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妪自称爱玛,吃了药睡了一个晚上之后,她显得精神不错。自己在厨房里忙活了片刻,便端出了两个盘子。卫臣在商店外摆了张桌子,爱玛把盘子放到桌上,盘子中刚加热煎过了熏肉正散发着诱人的肉香,再加上煎蛋和点缀用的薄荷叶,看上去让人倍有食欲。
这是卫臣来到美国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顿早餐,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爱玛,老妪微笑道:“在我还没有生病前,我搜集了很多东西,特别是可以存放很久的熏肉。但我太老了,已经咬不动这些东西,所以一直没吃。现在好了,有你们帮我处理掉,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金塞尔已经拿起刀叉,切下一块肉丁送进自己的嘴里道:“要是再加点盐就好了。”
爱玛微笑着伸出那满布皱纹的手,慈爱地落到金塞尔的头上。有那么一瞬间,卫臣看到金塞尔一头发丝微微浮起,就连四周也充满奇异的气流波动。那是金塞尔行将出手的征兆,可转眼间,金塞尔的毛发落了回去,四周的气流也消失了。金塞尔一付认命似的,垂着头接受老妪手掌的轻抚,就像一只不情不愿的猫。
爱玛微笑说:“亲爱的,吃太多盐可不好。”
卫臣哈哈笑了起来,金塞尔对他投来杀人似的目光,卫臣才勉强停止了大笑,举手投降。
吃过了早餐之后,卫臣把昨天找到的汽油一股脑地加进路虎的油箱里。金塞尔的手正给爱玛捉在手中,老妪唠唠叨叨地叮嘱着她路上要小心之类的。在她的眼中,金塞尔仿佛就是她那已经不在的孙女。意外的是,金塞尔居然没有不耐烦,直到爱玛说完了,她突然道:“公路那边有军队,我送你过去吧,军队会收容你的。”
爱玛摇摇头,看着身后的加油站道:“不用了,我就留在这。我老了,不想再四处走动,而且这里有我太多的回忆,我舍不得这。”
金塞尔耸耸肩,没有勉强。爱玛这才放开了她,微笑道:“去吧,亲爱的,路上小心。”
钻进车里,见卫臣眼神有异,金塞尔哼了声,两条长腿肆无忌惮地放到了中控台上,叫道:“开车吧,这种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呆。”
卫臣摊手,朝爱玛挥手道别后,便开着车离去。他们驶出了小镇,卫臣道:“她看上去挺喜欢你的。”xǐυmь.℃òm
金塞尔冷笑说:“她喜欢的只是自己的孙女,我才一点也不会可怜她。”
卫臣道:“是吗?”
金塞尔狠狠瞪了他一眼说:“闭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别天真了,我可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
突然空中传来一声尖啸,两人从窗口探出头去,只见从芝加哥的方向有一团黑影高速掠来,呼一声从车上飞过。原来是一头生有四翼的领主,它似乎受了伤,一条手臂不见了,伤口处正喷着蓝色的血液。它掠过了卫臣两人的头顶后,摇摇晃晃地摔到了那个小镇里,卫臣脸色一变,叫了声“不好”。
金塞尔反应比他更快,已经打开车门跳下去,一溜烟似的往加油站的方向跑去。卫臣摇头道:“嘴上说得那么刻薄,心里还不是挺在意人家的。”
他也跟着奔去。
加油站已经毁了,那头领主正好掉在了加油站里,所幸爱玛没有在商店中,可她却拎着枪,正对着领主射击,一边射还一边咒骂着。这时领主从废墟里爬了出来,子弹对它来说如同挠痒,但不代表它能够忍受爱玛的攻击。它胸口的晶石亮了起来,领主口一张,从嘴中喷出一道电浆,喷溅到爱玛的身上。爱玛连哼都没哼一声,便连同她的枪一起变成焦碳。
这时一股恐怖的气场落到了加油站上,领主受到惊吓般转过头,就见半空有一道身影落下。正是金塞尔,她已经启动了七宗罪,那代表着愤怒的黑色暴熊双眼散发着慑人红芒,金塞尔一拳砸在领主的脑袋上。领主的脑袋顿时像一个被砸碎的花瓶般炸开,血肉骨骼四处飞溅,当金塞尔落到地面时,那无头的尸体才摇摇摆摆地摔了下来。
卫臣慢了一步赶到,看见金塞尔怔怔地对着一付焦骨发呆,他不由轻叹了声。
金塞尔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过身,朝领主尸体胸口的晶石猛踢一脚。顿时晶石爆裂,连同背后的肌肉也隆了起来,接着喷出一股血浆,溅出百米!金塞尔这才深吸了口气,七宗罪渐渐消失,她一言不发地往来路走。
卫臣朝着她的背影叫道:“到车上等我。”
然后他走到爱玛的尸体前,伸手轻托,一片柔和的光芒升起,将爱玛的焦骨包裹其中。接着卫臣走到了加油站对面的一棵榕树下,他抬手轻挥,地面透出道道金色的光线后,开始塌陷。直到形成一个墓坑之后,地面的变化才停了下来。卫臣把焦骨放入其中,再左右伸手虚拉,将四周的泥土灌进墓坑,完成了填埋。
最后,他以手代刀,削下两根手臂粗的树枝做了个十字架,插到了土堆上。完成之后,卫臣拍了拍土堆轻声道:“安息吧,夫人。”
卫臣拍拍手,打算回汽车处,突然心里一动,朝左侧看去。就在加油站对面的一栋房子后,有人影一闪而过。卫臣不及细想,人便闪移掠去。他没想到这镇子上还有人,更不知道那人是谁。只知道自己和金塞尔刚才的做为估计都被人看眼里了,所以不能让那人跑了。否则这事要是传开,恐怕还没到纽约,道格拉斯就知道自己来了。
当他来到屋后时,那人刚要跑过小街对面,原来是个十一二岁的黑人男孩。卫臣身影再闪,一下子追上了他,并把他拎了起来。这男孩顿时手脚乱舞,用英语叫道:“放了我,我不好吃的,别吃我!”
卫臣听得哭笑不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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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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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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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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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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