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十年代逆袭女配>111.第 1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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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她似乎情绪低落,周明宽嗯了一声,站着没动看她离开。

  苏秀月脑子里一片混乱,回到家却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苏家一片喜庆,都在为秦兰怀孕的事情而高兴。

  李银霞瞧见苏秀月带回来的鱼和肉,更是兴奋,立即拿着要去炖上,中午给秦兰好好补补。

  苏秀月悄悄地跟进厨房:“妈,我跟你说个事儿。”

  李银霞手里利落地洗肉,一边说:“好闺女,你说。”

  “那个,上次咱家地里的玉米实际上是隔壁的周明宽连夜帮着收的,还有今天这鱼也是他送的。我想着,咱们晚上请他和周婶儿来家里吃个饭吧。”

  为了不让李银霞发现自己的异样,苏秀月眼神澄澈地跟李银霞对视。

  李银霞一愣,打量了一番苏秀月,发现苏秀月没有什么异动的情绪,认定她只是为了感谢周明宽,便点头:“好是好,我得去跟你爸商量商量。”

  等李银霞跟苏正富说了这事儿,苏正富哼了一声,把烟袋往桌腿上磕了磕:“周家那小子倒是一声不吭地给咱们帮了那么大的忙,不过也好,他帮总比何健帮让我舒坦些。只不过,想做我的女婿,那也是不可能!请他吃这顿饭就是要告诉他,咱们承了他的忙,但也只是这样而已,其他的是没戏。”琇書蛧

  李银霞也跟着点头:“那是,周明宽啥条件?咱闺女啥条件?咱闺女现在可是初中毕业了,长相又是村里最好的,怎么样嫁人也得嫁个家里殷实天天吃得起肉的!”

  隔壁正在吃红烧肉的母子也在聊天,王彩凤看着桌上的红烧肉,实在有些腻,但儿子喜欢吃,她就做给儿子吃。

  她儿子不声不响地混出息了,自行车随手就是一辆,还要给她盖新房子,家里厨房堆了十来斤肉,还要接她去城里住,她都没同意。

  王彩凤知道村里很多人嫌弃周家穷,但她也不会离开这个村子,更不会去炫富,她活好自己的就够了。

  只是,绝对不能委屈了儿子。

  “你妈一辈子都被人瞧不起,但你可不行,你将来娶媳妇一定要娶个大学毕业的,在城里上班的,否则咋配得上你的身份?我听你陈叔叔说,前些日子还有人给你介绍了女大学生呢,你咋见都不见?”

  周明宽早就习惯了他妈的唠叨,沉默地吃了口饭,见王彩凤眼神灼灼地看着自己,这才说:“妈,我喜欢秀月,你又不是不知道。”

  王彩凤一摔筷子:“我不知道!”

  她对苏秀月没啥意见,但苏家那副看不上周明宽的样子她想想就来气!

  苏周两家的父母各怀心思,但不影响晚上的饭。

  苏家中午做了猪肉炖粉皮,给秦兰单独做了炖鸡蛋,吃了午饭不久,苏秀月就开始准备晚上的饭。

  她不放心其他人做鱼的手艺,便把□□条鱼都搬到井边一会儿工夫清洗好了,再放着或控水或腌制一下。

  大骨头是下午两点就开始炖上的,没多久一股浓香的味道就飘了出来,周明宽蹲在隔壁院子里修小板凳,这是他妈陪嫁带来的,坏了一只腿心疼坏了,他看了看觉得还是可以修修的,下午便一只鼓捣这个,一边想着该如何跟苏秀月说自己的心事。

