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宋民得知一伙贼寇进了狄道城之后,瞬间就坐不住了。
他娘了个腿儿的,他造势造了这么久,整的轰轰烈烈,红红火火的,结果一群强盗就想摘他的果子?
看了一圈围在他身边的宋则、郭二、隆五,宋民开口道:“金城的援军虽已出发,但何时抵达尚未可知。事情出现了变故,我们不能再等了,必须即刻出兵。”
千算万算,还是人算不如天算。
宋则说道:“殿下,其实到如今也差不多了,虽然我们的限期交人并没有让李氏有丝毫的动摇,但卑职最近得到的消息,李氏已经发生了大大小小十数次叛乱。且,他们在城中原有的盟友,在殿下您的檄文,外加卑职的暗中挑唆,现在已经基本成了我们的盟友。”
“李氏虽有两千私兵,但如此算下来,倒也不足为虑。”
认真盘着他那颗大光头的郭二出声问道:“宋统领,你是不是还少算了一些?狄道城中的守军虽不多,但也有一千之众,加之藏匿在城中的数百匈奴骑兵,以及李氏的其他盟友,兵力少说也两倍于我们。”
“贼寇已经进了城,郭都尉以为那些守军还能剩多少?”宋则反问道。
宋民打断了他们二人的话,说道:“别谈这么幼稚的问题,城中守军就算是全部阵亡,那些贼寇也是我们的敌人。这群活跃在山野间的强人,比我们更了解狄道,虽是乌合之众,战斗力恐怕也不弱。”
“而且,在这个地方,他们相当于是东道主,若是让他们逃出了城,那我们现在的所作所为,恐怕就真的是白做了。”
“传我军令,今夜攻城!”
“宋则,挑选数名矫健的好手,催促援军加速行军,务必要在天亮前赶到狄道。”
宋则三人腾的一下站了起来,齐声应“喏!”
一道道军令传了下去,隐匿在狄道周边的大军开始迅速聚集。
宋民带着宋民及一众护卫,出了荒村,挑了一处制高点,试图眺望一下城内的情形。
但除了城中随风而来的喊杀声,和冲天而起的火光外,啥也看不清。
“早知要这么快就投身军旅,应该早点把望远镜折腾出来的,失策了,没想到。”宋民嘀咕了一句,顶着尚有些寒意的风,先一步下了山。
“望远镜是个啥玩意?”宋则低声问身边的护卫。
那护卫一脸懵的摇了摇头。
或许他很想来一句,你都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这些小兵知道个啥。
荒村外,三千四百名将士安安静静的集合在了一处。
在这寒风呼啸,漆黑的深夜里,一眼望去犹如幽冥大军。
特别注重自身安全的宋民,对于将士的要求,也格外的严苛。
所有将士的盔甲下面还套了一件棉袄,防冻的同时,也能多挨两刀。
“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呢没养你们多久,但眼下又到了你们拼命的时候,待城内杀声平息,便是我们入城之时。身着锁子甲的将士为先锋,其余将士为后翼,务必一击致命,切勿恋战。”宋民站在全军的前面,做了个简单的发言。
将士们安安静静的站着,没有激昂的应声,也没有轰轰烈烈的表态。
他们已然习惯了宋民这位主公的方式,也对自己有了准确的衡量。
安静、拔刀、战胜,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宋民转身的时候,轻叹了一声,这一批的将士,他又要对不住了。
拿实战当练兵场,虽是将士成长最好的磨刀石,但真的……有点不人道。
这就是拿命在练。
风声呜咽,近在咫尺的狄道城中传出来的声音,渐渐小了下来。
“出征!”
宋民用很平静的声音,说出了无比铿锵有力的两个字。
为防贼寇彻底掌控狄道城中局势,眼下是最好的时机。
将士们豁然转身,盔甲的声音顿时响成了哗啦啦一片。
宋民斜提唐刀,身后紧跟着百名护卫,成了这支锋芒毕露之箭的箭矢。
狄道城南城门,是最靠近这处被匈奴霍霍过的荒村的城门。
而这个城门,在宋民的衡量中,应该是最容易突破的一座城门。
那些山贼是打北城门进去的,一般而言,那里是他们进去的路,也应当是他们出去的路,他们为了给自己留足后路,肯定会在北城门留下大量人手防守。
一道人影急匆匆从远处奔跑了过来,在远处稍作停顿,观察了片刻后,直奔大军而来。
宋则越众而出,喊了一声:“自己人!”
“殿下,是周家的人。”
转身,宋则又对宋民解释了一声,然后将那人引到了宋民面前。
那是一个孔武有力的中年人,一身的肌肉浑如山石一般,一看便知,这人是个高手。
那人上前,稍微观察了一眼之后,便立刻对宋民见礼,“草民周五风见过肃王殿下!”
宋民向宋则投去了疑惑的目光,宋则说道:“殿下,是这样的,派人给您传信的同时,我也派人联系了周家等几大家族,让他们随时准备策应我们的大军入城。”
周五风顿首道:“得到宋统领的传信,我父亲便立刻召集所有的族人,随时准备大开城门,策应王军。只是北城门有贼寇重兵防守,我家族虽也有些人手,但恐不是贼人对手。便选择了防守相对薄弱的南城门。”
宋民笑了一声,“呵,宋则这一手走的不错,瞌睡正好撞进了枕头,跟我想的也差不多。此刻南城门是什么情况?”
“我的族人就埋伏在城门两侧,随时可为殿下打开城门。”周五风说道。
“干的不错,即刻入城。”宋民喝道。
原本他还以为可能会有一些牺牲才能突入南城门,没想到,宋则先走了一步棋,给他们算是省了大力了。
周五风头前带路,在周氏族人的策应,宋民的大军顺利的入了城。
此刻的狄道城,混乱渐至,大街上随处可见贼寇的踪影。
先锋军马头前开道,以迅雷之势迅速平推了过去,防止这些贼寇传递消息。
大军无声的前进着,宋民将周五风唤到了面前,问道:“李氏可有动静?”
“安安静静,大门紧锁。”周五风回道,“奉宋统领的命令,我周氏族人一直在盯着李氏的动静,今夜贼人入城之后,李氏就关闭了所有的店铺,也将所有族人召回了老宅,然后就再未见他们外出。”
“他们竟然没有丝毫的动静,有些可惜了。”宋民低声说道,“城中守军伤亡如何?”
“十不存一,剩下的已经逃了。”周五风回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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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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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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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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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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