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爷子很疼爱这个唯一的女儿,自然答应了,起初林氏同秦远的父亲相敬如宾,她渐渐地倒把此事抛在脑后。后来府中情况有变,她拖着残破的身躯,愣是翻箱倒柜的把婚书找了出来,要给秦远一个妥帖的未来。
其实,白无杳很是佩服这个为了儿子费尽心思的林氏,虽未见过面,可是前世她听秦远讲过不少林氏的事迹。甚至有一年,他们一起回了秦宅,白无杳还去特意祭拜过她。
可惜现在想起来,林氏还真够坑人的。林家老实淳朴,怎么偏偏养出那么精明一个女儿来?
要知道定国侯府势力一直很大,早些年声名鹊起的时候,林家不派人来,隔了数年也未闻什么动静,想来是不肯挟恩相报,渐渐把这件事情搁置就是。
偏偏林氏聪明的很,出嫁之前就先把未来的路子铺好了,手里捏着这么大的筹码,难怪后头敢同秦远的父亲翻脸呢!
她把儿子养的势力聪明,又为他把前路后路都铺的平平整整的,慈母之心真是让人动容,可偏偏,她的儿子是秦远……
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永远不知道别人对他付出有多少。只晓得一味的索取,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生出不该有的贪婪之心。秦远就是很好的例子!
林氏为了他做了不少事情,一开始秦远也是表现的非常感动,多次在白无杳面前提到母亲的不容易,让人觉得他很有孝心,是个体贴懂事的人。可成婚多年后,有一次秦远因朝中事宜生了气,突然提及自己的母亲当年也是和现在那个针对他的人一般,强势的很!
白无杳还记得他的原话是:若非母亲非要固执的同父亲闹别扭,他也不至于被父亲如此针对,以至于后来母亲过世,秦家尚未败落,他却被父亲直接驱逐出了大门!不过是纳几个妾侍,何故甩脸色耍手段到两人分崩离析的地步?
听完这话的她那时怔住了,要知道秦远娶她之时曾许诺一生一世不再碰别的女人,后来也将这个承诺贯彻的很好。可是官越做越大,总有些人阿谀奉承地送上些美人,秦远总是半推半就,最后照单全收。她曾经一再安慰自己,或许秦远本身不愿意要那些女子,只是在官场上,总有些身不由己的事情。
直到听了这些话,白无杳才后知后觉:也许不是别人硬塞的,可能秦远自己就是这么想的呢?娇.妻在怀,美妾成群,如此好事,谁人不想?她以为的情深不寿,终究只是一场镜花水月罢了。
还有秦远这个人……
呵,想起来真是可笑,他的母亲,自己的父亲,还有她……哪一个不是掏心掏肺的对他好了?最后又有哪一个,获得了好下场?人性贪婪,秦远的贪更是要人性命,以鲜血织就他的康庄大道,委实可恨!
还记得当年秦远在定国侯府一片哭声中荣升为大将军,她一边为澄儿去世痛苦难过,一边又为秦远高升略感欣慰。两种极端的感情交融在一起,常常逼得白无杳发疯。秦远却像是看不到这些似得,每日风光外出,醉意而归。
现在想起来,恐怕是当年自己家族没落,他再无什么后顾之忧,所以才会撕开面具,将最真实的一幕展现了出来吧?
那会儿还有人讲,秦远容貌文雅,看起来就是柔弱书生的模样,谁料到就是这么个君子般的人物,能一举斩或陈国大将军的头颅,立下那么多的汗马功劳呢?
君子?白无杳冷笑不已:君子你个大头鬼!一个人潜伏太深,为了私欲害人满门,究竟哪里算是君子了?
可惜她的怨愤没有来的及说出口,一切发生的那么快,让她根本无从思考,更此沦陷在黑暗里,再也无法抽身。
现在时间的转盘慢慢回转,既然有了可以挽回的机会,白无杳自然不会错过。她放平了心态,仿佛猫抓耗子一般,并不着急立即弄死,而是慢慢将其掌握在鼓掌之中。
这是秦远很会用的手法,先是让人尝点甜头,而后越陷越深,到最后刀子放血时,冷冷对视着对面痛苦而不敢置信的眼神,想必有趣的紧。
白无杳道:“秦公子想必也知道,我如今年岁尚小,即便有着婚约,此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急的。”
秦远脸上藏不住笑意:“秦某明白!”
“父亲前两日同我说,待我十六及笄之日,便正式将我许给秦公子,如今还有三年时间,不知道秦公子可能等得?”
秦远差点脱口而出,如何等不得?但又觉得这话说出来冒昧的很,显得似乎有些孟浪了。他怀揣着喜悦,美滋滋的,脸上的表情很是生动:“定国侯考虑的不错,大小姐现在确实年纪小了些。能与大小姐结下秦晋之好,实在是缘分所至!秦某有此机会,更是三世修来的福气,既然定国侯和大小姐已有安排,秦某耐心等待便是。莫说三年,就算是三十年,秦某也能等!”
白无杳的笑很是隐晦,三世修来的福气?不,这可是你上一世修来的怨气呢!还说三十年?呵,挺好,那你就到地底下去等吧!
“秦公子理解就好!话又说回来,既然秦公子与我有着婚约,那么未来还请秦公子多多注意些,府里的丫头……”白无杳垂下睫,仿佛考虑要不要说,“我最近可听说了一些不好的传闻呢!”
她的容貌本就妍丽无双,略一垂睫,样子更是娇美动人,让人心动不已。秦远本沉迷在白无杳的美色之中,骤然听了这话,心里顿时一惊:“什么传闻?”