  正一边做事一边思考,忽然闻到隔壁院子里飘来的大骨头香味儿,周明宽舒展眉头,觉得一切都不用忧愁了。

  苏秀月从李银霞做的酸菜坛里捞出来一把酸菜,配上片得薄薄的黑鱼片,做了一大碗酸菜鱼。

  酸菜鱼分成两份,一份辣的,一份不怎么辣的为了照顾家里不吃辣的人的口味。

  两条相对稍微小一点的昂刺鱼做成了红烧鱼,葱姜红辣椒在热油里爆出来香味,祛除了鱼腥味,她还放了些冰糖,鱼肉的味道瞬间更加鲜美。

  不过,冰糖是偷偷放的,糖这东西可珍贵了,被李银霞瞧见肯定要心疼。

  第三道鱼则是鲫鱼豆腐汤,汤熬到发白,配着切成块状的豆腐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李银霞种的有一片晚玉米,正常季节的玉米都收割好了,晚玉米才嫩嫩的适合吃,苏秀月弄了几根玉米切块放到大骨头汤里一起煮,原本就鲜美可口的骨头汤增加了玉米的清甜,更是可口。

  除了三道鱼,一道骨头汤,她又做了一道鱼香肉丝,除了肉丝其他的配菜都是地里自己种的,味道都很好。另外,一碟子回锅肉,鲜嫩的包菜配切得很薄的猪肉片,还加了绿油油的大蒜叶,闻着就十分下饭。

  苏家总共八口人,再加周家两个人,一共十个人,何况好几个都是男人,苏秀月怕不够吃,琢磨着再做俩菜。

  李银霞终于忍不住开口了:“秀月啊,咱们虽然是请人吃饭,可也不能这么大方,这可比过年吃得还要多了!”

  苏秀月笑笑:“妈,这鱼都是周明宽送的,咱不能小气,请人吃饭总得吃饱不是?何况我正想着让二哥跟周明宽合计合计做个小生意呢。”

  李银霞啊了一声,追问:“你说啥生意?”

  苏秀月想到心里的念头,一边烧菜一边说:“还没想好,等想好了肯定告诉您!”

  这个时候的农村,家家户户伙食本就简单,基本一大家子也就吃一个菜配一个酱,苏秀月一下子弄了这么多菜,全家都有些震惊。

  看着她又炒出来一道青椒炒蛋,一道素烧青菜,终于不再继续了,李银霞这才放心,叫了姚红去隔壁喊人。

  王彩凤虽然不是很情愿再跟苏家走得太近,但毕竟两家是邻居,自己跟李银霞从前关系也的确好,便拿了一包红糖来了,李银霞跟她互相笑着恭维了几句,大家就都落座准备吃饭。

  看着一大桌子的菜,周明宽抬头看寻苏秀月的身影,她正在井边洗手,一看这菜就都是她做的。

  “明宽,坐!庆山啊,拿酒来,给明宽倒上!”苏正富吩咐道。

  周明宽坐下来,苏家三父子像说好了似的给周明宽轮番敬酒,饭还没开始吃,周明宽已经喝了三杯。

  这是自家酿的高粱酒,劲儿还挺足,但周明宽坦然坐在那里像喝清水似的。

  苏正富看着他的眼神渐渐变了:“明宽啊,你爸走得早,你妈带你也辛苦,小时候你就经常来咱家吃饭,伯伯看着你就觉得亲切!说起来你这次回来,年纪也不小了,我琢磨着咱村里倒是有个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姑娘,叫,叫红梅的,彩凤,你也知道红梅吧?你看把红梅说给周明宽咋样?”

  王彩凤心里顿时不乐意了,那个红梅的确跟周明宽年纪差不多,但女孩子这个年纪还没结婚那就是自身有问题了,红梅虽然没有什么大错,但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她可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

  “我家明宽不急,给他介绍对象的多,倒是你家秀月,最近有在相亲吗?何健那小子不厚道,可千万不能再找那样的!”

  这话说的苏正富跟李银霞都有些不高兴,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

  苏秀月在旁边一声不吭,这些大人间的对战她不是很感兴趣,何况说了他们也不会听的。

  周明宽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夹起一筷子青菜吃了起来。

  李银霞皮笑肉不笑:“是呀,经历了何健这个事儿,我找女婿一定得擦亮了眼,反正咱村里我还没有看得上的!”

