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跑啊,妈的,抓逃犯,领赏钱啊。”
“臭小子,别跑。”李和风刚刚走进店,外面便传来一阵混乱的声音,几个拿着砍刀的壮汉,正追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子。
“我不是什么逃犯啊,你们抓错人了。”那名被抓的男子顿时喊道。
“被我们抓到的,都是这么说的,好了,别废话了,我们说你是逃犯,你就是逃犯,走,领赏钱去了。”
随后,那个倒霉蛋便直接被带走了。
“哎,这镇子,也越来越不安宁咯。”
“客官,您的菜。”
看着面前的青菜、蘑菇、以及一叠不知道是什么人肉炒的菜,李和风实在是毫无食欲,要卖相没卖相,至于菜香,李和风根本就没闻到,估计炒菜的人连滴油都没放。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几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正盯着李和风面前的饭菜,流口水。
同时,他们的视线也不停的在李和风身上打量,不用想也知道,他们肯定是在想李和风到底能不能抢。
对此,李和风根本没有在意,如果这些人找死的话,他不建议送他们一程。
就在这时,一个背着竹笈,一副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从门外走了进来,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十分的稚嫩,样貌五官都算得上英俊,算得上是一个俊俏的男子了。
不过他此刻面色苍白,嘴唇有一些干裂,看样子,应该是很长时间没吃饭喝水,饿的。
当然,李和风的视线之所以会落到他的身上,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长的很像他认识的一个明星,张国容。xǐυmь.℃òm
“客官,投宿吗?”
“阿根啊,赶紧帮客官拿行李,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
“啊...那个老板啊,我不是来住店的,我是集宝斋来收账的。”
“收账?”
一听男子是来收账的,老板的脸色顿时便变了。
而那个原本正帮书生拿竹笈的小二,一听书生是来收账的,立马就丢掉了手中的竹笈,脸上一连的阴阳怪气。
“哎..哎..哎,我的行李。”
“你们集宝斋的人也太没规矩了吧,每次来的人都不一样。”
“不好意思啊老板,上次来的那个,收了账之后,在路上被人杀了。”
“反正你收了账在路上也会被人杀,干脆就便宜我得了,别收了,别收了。”酒楼老板道。
“老板,你别开玩笑了。”那书生笑道。
而一旁的李和风,也通过两人的对话,确定了眼前的人,便是倩女幽魂的男猪脚,宁采臣,那个被现代社会男同胞所佩服的四大神人之一。
最后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喻,湿了的账簿早已经模糊不清,看不出店家欠的多少账,酒楼的老板自然是不给了。
宁采臣无奈,只能背起竹笈,打算离开。
而这时,李和风出声了。“那位书生,请留步。”
这里书生打扮的人只有宁采臣一个,宁采臣虽然有一些疑惑,但还是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去。
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桌前的李和风,见李和风气度不凡,不似普通人,顿时心中疑惑,不过很快,他的视线便落到了李和风桌前的饭菜上,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肚子早就饿的胆汁反喉。
“这位公子,你是在叫我吗?”
“没错,就是你,过来坐坐。”李和风指了指一旁的椅子,出声道。
宁采臣有一些犹豫,但腹中饥饿实在难忍,在加上李和风桌上的饭菜一个未曾动过,他也有一些心动,随即抬脚朝李和风走了过去。
“不知公子叫我如何?”宁采臣坐下之后,盯着桌面的饭菜问道。
“小二,在给我来两碗白饭与一壶上好的好酒。”
那店小二顿时跑上来一阵吱吱呜呜,李和风便知道他是怕他没钱。
砰!!!。
一定金元宝直接被李和风甩到了桌面上。
“怎么,怕我没钱?还不赶紧去,在给我弄两盘上好的肉食上来。”
“是是是,客官您请稍后。”那店小二一看李和风把金元宝摆上来,顿时就不怕李和风没钱了,连忙屁颠屁颠的端菜端饭去了。
不一会儿,便又端上来了一盘羊肉与鸡肉,还有两碗白饭以及一壶酒。
李和风随即看着暗自咽口水的宁采臣说道;“我看你是个读书人,与我有缘,今日便请你喝一杯,如何?”
宁采臣一开始有一些不好意思,但奈何肚子不争气,最后也是点头应了下来。
随即与李和风开始一边喝酒,一边吃起菜来。
这家店好歹不算黑店,老板虽然尖酸了一些,但这肉,并非什么人肉。
李和风也随即吃了两口,但只觉得没什么味道,便在未动过手,反倒是宁采臣,就如同饿死鬼一般,夹着什么就往嘴里扒拉,一阵狼吞虎咽,几乎所有的饭菜都落入了他的口中。
而李和风也随即从他口中探话,得到了不少的消息,同时也确认了这家伙的身份,正是宁采臣。
在刚刚第一眼见到宁采臣的时候,李和风便发觉宁采臣不简单,明明之上一个普通人,却有一些异样,直到直面问了系统,他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天地气运。
一席饭,吃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眼见天色要黑,宁采臣本以为李和风回留他住宿,但不曾想李和风却分话未提,无奈,他只能问店家,那店家见李和风之上一时兴起请的宁采臣,便也不在估计,直接把兰若寺跟宁采臣说了一遍。
而宁采臣则是跟李和风告别后,便前往了兰若寺。
随后不一会儿,天色便暗了下来。
“客官,要住宿吗?本店有上号的客房。”眼见天色暗下来,酒楼老板走到李和风面前赔笑问道。
“不用了,我自有去处,说完,便付完菜钱离开了,让店家好一阵可惜。”
而李和风离开之后,原本应该跟着宁采臣的那伙恶人,反倒是跟在他的身后一起出去了。
看到这里的店家只能无奈的叹息一声;“哎,可惜了,这么好的肥羊,被那帮家伙占去了。”
在他看来,李和风虽然气质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应该是富贵人家,但夜晚出去,又被那些人盯上,已然是必死无疑。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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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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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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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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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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