白无杳眯了眯眼,转开话题道:“罢了,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传闻,我相信秦公子的人品。”
她似是而非的话让秦远被猫抓般的难受,他心道:莫非白无杳知道自己和悦薇的事情了?不可能啊,他每回同悦薇相处都把地点选得极其隐秘,那些地方就算是呆在定国侯府十余年的人也未必知道!
难不成是白无杳刻意套他的话?不应该啊,好端端的,她套自己的话做什么?
一时之间,秦远心里涌现出了许多想法,仿佛生怕被她看出端倪似得,良久才道:“大小姐但说无妨。”
白无杳却微微笑着,表情有两分疏离:“无事,我说过了,我信任秦公子。”一句话说的很是认真,让人无法反驳。
秦远总觉得哪里不对,瞧着白无杳笑的安静的模样,又不觉得是她在作怪。如此反复思忖了一会儿,他索性心一横,不再去考虑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开口道:“多谢大小姐信任。”囫囵的话很是婉转,让人听不出好坏。
白无杳颔首:“清者自清,府里闲言碎语一直不少,若是各个都要去相信查证,岂非事情良多?秦公子也无需为了这种事情伤神,说到底,不过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我都不去当真,其他人自然也不会再计较了。”
秦远心跳的厉害,总觉得白无杳这些话像是都知道了一般,额头薄汗森森:“是!”
白无杳瞧他一脸冷汗,分明吓坏了的模样,唇畔的笑意越发深了些:“另外,我还有一事要问问秦公子的意见。”
秦远巴不得她转移话题,连忙道:“大小姐请讲。”
白无杳道:“秦公子与我,如今有了婚约为证,虽未定亲,到底名分已存……我便不能把秦公子当作普通人来对待了。”
“哪里哪里……”
“府中事情较多,近来一直冷落秦公子,我实在不好意思!一直想找些什么事情补救,眼下倒是有一个机会。”
秦远道:“大小姐请说。”
“你我存了名分,无论如何,我都该带秦公子去与熟悉的人相识。未来定亲什么的,时候还尚早,秦公子一直住在府里,要是不说清楚,反倒人误会秦公子的身份,对以后也是无益的。所以我想,过几日有个游园会,不如请秦公子一块儿参与!借此机会,我把秦公子介绍给众人熟悉,秦公子觉得如何?”
秦远自然乐意,他靠近白无杳,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能有出头露面的一天么?好容易等到白无杳自己开口了,他怎么会有不答应的理由?
“大小姐安排就好,秦某都愿意的!”他故意把这个话说的云淡风轻,就是想让白无杳觉得自己并非为此而来,淡泊名利的样子。
白无杳冷笑不已,却也没说什么,缓缓道:“秦公子愿意最好,那最近我会派府里的管家来替公子量体裁衣。”
秦远眼睛更亮了,他收了收脸上的喜悦:“让定国侯府破费了,这怎么好意思呢?”
要是真的寒门子弟,突然受人恩惠,脸上心里怎么过意的去,必定会不好意思,甚至有些薄怒,偏偏秦远开心得很,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也是,秦府并没有给他太过优越的享受环境。进了定国侯府,秦远见人人穿着都比他好,定然会不平衡。更不要提澄儿明德身上的那些料子,皆是产自京城,别的地方都没有的缎子!制成衣裳穿在身上,既轻薄,又保暖,正适合最近穿。
还有侯府里的住所饭食,无一不是精致非常。俗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秦远不过小住了一段时间,让他现在回去秦府尚且不乐意,不要再说其他的了!琇書蛧
像秦远这个年纪,最是年轻气盛,恃才傲物的时候,他惦记功利,惦记地位,入了京城没有门路,肯定急的心焦体燥的。白无杳这会儿投去橄榄枝,嫣有不接的道理?
数年时光,白无杳实在是对秦远摸得太清,现在给他下套子,果然是一下一个准。
“秦公子不觉得我定国侯府怠慢了便好!”白无杳说的有些真心实意,口吻真切到差点让她自己都信了,“既然同意了,最近我会让丁管家亲自处理这事,秦公子也不要再漏夜读书了,早些休息养养精神。来日还有重要的事情呢!”
秦远一一听了进去:“秦某都听大小姐的!”
话已带到,白无杳也不过多停留,同唐墨一起转身走了出去。秦远送两人到院门口,心中喜不自胜,忙折回去吹了灯,速速往自己的院子里赶去。
站在远处的两人瞧见院中烛火刹那间熄灭,又见秦远冒夜顶着微凉的风回去,唐墨小声道:“这个秦远真不是个东西。”
白无杳对着秦远离开的方向冷笑不已:“哼,他要是个东西,也不至于……”心中一痛,到底没把那些事情提及出来。
唐墨道:“秦远怎么知道大小姐会来这里?”
白无杳收回目光,拉着唐墨往前走:“上澄儿同我说墨的事情,原本只是想找我安慰两句,不过我为了逗他,特意说这样的事情需得问过父亲,要是父亲同意,我就给他换换。这傻孩子当了真,居然回头就去书房找了父亲……后来我听说,那会儿秦远也在书房里,好似父亲找他有什么事情。”
“难怪!”唐墨点点头,“大小姐疼爱幼弟,此事众人皆知!侯爷并没有答应少爷换笔墨纸砚,秦远约莫猜到大小姐会为两位公子准备,想来这几天都在这里蹲守着的吧?”
“呵……”白无杳又是一声冷笑,“论等……的确没几个人能胜的过他。”
明明是陈赞的话,她的语气却十分的恐怖,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淹没在森森的语气里,让人听着发凉。
唐墨对这样的白无杳很是担忧:“别想那么多了,先回去吧,我瞧着天色越发暗了点,再不回去,樱桃怕是要提着灯笼到处找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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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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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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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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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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