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飞为了躲开面前从地下钻出来的刀锥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踏到了身后刚好从地下钻出来的刀锥。本来胡飞以为被扎穿脚心,已经够疼的了,但是让他更加难忘的痛苦很快席卷了我的大脑。
那是一个人的记忆,这样一下在很短的时间内被一个陌生人的记忆占据大脑的感觉要比身体上的疼痛更让人难以忍受。
我叫黎风,生前是一个窃贼,而窃取的东西和别人也不太一样,窃取的是每个对我好的女孩子的心,没错我是一个偷心的贼。
黎风很帅,是那种很容易让他接近的女孩子亲近的帅,他也很懂得女人的心,于是黎风很懂得哄她们开心,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他都可以把他喜欢的女孩子哄上自己的床。
他本以为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挥霍,玩耍,不用负责任,而且黎风也没有什么负担,他感觉这样很好。
他甚至不会和同一个女人上第二次床,这样也造成一些麻烦,因为有些小女孩因为受不了刺激而自杀,当然这对黎风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他感觉这并不是他的错。
直到黎风碰到自己生命中的天使,玲玲。她的美貌是黎风一生仅见,她是那样的善良,那样的吸引着黎风,他用同样的办法接近她,吸引她,最后爱上她。
她的父亲是这个国家的亲王,在黎风的眼中,她是那么的高高在上,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爱上了玲玲,她并不因为黎风出生在贫民窟而排挤他,他们相爱了。
开始的时候是偷偷的私会,后来他们越来越胆大,出现在各大公共场合,直到被玲玲的父亲发现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为止,直到亲王调查了黎风以往的一切。
他不能接受他的女儿爱上一个这样的窃贼,甚至说是一个靠女人生活的“窃贼”,但是那时候他们已经坠入了爱河,黎风不愿意与玲玲分离,哪怕是一天。
但是迫于他父亲的压力,他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但是黎风怎么会这么轻易的放弃呢,他每每在亲王出去参加隆重活动的时候偷偷去她的闺房。
黎风做惯了这样的事情,开始的时候没人发现他们,直到玲玲她怀孕了。这时候纸已经包不住火,他只能硬着头皮去向亲王提亲。
当然黎风也想过这样一走了之,就像曾经做过的无数次一样。但是这次他犹豫了,他是那么的爱玲玲,他想亲王会被我们的真爱感动的。
可当亲王听说了他们发生的一切,勃然大怒,亲王下令处死黎风,然后让玲玲嫁给一个邻国的贵族。那男人很有权势,听说是邻国的一个官宦人家,玲玲那时候已经怀了黎风的骨肉,又怎么会愿意嫁给别人,他明白的,他都明白的。
玲玲在黎风要被处死的前一夜和亲王谈判,她以死相协,让亲王放了自己的爱人,而条件是她将主动嫁给那个贵族,永远不再见黎风。最后亲王终于妥协了,毕竟对于亲王来说,黎风的命又怎么能比的上自己女儿的幸福和她未来给自己带来的权利。
黎风被释放了,但是玲玲已经远嫁,他以为玲玲已经不爱自己了,黎风又开始了以往的生活。在各种交际场合中出现,但是黎风的心中只有玲玲,又怎么能接受其他的女人?他最终决定去那个玲玲远嫁的国度,黎风想再看看玲玲,看看她过的好不好,看看他们的孩子是否出生。哪怕她不再爱自己,也想她过的幸福,仅此而已。xǐυmь.℃òm
可是当黎风来到玲玲出嫁的贵族家,并没有见到玲玲,他见到的是玲玲的墓碑,她死了,没有留下任何遗言。
听说她走的时候很安详,没有任何怨言。当时孩子由于玲玲悲伤过度没有成功生产下来。
听到这个消息,他……黎风发疯了,他疯了似的开始报复阻止他们在一起的亲王和那个贵族,他认为是亲王造就了今天玲玲的悲剧,是黎风迫使他们分开,他要亲王和那个贵族为玲玲陪葬。
但是他的复仇并没有成功,在刺杀亲王的路上,被亲王的侍卫一剑刺穿了心脏,听说人死了可以去地府,不知道在地府自己还能不能见到玲玲,玲玲,爱你,等我。这是黎风最后的想法。
这是胡飞被第一个刀锥刺入脚掌时传入他大脑的记忆,当胡飞从记忆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仿佛变成了这个名叫黎风的男人。
胡飞经历了黎风所经历的一切,他看着玲玲死了,他看着亲王恼羞成怒,他想着去地府找玲玲。
胡飞突然愣在了原地,这样的记忆冲击让他有些精神恍惚。胡飞明白自己还要继续,他低头看看自己刚才被刺穿的脚掌。它们已经愈合,毕竟自己是灵魂状态,不会真的流血,只会是灵魂上的刺痛,这可能算是现阶段对他来说最值得安慰的一件事了。
而刚才他踩到的刀锥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自己下山的时候不用再担心被刺穿脚心的痛楚。胡飞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努力的调整着自己的状态,开始继续前行。
他努力的维持着身体的平衡,尽量的不去碰触从地下钻出的刀锥,但是由于第一次记忆的冲击,他的平衡感好像下降了很多,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手脚之间的协调性,再次被从地下钻出的刀锥刺穿了脚心。
这次胡飞经历的人生是叫王子萱的女孩子的一生。
女孩儿很美,她总是在镜子前穿不同的衣服来展现自己不同的身姿,也总是在镜子前化着千奇百怪的妆扮。
她的身体不是很好,总是头疼,每次头疼起来的时候就用头撞墙,这样能麻醉她的神经,也能转移她的注意力。这和我生前是一样的,不过我并没有她这么过激的反应,也没有她这么悲惨的命运。
