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对方说出这句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话,孙安苦着脸说道:“我就当作这是你对我的夸奖好了,可惜我目前完全没有出柜的想法,你有兴趣我也满足不了你,就任你想象好了。”
他赤着上身,说出这样的话,同样很容易让人误会,不过视线集中在地上那些发着萤光的血滴上,有些失望。
孙安很然后发萤光的是受控制的血,这样他就更容易发现陷阱了,可惜天下没那么好的事,受控制的血若是会发萤光,那种能力又太弱了点,能力平衡,没有太强的,自然也不会有太弱的。
发萤光的是控制尸体的这种血,在黑暗中十分显眼,朝着孙安移动着,速度很慢,慢到了走着路就能轻易甩开的程度。
可是那人好整以暇的坐着,根本不担心能轻易打倒大锤僵尸孙安会对他造成伤害,这反而让孙安不敢轻易动手。
好在对方也没有动手的打算。
像是沙丁鱼群一样,血滴的移动方向是完全统一的,会同时改变方向,行进速度也保持着一致,仔细观察的话就能发现它们都移向了孙安的右脚。
“为什么没有一滴血是移向左脚的?”孙安好奇的看着,同时看观察着四周,以免被另一个人的血偷袭,这是栋还没有人入往的别墅,墙壁是白的,地面是灰的,血液无所遁形。
抬起脚来对比着,他没能看出左脚和右脚的区别,可那些血滴就认准了右脚,当右脚抬起来时,它们会改变方向移向左脚,而当右脚落地后,它们又会再改变方向,移向右脚。
腿没区别,孙安又往自己的胯部、腰部看去,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的右腰有个伤口,因为雨水的冲刷,血还没有凝固,那些血滴应该是闻到了血腥味,想要从他的伤口钻进来。
“嗜血的血?”孙安往后退了一步,那些血滴已经移出了储物间,来到了走廊里,不知疲倦的跟着他。
“不是嗜血,它们只是能够感知伤口,想从你的伤口里钻进去而已。”血滴的主人笑着回答了孙安的疑惑。
“一定要从伤口钻吗?毛孔不行?”孙安好奇起来。
“你可以试试。”那人做了个请的手势,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孙安。
“试就试。”孙安抬起左脚,重重一脚踩在最前面的那滴血上。
脚底没有毛孔,但是有汗腺,二者虽然有很大区别,也不在一个系统,但都是通往体内的孔洞,对那些血滴来说没有太大区别。Χiυmъ.cοΜ
他立即就感觉到了脚底的刺痛,抬起脚来一看,血滴已经不见了,脚底板上有一块红印,像胎记一样,试着挤了一下,并没有挤出血来,那滴血已经钻进了他的脚底板。
刺痛很快就消失,而脚底上的那块区域彻底失去了知觉,恐怕用刀刺进去都无法感觉到。
“哈哈哈哈……”那人突然大笑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不知死活的人,叫你试你还真去试了,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唔……也常常有人这么说。”孙安没有感觉到别的不适,就只是脚底板有真区域没有知觉而已,似乎不值得为此死一次。
作死是有收获的,孙安知道了没有另一个人的帮助,这些血滴就无法刺穿皮肤,它们可以感知伤口,必须从伤口进入体内,但是不通过伤口进入身体里也能起一些作用,作用之一就是让接触的皮肉失去知觉。
一小滴血,一小块区域,似乎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接触到更多的血,更大的区域失去知觉,问题就很严重了,脚底的肌肉是人能够直立的关键,直立行走就意味着平衡下降,必须依靠脚底的肌肉调节平衡,如果肌肉动不了了,人就会摔倒,这一倒就得倒在别的血滴上,那么接触血滴的部位也会失去知识,就像被行军蚁放倒的大象一样,迟早要完。
难怪那人一点也不怕,甚至坐在地上等着,就是希望孙安去踩地上那些血。
“在死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同伴在哪里?”孙安不打算继续和这人玩下去了,对方和他一样阴险,那可不是件好事。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都说很多遍了,让你乖乖成为我的……”那人的话说到一半,突然愣住。
原因是孙安掏出把枪对着他,并扣下了扳机。
“???纾
三颗子弹射入了对方的身体。
“看来你是不打算说了。”孙安转身朝别的地方走去。
他不怎么用枪,主要是不希望对方把他当成是很大的?,但那不代表着他不会用枪,先前那几栋别墅里掉了那么多枪,他不捡一把带在身上才怪,之前和僵尸战斗,枪派不上用场,他没信心打碎敌人的颈椎,一直装在裤兜里没拿出来,现在,那人大咧咧坐在他面前,岂不是找死?
来到走廊口,孙安停下步子,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动静。
能听到的只有雨声,别墅里十分安静,像是没有人一样。
回头看了一眼,他打算再上二楼去看看,可就是这么一回头,孙安就定在了原地。
虫子一样发着萤光的血滴仍在朝着他移动,要移到这里来还得花很长时间,可是它们像是不知道这一点似的,仍在追着孙安。
“杀错人了?没死?”孙安又往回走去,血滴会动,是和那人的能力有关,人死了,能力作用就消失,血还会存在,只是不能动了而已,萤光没有消失就意味着血滴的主人还活着。
小心翼翼的走到储物间门口,探头往里一看,孙安看到那个人已经站起来了,也在看着他,顿时觉得毛骨悚然,举枪又打。
对方应声而倒,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撑着地站了起来,嘴里发出了“嘿嘿嘿”的笑声,笑得孙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怎么回事?为什么那家伙不会死?他显然不是变成了僵尸,僵尸可不会笑,也不会使用能力,他到底是什么东西?
老把僵尸称为自己的士兵,莫非他真是个僵尸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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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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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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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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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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