,简直心花怒放。
“你……你也不怕皇上和娘娘收拾你?所以你之前就是跟太子爷说这个去了?你真是胆子太大了!”舍里道。
“好了,别惊讶了,三公主肯定会有额浮动的,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布喇奇收起笑意:“我一定会努力,更配得上她。”
舍里还想说很多,可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就也说不出口了。
他很清楚,布喇奇的努力,四个哈哈珠子,布喇奇是领头的,他的功夫最好。
家世也好,什么都是拔尖的。
就算是不给太子爷做伴读,那也该是出众的小阿哥一个。
也是有资格娶公主的。
如今,他惊讶的大多是因为近水楼台,他竟然毫不知情。
本来,他与布喇奇只差了一岁,这一看,却像是差了很多岁。
原来自己的小伙伴已经不知不觉的成为一个他都看不懂的人了。
于是,这也激起了他的斗志!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谁也不能比谁差!
三日时间,一晃而过。
四爷带着皇子们亲自送了隆科多一行人出征。
天气晴好,四爷站在城门上,看着远去的军队,胸中有豪情万丈。
“皇阿玛,儿子明白您的意思了。”青雀儿道。
“哦?怎么说?”四爷问。
“儿子昨日出宫,听到了很多话。百姓们不喜欢打仗,可百姓们也觉得我们大清不该被欺负。没有人喜欢打仗,但是更多时候,不打不能保太平。”
“呵呵,好孩子,慢慢学,皇阿玛也不是个合格的皇帝,皇阿玛也还在学。学圣祖爷,学世祖爷。也学曾经汉人们的皇帝们。前朝虽然丢了江山,可他们留下的也不全都是糟粕。汉人有几千年历史,多得是我们该学该知道的。”
四爷道。
“额娘说过,人就算是读再多的书,也不能保证不犯错。但是,总能少犯错,或者知道哪些事是错的。儿子想,皇阿玛的话也是一个意思。这世上,人无完人,皇上和太子也是一样的对吗?”青雀儿还不够高,仰头也只到四爷的胸口。
四爷低头瞧着他,俊朗的外表,有小格格的影子,也有他自己的影子。
真诚的眼睛,充满求知欲,却也带着骄傲。
这是他最爱的女人生的孩子,不,应该是他此生唯一真的爱的女人生的孩子。
是他喜欢的孩子,寄予厚望的太子。
这孩子满心真诚的信任他这个皇阿玛。
没有学那些虚伪的奉承,像他的额娘一样,也不怕说出的话叫人觉得不妥。
可四爷喜欢啊。
他就喜欢青雀儿这份真诚。
“对,人无完人,人都会错,只是上位者的错会比百姓的错更可怕。做皇帝的人做错了一件事,可能要连累万千黎民受苦。没有一个皇帝能做到完美。而我们,至少能从前人的错误中,吸取一些教训。”四爷伸手,放在青雀儿的肩膀上:“好孩子,你还小,你有很多时间,不要怕丢人,我们大清有很多能人,不懂的就要问。做不好就要学。阿玛有耐心等你长大。”
“是。”青雀儿笑起来,他勾唇的样子与四爷如出一辙。
迎着朝阳,他笑的青涩又鲜活。
四爷忍不住,伸手在他脸上捏了几下。
后面其他的皇子看着,听着,羡慕的,嫉妒的,感慨的,不一而足。
四爷要回园子,弘晖和弘昐回宫,恭送走了四爷一行人。
弘昐忽然道:“大哥,弟弟始终有个问题,还请大哥不吝赐教。”
“老二,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了。”弘晖淡淡的。
“不不不,弟弟也不是从前了,是真的有些不解。并没其他的意思。”弘昐摇摇头。
“那你问吧。”弘晖站定。
“我只是想问,太子爷到底是真性情,还是……我一直好奇,大哥你是怎么看的。从小,你好像就觉得他是真性情。就像刚才的话,纵然他是太子爷,是皇阿玛宠爱的儿子,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问出来?就算如今他得宠,以后呢?”
以后呢?
皇阿玛老了之后呢?
先帝爷的太子爷当年不也盛宠?后来如何?
“老二,这其实并不重要。”弘晖摇摇头:“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他更擅长做自己。”
弘晖笑着摇摇头走了。
他没去回答,但是弘昐要是懂了,就会懂了。
太子爷是真性情还是装的呢?
当然是真的,他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机会,为什么要活的压抑?
弘昐的话他也明白。无非就是说皇阿玛日后老了,会忌惮太子爷。
毕竟这是有先例的,先帝爷的太子爷不就活生生是个例子么?
可是那又如何呢?如果十年二十年之后,皇阿玛要忌惮,要对付太子爷,那么他装出个恭顺样子来就有用么?
如果势必有那么一天,那么更是不需要装模作样了。
当年他小时候在宫里读书,也是见过当时的太子爷委曲求全的,求到了么?
没有。
所以,如果十年二十年之后势必要被猜忌,被忌惮,又何必憋屈这十年二十年呢?
何况,皇阿玛对太子爷,如今看是真心实意。
皇子众多,没有压力,皇阿玛选的是他觉得最合适的太子,自然也是最疼爱的太子。
皇阿玛看重子嗣,不是先帝爷。
太子爷聪明又有皇贵妃,也不是先太子。人与人之间,其实有时候比不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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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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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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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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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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