她的母亲在她十岁的时候去世了,她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是一个高级建筑工程师,所以家里并不缺钱,但是父亲很忙,他很少回家。
后来为了照顾子萱,他又娶了一个女人,那时候她十三岁,开始上初中。子萱在同学中也很受欢迎,她本来就是个娃娃脸,是那种很容易就惹人疼爱的女孩子,只是她孤僻的性格使得她再次被孤立了起来。
继母不喜欢子萱,可能不是自己的孩子。继母总是在父亲不在的时候打她,骂她。但是子萱不想她和父亲吵架,所以子萱并没有把这些告诉父亲。
子萱喜欢音乐,到了初二的时候在她的央求下,父亲给她报了贝斯的学习班,子萱那时候是那么的开心,开心的抱着父亲的脖子转了好几个圈。
子萱对音乐很有天分,在初中毕业的时候,就已经考过了贝斯的十级考试,那时候她开始被一些女同学彻底孤立。因为她的美丽开始吸引不同男孩子的目光,这对子萱来说很难接受,但是她还是没有说什么,毕竟这不是子萱的错。
一天放学后班中一群女同学堵住了子萱,她们打了子萱,并且做了一些很过分的事。
回到家里,父亲不在,出去工作了,只有继母在家,继母很生气的带着子萱来到了学校。而那些女孩子恶人先告状说子萱先动的手。
由于子萱本来就是一个很内向的女孩子,没有什么朋友,所以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人为了子萱站出来说话。子萱是冤枉的,但是却没有人相信,继母带子萱回去很生气,骂了子萱很多难听的话。
第二天,继母带着子萱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说子萱是强直症,还给子萱开了很多很多的药。
子萱很害怕,子萱又开始头疼了,这次疼的很厉害,医生告诉继母,下次子萱再头疼的时候,就给子萱吃这些药。
从这天开始,子萱头疼的越来越频繁。子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上天对子萱这么不公平,如果有一个人能带我离开这里该多好啊,子萱多么希望有人能带子萱离开,不管到哪里,子萱什么都会,会洗衣服,会做饭……
子萱已经高二了,她喜欢上一个网友。他是跳街舞的,他好帅呀,而且声音也那么好听,就是离我有点远,不过他说他放假的时候会来看我的。
他是一所大学的大一学生,他成为了我精神上的依靠,我想我爱上他了,每一天我都等着他的电话,在有他的日子里我感觉药都不那么难吃了。
在今年暑假的时候他来了,他来找我了,子萱好开心,他真的来了,我和他去了好多地方,我偷偷的亲了他。子萱说喜欢他,但是他并没有说同样的话,他说他把子萱当妹妹对待。
子萱很伤心,子萱不要当他的妹妹,子萱要当他的女朋友,子萱想跟他做那种羞羞的事情,但是还没等子萱说出这些,他就离开了。他说以后还可以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只是兄妹的关系,子萱好伤心啊,这种感觉好像要把我的心撕碎了一样。
子萱的头又开始疼了,这次继母给我吃了好多药。子萱开始脑袋混混涨涨的,好晕啊,我想再去和他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那是在一个公园里面,那里有个人工湖,他坐在湖边的凳子上,回头笑着看着我,他笑起来那么帅,那么美好,妈妈,我突然很想你,你在天国还好么?听大人们说你在天国那边一定很快乐,是这样么?
不知道子萱死后会不会再见到妈妈,会不会再头疼,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他那帅气的脸,第二天人们发现了子萱的尸体,投湖自杀。
这次过了很久胡飞才从记忆中清醒过来,这种感觉很不好,他甚至开始忘记自己是谁,是男是女,到底为什么来到这。
胡飞对眼前的一切开始陌生起来,甚至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旋转了起来,胡飞最终还是晕倒了。
等他再起来的时候,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还躺在原地。胡飞想起来了,他是来给管取记忆的,他经历了两次别人的人生,而且已经出现了在记忆中迷失自己的状态,胡飞开始犹豫,如果自己一直走下去,是不是能在拿到记忆的时候还记得自己是谁。
为什么要拿这记忆,胡飞突然很害怕。但是他知道,如果自己放弃了,那么就相当于背叛了他们这一生的情谊,他一定要坚持走下去,趁着自己此时开始麻木的神经,又开始向着岭峰的方向开始迈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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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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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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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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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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