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啦!
酒碗碎裂的声音,突兀而尖锐的回荡在西北地寒冷的深夜里。
一碗酒下肚,将士们的口中吞吐着热气。
他们的眼神尖锐,目光沉稳,一如他们走出金城时那般,没有慷慨激昂的誓师,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喊叫,只有紧跟着宋民的,坚定而有力的步伐。
这一支仅有九百人的军队,士气的养成比宋民想象中的要更早一些。
宋则当初吹过的牛比,在今天这个深夜,宋民看到了。
这确实是一支拉拢起来,就足以上战场的军队。
十数万人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自各个边境上退下来的老兵,他们是兵油子,但也是能打仗的好兵。
顶着凌冽的寒意,这支军队无声的行军一个时辰。
在寅时,抵达了枹罕城下。
此刻,天际已有了灰蒙蒙的微光。
在这光晕下,枹罕这座坐落在曲线柔和的草原山峦之间,用石头垒起来的城,看起来像是一座鬼城。
宋则这支军队也像是一头撞进了幽冥之中的荒原。
没有烟火气,没有人声,只有广阔辽远的寂静。
枹罕城并不大,论宏伟,它恐怕比不上肃州境内任何一座城池。
历史和地域的缘故,这里在肃州都算是边僻之地,就更别说相对于大周王朝了。
居住在这里的羌、氐各族,民风彪悍,好勇斗狠,但论建造,手艺真的不太行。
“攻城!”
宋民盯着面前的枹罕城观察了一圈之后,果断的下达了命令。
装备了锁子甲的士兵,自然是第一梯队。
他们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口衔唐刀,手脚并用攀上了城墙。
这座石头城对于宋民此刻的好处,就是徒手都可以爬的上去。
所有人的目光紧张的落在第一批次上城那二十个士兵身上。
寒风在原上刮过,犹如鬼哭狼嚎,呜咽声好像一路传到了天边。
上城了!
绳索从城墙上传了下来。
屏住呼吸的宋民,猛地松了口气,立刻沉声喝道:“动作快点,上城!”
余下的士兵,排好队形立刻动作麻利的上城。
安静的气氛中,紧张的让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啊!”
一道喊叫声,忽然在城墙上响起,打破了令人提心吊胆的安静。
“快!!!”
宋民心中一紧,急促的沉喝了一声。
正在爬墙的士兵,几乎是用出了这辈子所有的力气,费力的攀向了城墙。
好在,那一声惨叫,只响了一声,似乎也没有引起其他人的警觉。
五百人终于顺利的上了城。
屠杀正式开始。
剩下的四百人带着那两百多名匈奴俘虏,则埋伏在城门两侧。
负责卫戍城墙的,并不是匈奴人,而是本地兵马。
羌、氐二族本就和匈奴人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个情况已经很显然了,他们跟匈奴人混到一起去了。
城墙上的士兵睡的挺沉,也从此一睡不醒了。
战斗推进到现在,比宋民预想中的要顺利许多。
但他并没有任何值得高兴的,这群人是死在了轻敌上。
真正的敌人,在城里。
犹如金城那些门阀看不起他这个肃王一般,驻守在枹罕城内的这些军马,似乎也并没有把他当做一个对手对待。
他们前后派了两拨人,可人马总计都不过千,这基本上就能说明这一点了。
“派人打开城门,让外面的将士进来。记住,把那些匈奴俘虏顶在前面。”宋民看着已经有些杀红眼的宋则,吩咐道。
宋则微微一愣,但还是快速的点了点头。
拿匈奴俘虏当盾牌,这个事情干的虽然有些不人道,但情势逼人,谁也不愿意看到自己麾下的将士折损。
五百名将士,在下了城墙之后,兵分两路。
宋则带领一百名将士,杀去城门。
而宋民则带着剩下的四百名将士,继续向城内推进。
“万俟发发,给我滚过来!”
藏身在一面低矮糊满牛粪的低矮土墙后面,宋民低喝了一声。
万俟发发和金泽法是四百名将士中,额外多出来的两个人,也是宋民准备的向导。
听到宋民之前的安排,万俟发发的心中早就已经有些打哆嗦了。
这个混账王爷,比传闻中的还要混账的多。
他这会儿就在担心,宋民会把他和金泽法当做盾牌顶在前面,结果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听到了宋民的呼喝声。
心中虽然紧张的要死,但万俟发发不得不硬着头皮走上前来。
“主公,您有何吩咐?”万俟发发用异常谦卑的姿态,对宋民说道。
“指出去县衙最近的路线!”宋民说道。
听到这个,万俟发发不由得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拿他当盾牌就好。
警告的看了一眼万俟发发,宋民说道:“本王劝你最好老老实实的认命,耍心眼,你只会死的更惨。我留下你们两个的性命,你们就应当知足。”
万俟发发神色惶恐,连连点头,“主公放心,我们一定全心全力,助主公拿下枹罕,全歼匈奴人。”
这话说的万俟发发很心痛,但他不得不这样做。
他那些被俘虏的同胞,他们此刻所遭受的命运,就在眼前。
宋民这个混账王爷,行事手段过于狠辣。
他那些小心眼,万俟发发一直觉得还挺好用的,但现在,他不敢用。
“主公,穿过这片民居,就是枹罕县衙所在。但……一个县衙可住不下那么多的匈奴兵马,他们其实……”万俟发发有些吞吞吐吐的说道。
“其实什么?”宋民抬手,寒光闪闪的唐刀就搁在了万俟发发的脖子上。
万俟发发不由一个哆嗦,那手指指了指周围,说道:“主公,我们周围这些民居,每一间里面都有可能有匈奴兵马。我们当初进城之后,就没有设立兵营,将士们都是自行安置的,也……也算是犒劳将士们了。”
这个话,不是万俟发发不想说,而是他有些不敢说。
他们的骑兵入城之后,几乎把这枹罕城洗劫了个干干净净,百姓的财富、男人、女人,他们一样都没有放过。
这个话若是说出来,他担心宋民一气之下会一刀剁了他。
宋民的目光中陡然杀气弥漫,“给我指出一条去县衙最近的路!”
听到这样的事情,宋民非常的生气,甚至都想一刀直接砍了万俟发发。
什么狗屁自行安置,分明就是纵兵抢劫。
但他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周围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随时有可能冲出来一支人马,从而引起整个枹罕城的大炸窝,埋葬了他们这可怜巴巴的九百人。
故而,他必须冷静的去思考。
尽管周围任何一处地方都都有可能,但宋民还是选择优先攻取县衙。
匈奴人劫掠的钱粮都囤积在县衙,若是能够拿下县衙,他们就算不敌,拿那些钱粮或许到时候还能争取一丝和匈奴人谈判的余地。
“主公,你看那几棵大柳树,那儿就是县衙的位置。其实从这些民居中穿过去是最近的距离,但小的担心会惊动住在这些民居之中的兵马。故而,小的建议走大道,从旁边绕过去,可能更为稳妥一些。”万俟发发一副完全为宋民着想的态度,说道。
宋民站到土墙上,仔细的看了看,选择了万俟发发的建议。
走大道,似乎确实更稳妥一些。
这些民居太集中了,四百人的脚步走过去,百分之一万会惊动这些民居里面的匈奴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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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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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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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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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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