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臣摇摇头,说:“我不会接受的,我不是为了得到某种权力而来这里。”
陆寒耸耸肩:“那样最好,真的。包括韩习在内,我们都认为,有能力带领我们的只有那头狮子。”
“可惜那头狮子已经死了。”苏娜伸了个懒腰说:“那个男人还不错,我还想跟他约会来着。”
陆寒冷笑道:“得了吧,老太婆,说不定你的年纪比他还大,你这是想老牛吃嫩草啊。”
卫臣意外地看了苏娜一眼,这个女人看上去横竖不超过三十岁,理应比金圣杰年轻才对,他不知道陆寒为何会这么说。听上去不像是开玩笑,陆寒已经往汽车的方向走:“小少爷,不用惊讶。不止这个女人,这里除了韩习之外,我们都是些半截身体已经可以放到棺材里的老家伙。”
“只不过苏博士的药剂非但让我们保住了理性,还让我们至少年轻了三四十岁。毕竟,我们是dmc的前骑士嘛。”钻进车里,陆寒拍了拍车门说:“上来吧,如果你不想用两只脚走回去的话。”
在酆都的第三天,卫臣对这座城市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这几天里,黄莺一直充当着导游的角色,她花了一天的时候带卫臣走遍了外城的每条街道。卫臣看到了只有在以前的日子里才能看到的光景,成年的男女到工厂和农棚里干活,用自己的劳动换取生活所需。老人和孩子则留在家里,酆都里甚至有一个学校,所有十五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在那里接受教育。
当然,在这所学校里,你可能看到十来岁的大孩子和七八岁的孩童一起上课的情景。毕竟资源有限,无法对孩子进行分班上课。
至于内城,说是城区,倒不如说是一个基地。那是一个集合了实验区、训练区、生活区等多个区域的综合性基地。苏金卫在这里研究开发稳定堕落者细胞的药剂,开发各种枪械装备,训练保护城市的卫兵等等。
可以说酆都就是一个简化版的龙城,而它比龙城更有人情味。
卫臣很难把创造了这一切的苏金卫,和自己所知道的那个养父联系在一起。毕竟在过去的十年光阴之中,苏金卫一直扮演着那个叫卫劲夫的慈父,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酆都的建立者。
而且从黄莺、从黑骑们以及外城人们的言语中,卫臣可以感受到他们对自己养父的尊敬。那种敬意不是流于言表,而是发自内心。对这些人来说,苏金卫就是救世主,是他给予了这里人们所需要的一切,却不求回报。
可越是了解,卫臣便越是矛盾。苏金卫收养自己的目的,并不简单,那里面涉及到了血噬的寄生。到了现在,卫臣已经知道血噬是原生种之一的某一部分,只是卫臣不知道,自己养父是如何让血噬寄生到自己身上的。血噬寄生明显不同于普通异种的产生,这种技术手段,只怕现在的dmc都不具备。
那么,十年前的苏金卫又是如何做到的?
最重要的是,苏金卫的目的是什么?
恐怕这些问题,只有那个男人才能回答。所以在第三天的傍晚,黄莺通知他将会跟苏金卫共进晚餐时,卫臣紧张了起来。他希望得到答案,又怕那些答案自己无法接受,这实在是一种非常矛盾的感觉。
傍晚五点三十五分,黄莺开车把他送到一栋小洋楼前。这里位于生活区的一角,环境不错,楼房前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广场,广场上种着一棵梧桐树。夕阳西照,阳光落在梧桐茂密的树冠上,光线透过叶隙,仿佛在树冠上挂上了无数闪闪发光的宝石。
“用餐愉快。”黄莺眨了眨眼睛,把车调头,就开走了。
卫臣整理了下衣服,深吸了口气,走上台阶,摇动挂在门边的银铃。xǐυmь.℃òm
铃声轻快地响起,在这个静谧的时刻,小楼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得清楚。于是很快门中传来一声“来了”,那是苏金卫的声音。片刻后门打开,那一刹那,仿佛时光倒流,又回到了读初中的时候。那时卫臣每天傍晚回家,就会看到养父像此刻一般穿着围裙,手拿锅铲,显然正在准备着晚餐。
只是画面相似,可父亲原来乌黑的头发,现在却已是两鬓霜白。
“怎么了,突然就发起呆来,快点进来吧。”苏金卫退后了几步,让卫臣进屋,他转过身边走边道:“快过来帮忙,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糖醋鲤鱼,又香又辣的麻婆豆腐。你帮我看看汤熬得怎么样,我再炒个菜,咱爷俩就可以好好吃顿晚饭了。”
走过客厅,来到厨房。这里空气都飘着香味,炉上一锅骨汤正冒着气泡,卫臣舀了一勺,试了下味有点淡,便习惯性地拿起盐朝里面加了少许。加完的时候,他才一怔,然后道:“这里的布置和家里一样啊,连调味料放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苏金卫朝一口锅里倒下了油,然后把切好的姜片扔进锅里爆炒,闻言道:“这样你回来的话,才不会觉得陌生啊。”
卫臣心头流过一阵暖流,看着父亲的侧脸,他说:“吃完饭,我帮你染染头发吧,都白了。”
“好啊,正好我有染发剂,就是一直没时间。现在你回来了,我也可以偷偷懒。”苏金卫哈哈一笑,把青菜放进锅里,开始炒了起来。
看着那炉中闪烁的火焰,卫臣的视线变得有些模糊。仿佛在这个屋子里,时间一直没有流逝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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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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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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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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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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