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来1976>第四百零九章 在细雨中呼喊(上)
  垃圾翻完了还没完,最后把除了残羹剩饭外的其它垃圾也打包回局里。

  四个人一起仓促地吃了顿晚饭,然后开始研究那四件有血迹的疑似物证。

  翟队研究报纸,况玉林和李三科各自研究手帕和打火机,秦咏梅研究《飞碟探索》。琇書蛧

  秦咏梅并不看内容,而是研究每一页的边边角角,注意有没有标注的痕迹。

  小心翼翼地翻看着,还真找到三处标注的地方。

  一处估计是找不到纸了,直接在页面上算账。

  都是买了包烟,买了包方便面之类。

  虽然暂时不知道有什么用。

  秦咏梅还是在卷宗上做下标记。

  还有两处是吐槽。

  一处是对一篇关于史前文明的文章的吐槽。

  净他妈瞎扯淡!草履虫这样的低等生命都能留下考古痕迹,史前要是有文明的话早就发现了。一看就是傻逼文艺青年瞎写的。

  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翻看了不下十遍还是没能发现重要线索。

  正叹口气合上杂志,皱着眉头想着时,翟队敲门进来,小声说:“你们家老白都等你好一会儿了。”

  “哦,再等会儿……”

  “时候不早了……”

  “好吧,一会儿就出去。”

  翟队先出去了。

  秦咏梅起身收拾一会儿,正准备关灯时,却又有些不甘心,飞快地翻一下杂志。

  页面在眼前飞快地晃动,突然秦咏梅感觉好像看到了什么,停下来,慢慢翻回去几页,一边翻着一边仔细看着。

  果然,在一页杂志的交友栏中似乎有描画的痕迹。

  秦咏梅举起那页纸在灯前照一照。

  能明显看出笔迹的痕迹。

  一个女孩子的姓名地址被圈过。

  可能是用铅笔圈的,事后又用橡皮擦掉了。

  但铅笔的印记还是留下了。

  秦咏梅放下杂志,将女孩子的姓名地址抄写下来,然后拿着杂志关了办公室的灯,兴奋地冲出去。

  在走廊里,白策正坐在长椅上打瞌睡,翟队也刚从办公室出来。

  秦咏梅兴奋地走过去:“找到线索了!”

  白策被吓醒了,懵逼地看着秦咏梅。

  秦咏梅拿着杂志指给翟队看。

  翟队看了看,兴奋不已:“秦局您真是破案高手啊!我这就让人订票,派两名女同志到京城找当事人。”

  “不用了,我去就行了。”

  “唉,您辛苦了一天,该好好休息一下……”

  “辛苦啥啊,我来省局看报喝茶都两个月了,也该活动活动了。”

  “好吧,我这就给您订票,让小崔陪您去。这会儿您也该早点回家休息了,我们老白同志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

  白策笑笑:“不急,不急。”

  “老白同志一看就是军人出身,打瞌睡都正襟危坐。”

  第二天,秦咏梅和省局的一位女公安乘坐火车赶往京城。

  《飞碟探索》杂志上交友栏的那个女孩儿名叫乔雪竹,是京城某大学的一名在读研究生。

  杂志的主人很可能跟她是笔友。

  当然,杂志的主人有可能是死者,也有可能是凶手。

  秦咏梅跟翟队根据有限的物证,推断死者或者凶手年龄应该在20岁到30岁之间。

  文化水平较高,至少是高中学历。

  理化方面知识比较丰富。

  很可能在省城里从事白领工作。

  秦咏梅对京城已经很熟悉了。

  下了火车,带着小崔直接来到乔雪竹上学的学校。

  此时正赶上饭口,校园里到处是拎着饭盒来来往往的大学生。

  秦咏梅和小崔打听一下,直接来到乔雪竹的宿舍大楼。

  这会儿到大学生宿舍找人都要用喇叭广播。

  秦咏梅怕影响不好,直接向宿管亮明证件,宿管吓了一跳,小声问:“要不要叫保安?”

  秦咏梅笑了:“不用,这是协助调查,不要想多了。”

  “好吧,你们就直接进去吧,我也不用大喇叭喊了。”

  秦咏梅和小崔直接到乔雪竹所在楼层,走到她的宿舍前,轻轻敲门。

  “进,进来!”屋里的声音有些慌乱。

  秦咏梅推门进去了。

  研究生的居住条件比大学生好一些。

  屋子里只有四张床,还配备了桌子。

  一个长着两坨腮红的女孩子坐在桌子前。

  看到秦咏梅她们进来神情有些紧张,嘴唇还挂着棕色的汁液。

  显然刚才在吃什么东西。

  “你,你们找谁?”

  “我们找乔雪竹。”

  “我就是。你们是……”

  “我们是奉天市公安局的,来找您了解一些情况。”

  女孩儿神情更紧张了:“是不是王明伟出什么事了?”

  “哦,暂时还不确定,我们也没找到他。”

  “那就是失踪了?”

  秦咏梅和小崔交换一下眼色。

  “只是暂时联络不上他……”

  乔雪竹笑了:“你们没他的联络方式是吧?我有他传呼号,早知道你们打个电话过来问一下就好了,大老远跑一趟。”

  说着,乔雪竹起身从书包里翻找通讯录。

  秦咏梅扫一眼桌子上。

  桌子上的报纸下盖着一只饭盒,里面放着两只馒头,旁边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黄豆酱。

  穷人家的孩子啊,中午都舍不得下食堂,就用馒头蘸点黄豆酱吃。

  “找到了,你们看,就是这个!他年前刚买的传呼机……”

  秦咏梅掏出纸笔记录传呼号,一边记录着一边唠家常似地问:“你们是笔友吧?”

  “是啊……”

  乔雪竹脸红了。

  这女孩儿有二十五六岁,个子不高,脸上有高原红,还有粉刺。

  但其实五官长得不错,要是手头宽裕点,没事儿拾掇拾掇还真是个挺标致的女孩儿。

  “他文化水平也不低吧?”

  “是吧?他看起来很有文化吧?”

  “是啊,我们还以为他是硕士博士呢。”

  “哈哈,其实他是大学漏儿,大学考了三年都没考上。可我觉得他的水平比我高,我只是读死书,知识面儿跟他比差远了。”

  “看来你挺崇拜他啊。”

  “还行吧,长这么大头一次碰到这么聊得来的人。”

  “最近你们有联络吗?”

  “早上他刚给我打过电话啊……”

  “哦……”

  秦咏梅心情有些复杂。

  这个叫王明伟的年轻人如果没死的话,很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这些年,秦咏梅已经见过无数个大好青年,因一念之差走上不归路。

  但她并没有麻木,每一次还是感到惋惜。

  尤其对于那些有才华,又沐浴在爱情中的年轻人更是感到痛心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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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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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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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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