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样的做法并没有错误,但沈香苗在尝试了多次,又仔细对比之后发现,如果将肉片直接放到炒好、炖煮好的红油汤中直接煮的话,口感总是略有欠缺。
而欠缺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肉中存在的一些血水,在煮的过程中,会留下一些血液的残渣,这也就为什么一般在做排骨时都要将血沫去除,炖鸡汤也要撇去血沫,否则会大大影响口感,降低菜肴的美味。
因而沈香苗在做水煮肉片时,都先将切的薄薄的嫩里脊肉片和黄豆芽等放入开水中焯熟,这样一来能去除肉片中的血沫,去掉黄豆芽本身的豆腥味,而且开水汆烫,也更能把握时间,将肉片做的更嫩。
随后,便是如同寻常人所做的一般,用豆瓣酱炒香后放了炖好的高汤,盛出后再将肉片、豆芽和青菜放进去,最后将小红辣椒和藤椒用油炸香,将这油浇入菜内。
如此一来,口感浓重,麻辣鲜香,色香味俱全的水煮肉片便呈现在了人眼前。
至于这道蒜蓉粉丝蒸丝瓜,是一道十分爽口且赏心悦目的菜,做法简单,所用的食材也都是便宜易得的,但这道菜却胜在清淡爽口,菜式因着是翠色的丝瓜上头放着白色的粉丝,以及最后点缀在上头的一小片红色小米椒,可以说是赏心悦目。
而且丝瓜性凉味甘,有清热凉血的功效,在吃完麻辣味十足的菜肴之后,来上一道清淡爽口的丝瓜,不但口感绝佳,也可抑制因为贪辣容易上火的情况。
糖醋脆皮茄子,用的是刚摘下来的新鲜茄子切了粗条裹了糊来炸,随后再用醋、糖以及从随身厨房中拿出来的番茄酱、耗油等炒出鲜美酸甜的酱汁,将表皮酥脆的茄子重新烧过。
整道菜味道酸甜可口,令人食指大动。
最后的重头戏,在于那道金玉满堂。
既是叫做金玉满堂,那便要要有金和玉。
新鲜的早玉米剥下来的颗粒,色泽金黄,鸡胸肉切成丁,在锅中翻炒之后,油光水滑的,瞧着倒有几分玉的润泽感,搭配红色的尖辣椒和绿色的青椒,各种不同的色彩融合在一起,颜色丰富,十分鲜艳。
而且玉米粒略带了淡淡的清香与甜糯,搭配嫩滑鸡肉,再来就是红辣椒的辣味,最后融合上青椒的爽脆,多种口感相互辉映,却又颗粒分明,各有味道。
金玉满堂这道菜,可以说是无论从卖相还是口感上,都担得起这样的名字。
这样令人垂涎欲滴的五道菜式,被拼命咽口水的乔大有送到了陆泽轩面前的圆桌上,片刻之后,便被围剿、扫荡了大半。
陆泽轩晚饭的吃相,和晌饭之时比起来,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毫无富家少爷的矜持,更是时不时的直呼好吃。
好在与晌午时分相比,陆泽轩脸上的伤已略好了一些,不至于吃相瞧着像猪头了,但也是吃了一个汗流浃背,满脑门的汗珠,到是十分市侩。
偶尔进去倒茶水的跑堂瞧着陆泽轩这一幕,都不由得撇撇嘴。
但一想到这是沈香苗特地做出来的美味菜肴,也都觉得应当如此。
就连跑堂的自个儿,瞧着桌上那喷香无比的菜肴时,也都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甚至心里头盘算着,等下若是那陆泽轩吃剩下的菜,要不要偷偷尝个鲜儿。
然而,一杯美酒一口佳肴,陆泽轩吃的是不亦乐乎,以至于最后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时,盘中已经是空空如也,除了一些菜汤儿以外,真的是连渣儿都不剩。
看着陆泽轩酒足饭饱之后,在友安的搀扶下,摇摇晃晃的出去下了楼梯,来收拾盘子、筷子的跑堂伙计,顿时无比郁闷。
真的是连渣儿都不剩啊!
跑堂伙计瞧着那空的彻底的盘子,再次发出了感慨,但瞧着上头的汤汁,又有些嘴馋起来,到下头去找了块馒头,沾着那汤汁吃了两口。
辣,十分的辣,但是是那种浓香的辣,吃上一口就想上瘾的辣。
伙计索性将剩下那馒头都掰了块泡到哪水煮肉片的汤汁里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直到所有的馒头和汤水都吃了个干净,这才心满意足的抹抹嘴,继续收拾盘子。
陆泽轩从二楼下来的时候,醉意十足,连走路都打起了晃儿,站也站不稳了,满嘴乱七八糟的话,旁人听也听不懂。
可醉成这样的陆泽轩,到是没忘记要给沈香苗这五道菜,总共一百两银子的报酬。
让友安给了银钱,陆泽轩大着舌头说道:“沈……沈姑娘,你做……做的菜,真的是好吃!好吃的狠!比……比那皇宫里头的御厨……厨做的还好吃!”
陆家就算是有钱,却也是个商户,哪里有资格进宫去尝御厨做的菜?m.χIùmЬ.CǒM
这陆泽轩显然是醉的不轻了。
瞧着陆泽轩那结结巴巴,醉态十足的模样,沈香苗微微一笑,向陆泽轩福了一福:“多谢陆少爷赞赏。”
“沈姑娘,不……不必客气,这……这都是你应得的。待本少爷……爷,到……到县城里头快……快活完了,再来吃,吃你做的菜!”
陆泽轩这会儿眼都睁不开了,却偏偏话多的不行,而且是口不择言。
“少爷,您喝醉了。”友安在一旁,努力的搀扶着满嘴胡话的陆泽轩。
周围人都是忍不住笑了笑。
陆泽轩眼前这幅模样,当真是醉的彻底了。
“本少爷没喝醉!”陆泽轩一把手甩开友安的手,自个儿步履蹒跚的往前走,可刚走了两步,两腿一软“噗通”倒在了地上。
“少爷!”友安惊呼一声,赶紧去扶陆泽轩,乔大有等人也赶紧去帮忙。
但看陆泽轩虽躺在地上不动弹,却是发出了微微的鼾声,时不时还咂咂嘴,嘟哝一句:“吃,好吃……”
“陆少爷怕是醉的睡着了。”乔大有说道,帮着那友安将这醉倒的陆泽轩抬到了马车上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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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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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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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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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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