  那意思,不就是周明宽不要打苏秀月的主意吗?王彩凤正要还嘴,苏正富喝了大半杯酒,眼睛微微发红,又开口了:“先别说秀月的事儿,秀月毕竟比明宽小了好几岁呢,明宽啊,你跟我说说,你喜欢啥样的姑娘,我帮你留意着!”

  苏秀月把脑袋埋得更低,跟碗里的那块鱼肉斗得如火如荼,嗯真好吃,旁边人在说啥她都听不到,听不到……

  周明宽仰头喝干一杯酒,老老实实答道:“我喜欢……”

  正在这时候,苏家大哥喝高了,挥着胳膊打着嗝儿说:“明宽!要我看,不如你跟秀月在一起得了!你俩从小一起长大,你不就比她大了六岁吗?那有啥?我瞧咱两家离那么近,再合适不过了!”

  苏正富跟李银霞都用一种吃人的目光看着苏庆山,姚红吓了一跳,狠狠地掐了苏庆山一把。

  苏庆山不满地看着姚红:“媳妇儿,你,你掐我干啥?我话还没说完!”

  姚红一头黑线:“我掐错了……”

  说着她推一把儿子小山子,小山子赶紧去拦住苏庆山:“爸,爸,我要吃鱼,你帮我挑刺!”

  苏秀月脸上发热,低着头仍旧不说话,王彩凤眼神复杂,周明宽举起酒杯对着苏庆山说道:“庆山哥,我敬你一杯。”

  我敬你是个好汉,大舅子,你真好!

  他是个很愿意吃苦的人,这些年因为磨难而成就了自己铁一般的性格,他力气大,肩膀宽厚,胸膛结实,这些不仅可以为国家做事,为父母做事,也可以为他心爱的女人提供一个无比安全的港湾。

  人生如此,便足矣,周明宽从未奢求其他。

  一路骑到镇上,周明宽把苏秀月送到了镇医院门口,苏秀月看着他,一片真诚地说:“周明宽,真是太谢谢你了!三番五次地麻烦你,我一定要请你吃顿饭!你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等会我嫂子看好病出来我就去买些菜,晚上你跟周婶儿一起来我家吃饭!”

  她的眼里似乎有星星,麻花辫儿搭在肩上,整个人看着如一朵孱弱而又洁白的山茶花儿。

  她在等周明宽回答,周明宽心中暖融融的,伸手帮她理了下刘海,吓得苏秀月又是倒退一步。

  “我喜欢吃青菜,就是你家菜园里种的那种。”

  苏秀月心跳加速,刚刚他竟然非常自然地给自己整理刘海!看那一脸无辜而又冷静的样子,俨然是经验丰富无比淡定情场老手了吧?

  这个男人很危险,苏秀月决定今晚请他吃了饭之后一定要远离他!

  而对这些浑然无知的周明宽还在心里夸赞自己,终于给她整理了一次刘海,那么多次看着她的刘海飘来飘去,他都在心里想着能不能帮她弄整齐了,不知道她的头发摸起来是什么感觉。

  还好还好,他虽然是个粗人,但刚刚动作应该还算温柔,周明宽忍耐着心中的澎湃,跨上自行车:“那我就先走了,你进去找你哥嫂吧。”

  医院里人很多,苏秀月找了好一会才找到苏庆业跟秦兰,苏庆业扶着秦兰刚从医生门诊室里出来,秦兰苍白的脸上都是笑容,而苏庆业更是掩饰不住的开心。

  见到苏秀月,苏庆业忍不住大声说:“秀月,我要当爸爸了!”

  这可谓是苏家的大喜事,医生给秦兰开了些不影响胎儿的药吃,又另外嘱咐一定要加强营养,出了医院苏庆业就要去买菜,苏秀月却拦住他:“二哥,嫂子不舒服,你先带她回去休息,我来买菜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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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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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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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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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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