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时候唐尧初遇程祈宁,也是在这个时候,程家即将到达京城,在京郊遇到了土匪。

  那时候的他,活脱脱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己父亲是安国公、母亲是圣上的长姐福宁长公主,自个儿是深得圣上欢心的外甥,在京中横行霸道,上街一次就得收拾收拾几个他看不顺眼的人。

  而那些被欺负的人往往畏惧他的身份,一个个只能吃了哑巴亏,有苦不能言。

  唐尧收拾人的标准简单又无理:不长眼地挡了他路的,或者行事让他看不惯的,都得吃他几拳头。

  是以京城上到王侯贵族之子,下到东市卖炊饼的小贩,只要是惹了唐尧的,都吃过他的拳头。

  到了后来,京城中的人一旦知道唐尧要出门了,便一个个躲在家里。

  唐尧出门的时候,京城的街道总是十分肃杀,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空无一人,成了京城的一大盛景。

  京城人明面上都在笑着“称赞”:安国公世子格外有骨气,铁骨铮铮的好少年!

  背地里一个个翻着白眼不屑地唾弃:唐尧也就是会投胎,若不是投胎到了安国公府,而是到了庄户家,他顶多也就是个村霸,哪有他在京中称霸的份儿?

  所谓这“骨气”,才不是什么真的骨气,不过是反骨与戾气。

  这些话后来传到了安国公耳朵里,惹得安国公震怒。

  他一生光风霁月,又怎能容忍自己的儿子是个一无所成的纨绔?

  安国公为了正一正唐尧的性子,下令禁足唐尧三个月。

  唐尧知道了这事,可吓了一跳。三个月,这可得了?他从小恣意妄为,就爱往外跑,拘在府里三个月,还不得闷出病来?

  从小厮那里得了信之后,唐尧义无反顾地翻墙跑了。

  一跑就跑到了京郊,遇到了被土匪围劫的程家人。

  而正好唐尧在这时才猛然发觉,自己身上半点银两都没带。

  犹豫了不过片刻,他便拔剑冲进土匪丛里厮杀。

  他平日里就是个作恶之徒,倒没有半分见义勇为的心思,去杀那些土匪,不过是想着抢了这些土匪的战果,弄点银子花花。

  这些年在京城干了上千场架,唐尧早就练就了一身好身手,奈何土匪人多,到最后他也有些支撑不住,前胸挨了一刀,不致命,却痛得让他眸底赤红。

  不过皮肉带伤对唐尧来讲不过是寻常事,他平时最能忍最能装,疼得要死脸上还得装出一副嚣张样儿。

  杀了最后一个土匪之后,唐尧勉强撑住了身子,到了离他最近的那辆马车,掀开了车帘,打算抢点银子就跑路。wWW.ΧìǔΜЬ.CǒΜ

  却没想到抬眼正对上马车内小姑娘的双眸。

  一眼沉沦。

  她那一双大而美的眼睛里有着出人意料的波澜不惊,眉目间虽有隐隐担忧,却不见惊惧,仿佛马车外面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气质出尘,让唐尧有些吃惊。

  而她的容貌又生得极美,杏眼菱口,唇红齿白,粉面含春,仅一眼,便足以惊为天人。

  唐尧平生第一次对女子的容貌感到了惊艳,喉头发紧,紧张到说不出话来,只觉得被她那一瞧,像是万千星光都往他身上汇聚过来了,带血的手勾住了车帘,一直忘了放下去,也忘了自己要说些什么——

  他的脑子里飞快闪现了掀马车帘子之前想到的词儿——

  “快给小爷将银两交出来!”

  或者是:“要么留下钱,要么留下命和钱!&"

  可是真等到话到了嘴边,却变了个温柔至极的调儿:“姑娘,可惊到您了?”

  唐尧一边说,一边偷偷瞧着小姑娘的神色,见她的眸间浮起了感激的笑意,他也得意,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逞能道:“没事,姑娘你别怕,有小爷护着……”

  “你”字还没说出口,他就因往自己身上捶打的力道太大,又正好捶在了伤口上,很没出息地剧烈咳嗽了几声,吐了口血,然后昏了过去。

  等到了醒来,他已经回到了安国公府,回到了自己的床榻上。

  唐尧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寻那位姑娘。

  虽说他最开始的动机不纯,可是只看结果的话,他也算得上是她的救命恩人了。

  话本子上有句话说得好,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不如以身相许。

  唐尧之前觉得说这些话的女子矫情,现在却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

  他那年十三,还没到议亲的年纪,可是因为他平素的作为,福宁长公主操碎了心,担心日后他娶不到媳妇,早早就开始相看。

  唐尧虽无恶不作,但是就是不喜欢接触女人,福宁长公主试探了几次,只从他嘴里得知了这家姑娘丑,那家姑娘没礼数的论调,说白了就是没一个看上眼的。

  不过……醒来的唐尧心想,若是他以后的媳妇是那日遇到的那个姑娘,那他算是乐意的。

  就算对她的出身来历一无所知,他也是乐意的。

  他做事从来不讲道理,看不顺眼就是错的,看对眼了就是对的。

  后来知道了她是谁,也证实了他的眼光真的很好……可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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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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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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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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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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