觥筹交错!
推杯换盏!
歌舞升平!
场面真是热闹非凡啊!
能够参加孔府的酒宴的,都是大唐有名望之人。
比如重病在身的李纲、已经半只腿入土的颜之推,已经将近百岁的孙思邈,以及刚正不阿的钟馗。
凡是能够出席的,都是大唐最精锐的人,几乎整个大唐一半的朝臣都来了。
孔颖达啊,孔家啊!
所以,整个大堂之中几乎是坐满了人。
好酒。
好菜。
漂亮的舞蹈。
还有美女!
孔家也养了不少的歌姬,别看老孔一副正人君子的摸样,这孔家的奴仆、歌姬绝对不比别人的少。
喝的差不多了,一道胖嘟嘟、醉醺醺的身影站了起来,赫然是长孙无忌。
他打了个饱嗝,道:“今朝有酒,岂能无诗乎?”
唐人喝酒,就要作诗。
若是无诗,这酒会就是失败的。
就跟后世南方一样,喝酒要是不猜码,还有个毛意思啊?
很多流传的优美诗篇,就是诗人在喝的醉醺醺的时候做出来的。
“长孙阁老说的没有错,今晚酒是美金,食是美食,舞是美舞,歌姬更是漂亮的,缺的那就是一首好诗!”孔春秋站了起来,对着众人拱了拱手,道:“身为主人,又是小辈,这首诗,非我莫属了!”
说着,还得意的看了看程处弼。
你不是号称大唐第一才子么?今天我就要压着你!
不少的人一听说诗歌,脸上露出喜色来!
看来重头戏来了!
但年程处弼就是凭着几首诗风靡大唐,更是迷倒了无数的女子!
如今更是娶得两位女皇,走上人生巅峰!
不过,据闻他已经三年没有出诗词了,江湖传言,如今的程处弼已经是程郎才尽了!
程处弼很是郁闷,你们这帮人跟一群狼一般的看着我,到底是甚的意思啊?
而这个时候,只见孔春秋清了清自己的嗓子,然后开始吟了起来:“春之去兮、夏之来。夏尔去兮,冬初至。雪白茫茫兮、瑞丰年。春种而夏播兮,秋收冬藏。百姓丰腴兮,国家兴强。”
“好!”
“好!”
“古韵纷纷,孔之服也!”
“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人生大道理啊!”
“儒之希望也!”
“……”
一大群所谓的传家开始纷纷拍起了孔春秋的马屁来,拍孔春秋的马屁就是拍孔家的马屁。
程处弼不由的暗暗翻了翻白眼,特么的,咱能够要点脸么?
自己坐在位置上,自倒自饮。
而这个时候,有是好几名士子做出了几首诗,整个酒宴的气氛变得高涨。
一声一声的高和之声,但是程处弼直接忽视了。
然而,却有人不会忽视程处弼。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孔春秋看向程处弼,微微一笑,道:“秦王殿下,你可是大唐第一才子,若此良辰美景,你就不打算作上一首?”
“还请殿下赐诗一首!”
“殿下可是大唐第一才子,此时若是无诗,尔等可不饶你。”
“殿下,吾等一晚上,可就是期待着殿下的好诗了啊。”
“殿下,速速来一首吧。”
“……”
众人纷纷开口说道。
“殿下,真情难却,莫要辜负大家的一片希望啊。”长孙无忌微微一笑说道。
“三郎,请了。”孔颖达脸上也是带着一丝笑意的。
“这……”程处弼面露为难。
不少的青年才俊见到程处弼迟于,脸上顿时露出喜色来。
看来这程处弼真的是程郎才尽了啊!
好,真的是太好了,太好了!
这样,岂不是自己将会成为大唐最有才华的人了么?
“既然真情难却,那我就吟诗一首,以表心意。”程处弼淡淡的说道,这个时候,脑袋都已经开始有些晕了。
“我倒是想到了一首诗,一首很幸福很优美的诗。”程处弼开口说道。
顿了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他开口,道:“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Χiυmъ.cοΜ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程处弼念完,淡淡的一笑。
然而,在场的众人看向程处弼,脸上露出蒙逼之色。
这是诗歌?你逗我们么?
这首海子的诗在后世流传的很广,但是现在是大唐啊!
大唐,这样的超前的了诗,除了程处弼外,没有人认为是诗了!
在这个时代的诗词讲究的是‘平平仄仄平平仄’。
不少的人暗暗的叹了一口气。
程处弼果然是程郎才尽了啊。
难怪他都好久不做诗了,原来肚子里面已经没有货了。
程处弼顿时感到有些郁闷,这么好的诗,尔等真是一点的欣赏力都没有。
哼,你们这群凡人!
“三郎,此诗虽然好,但是却不应景啊。”孔颖达打破了尴尬,微微一笑,道:“:罚酒,罚酒!”
“对,罚酒,罚酒!”
“殿下,罚酒一碗!”
“罚酒,罚酒!”
“……”
“不就是喝酒嘛?酒嘛水也!”程处弼哈哈一笑,给自己倒上了一大碗,然后咕噜噜的喝了起来。
今晚的美酒,就算是程处弼,也喝的有些晕乎乎的了。
“不就是酒么?不就是诗么?我别的不多,就是诗特别的多,说实在的,这个时代,谁也不能够跟我相提并论,除了诗仙、诗圣、诗鬼。”程处弼哈哈一笑,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诗词,小道尔……”
人这一喝多了,就容易管不住自己的嘴。
大部分的人都有这种经历,一旦喝多了,脑子就乱转,然后就会说出一些连自己也想不到的话。
而第二天,自己就会全都忘记。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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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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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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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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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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