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金塞尔皱了下眉。
“在你后方5点钟方向就有一个,不用多,带两三个回来就行了。”
金塞尔回过头,看往混沌所说的方向,那里一名毁灭者正向她的方向奔来,沿途干掉了不少新型。看着他手上那把血刃,金塞尔眯了眯眼道:“味道有些熟悉啊,就是记不起来在哪遇到过这家伙。要死还是活的?”
“死活不计。”
金塞尔笑了起来:“那就容易了。”,她看了苏娜一眼说:“我会记得你的,以后有机会再跟你玩玩。”
挥了挥手,金塞尔迎向那名毁灭者。毁灭者抬起血刃,朝金塞尔胸口砍了下去。血刃落下时,金塞尔却已经消失,接着背后猛烈一震,毁灭者听到了自己脊椎粉碎的声音。已经绕到他后面的金塞尔一肘撞在他的背上,把毁灭者整条脊椎撞碎,然后扛在了肩上,朝半空丢了上去。
那头雷鸟领主俯冲而下,双爪扣住了毁灭者,便飞上高空,转眼远去。
金塞尔穿行在战场上,又干掉了两名毁灭者,并将他们的尸体丢给了两头噬脑者。对于混沌点名要的东西,这两头噬脑者可不敢怠慢,用尾巴卷住吊起,快速离开了战场。目的达到,金塞尔也不做停留,退进了黑潮之中,很快就脱离了战场。
战场上,除了仍在冲击着人类防线的新型之外,黑潮中部开始分开,收到命令的新型舍下了同伴,往来时的方向离开。一条条沙地巨虫在战场远处钻了出来,它们将甲壳打开,撤离的新型就像钻进列车里般,一只只朝巨虫的体内钻去。
满载新型之后,巨车甲壳合拢,接着体节旋转起来,钻进了沙地里。等所有巨虫离开之后,沙漠上只剩下一个个浅坑。没过多久,这些沙坑就给风沙给掩埋了。
一场战斗,随着炎城的援兵抵达而宣告结束。在毁灭者投入战场之后,再加上地面军队和空中战机的两番夹击之下,留下来断后的新型很快被消灭干净。然而看着成片宛若小山般的尸堆,活下来的人却没有丝毫高兴可言。
距离沙漠两百公里外的一座城市,这座城市本来生活着数百幸存者。不过这两天,幸存者陆续离开了城市。原因是最近城市的地底,不知为何总传来某种异常的响声,仿佛是地震,因为地面确实有轻微的晃动感,可又不强烈。更像是某种东西在地底穿行的声响,这种声音不分日夜的响起,哪怕胆子最大的人也感到毛骨悚然。
尽管离开城市,意味着要在野外呆上一段时间,而野外遇上新型的机率要比城市大得多。可没人愿意继续呆在城市里,除了那些实在走不动的老弱病残之外,还走得动的都已经离开了城市。
就在今天,刚刚过了中午,忽然城市中央传来轰轰隆隆的连绵巨响。一个住在高楼里的老人,因为腿脚不便而无法离去,听到声音的他坐在轮椅上来到窗边,远远看到城中有大楼倾塌。老人咂巴了下嘴巴,眼睛里是一片漠然。似乎这座城市哪怕下一秒就会毁灭,他也无动于衷。
城中有座公园,旁边则是一幢幢商业住宅。这时整座公园往下塌陷,地底仿佛裂开了一个无底深渊,将以吨计的土石吞没。周围的建筑受到地陷的影响,也一一倾倒,致使此地尘嚣翻腾,罩着一团灰蒙蒙的烟。
在尘烟里,响起某种东西的鸣叫声。忽然起风了,风将尘烟吹散,露出一个无底深渊来。从地底下亮起了几点猩红的光,城面的震动也越来越频密,最后一条巨虫从地底深渊里爬了出来。它大头浑圆,本来没有眼睛的脑袋上,如今却隆起了几块不规则的红色晶体。这些东西最小的一块也有米许见宽,最大那块甚至有三米!
呈节状的巨虫,长着短而粗的对足,它爬出了地底,爬到了大地上来。这是混沌,和之前出现在海边的时候相比,它的体形大了数分,且全身遍生着异样的红色晶质体,只是身体上那些不如脑袋的晶石来得大就是了。
它似在等待着什么,突然一抬头,高空上响起某种飞禽的叫声。那头从沙漠战场撤离的雷鸟俯冲而下,混沌立时张开了嘴巴。那大嘴一张,顿时生出狂乱的气流,让雷鸟差点没一头栽下去。雷鸟调整了姿势后,从混沌头顶飞过,双爪一松,把那名毁灭者丢了下去。
毁灭者的尸体对于混沌来说,便如同一块小石头般大小,掉进它嘴里就直接消失了。没过多久,又有两头噬脑者冲了出来,它们朝混沌径直奔去。混沌掉转大头,依然大张的嘴巴就像条隧道的入口,噬脑者来到“隧道入口”前停了下来。均长尾一甩,便把卷着的毁灭者尸体丢了进去。
吞下这三名毁灭者的尸体,混沌这才合上了嘴巴。接着脑袋上那几颗晶体闪烁不定,混沌的气息如同沸水般翻腾了起来,并从身体的气孔中不断排出热气,仿佛它体内变成了一个洪炉,正散发着惊人的热量。
混沌正在消化着那三具尸体,毁灭者的尸体在混沌体内被迅速分解。分散之后的细胞信息乃至基因序列被释放了出来,再为混沌吸收,并用以完善自己的基因。在混沌脑后第七节的体腔里,一颗蓝球大小的肉团突然长了出来。肉团的表面浮现诸多细碎的晶粒,它们随着混沌的呼吸而闪烁着。每次闪烁,便涌出大量的能量,输入混沌全身。
在吸收了三名毁灭者之后,混沌终于再次生成自己的心脏。尽管它实在太小了,比起当日的沙亚迦来,根本不算什么。可心脏是混沌重要的器官,当它生成,意味着混沌获得质的飞跃!
混沌不由发出一阵满意的啸声,声音瞬息传遍千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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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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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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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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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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