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霸刀绝天之不一样的风>第三章 失败者
  胡飞,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所谓自由职业者就是喜欢的工作都会去尝试。当然,犯法的事是从来不做的,倒也不是不会去尝试,而是真的不敢做。没那个勇气和胆量,更重要的是,他认为犯法的事一般比遵纪守法需要更大的勇气和胆量。

  所以至今他还没有那么做过,只是为别人打打工,比如:婚纱影楼当门市,手机店卖手机,又或许去帮人修电脑,淘宝上卖些简单衣物,反正琐碎的很多事他都做过。

  胡飞自认为自己的人生是失败的,在很多方面吧,对亲人,对朋友,对爱人,事业,学业,都是如此。这要从他的高中说起,有人说为什么不从更小的时候说,告诉你,那是因为他更小的时候还不认识故事中的另外两个主人公。

  高中的时候他结交了另外两个死党,一个叫咸菜,真名咸阳,由于他的姓氏,朋友们给他起的外号叫咸菜,另外也是因为人比较艮。咸菜很少说话,不过要是他开口了,那么这个问题可能就很严重了。他总是能找到问题的漏洞,也能最直观的表现自己的态度。

  另外一个叫管成龙,这个人,怎么说呢,比较喜欢扎在女人堆里,八面玲珑的那么个人,头脑要比胡飞,咸菜两人灵活一点,就是因为这个,他也是比较不靠谱的那个。

  胡飞总感觉在管嘴里说出来的话至少有三成是不足以让他相信的,在管的眼中更在意的是利益,至少胡飞是这么想的,至于咸菜,不知道,他很少发表自己的见解,又或许是他总是夹在俩人中间,总是做那个和事佬,时间长了嘛,三人自然也成为了好朋友,好兄弟。琇書蛧

  胡飞家里只有他和妈妈在,爸爸去了外地工作,他父亲是那么的优秀,从学习到工作到当老板,每一样都那么的优秀,胡飞曾有很久的时候想像他一样的优秀。

  可是从父亲去外地工作以后,胡飞的经历使得他一度的萎靡,学习成绩开始一路下滑。那时候偶尔会接到父亲的电话,他在电话的另一旁听着父亲歇斯底里的咆哮。

  胡飞认为父亲不够了解自己,一直在外地不能陪伴在自己身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父亲最经典的一句是“我去外地,背井离乡,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和你母亲,而你们怎么对我的,你不好好学,你母亲也不管你,那我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时候胡飞不太能理解这种情绪,为了什么,难道就只是为了自己么,他感觉只要我的双手还在,不在乎怎么生活,有吃的有穿的对他来说就足够了,他不需要父亲为了自己做这些,他更希望父亲能在自己身边。

  可是他从来没说过自己的感受,说出自己的想法对他来说很难,对父亲来说也很难,父亲会觉得胡飞无理取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子不知父,父不知子吧”。

  后来胡飞就更少的回家了,基本是住在网吧的,也是在那个时候他开始玩网络游戏,他感觉现实中我的失意或许可以在网络中找回那么些许的自信。

  但现实是残酷的,至少胡飞自己认为是这样的,网络中他没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成功,一个学生,不冲钱,又怎么能熬过那些职业玩家,更重要的是他并没太多的时间上网。

  他和咸菜的友谊最终确认是在那么一个冬天,咸菜去找胡飞通宵,胡飞由于白天玩的太疯了,累了,没去陪咸菜。在家睡觉,咸菜于是自己去了网吧,结果网吧当天被查,没有身份证的12点都要下机,咸菜没地方去,就在胡飞家门口等胡飞到早上5点,平时起床打算上学的时间,才去敲胡飞家的门叫他一起上学。

  胡飞当时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胡飞问咸菜,“那你怎么不直接上来叫我?”咸菜说,“我怕打扰你睡觉,那时候挺晚的了,你又睡眠不好,我就没来。”胡飞当时很想拥抱他的兄弟,但是他还是忍住了。他把这份感情藏在心里,从没拿出来过。

  胡飞的大学生活才是失败的开始吧或许,他们三个最终还是分开了,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学。咸菜离胡飞很远,去了另外一个城市。管成龙还好,至少和他在一个城区,但是却很少联系。他俩之间本来就很少话,如果没有咸菜的话,他们甚至不会成为朋友。

  他很少有真话这一点对胡飞来说是很难接受的,胡飞认为,朋友,之所以是朋友就应该可以掏心掏肺的那种,要不就别做朋友。

  深爱,太伤人,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托付给另外一个人,这本来就是一种责任吧。而当被托付的人拒绝了这份责任的时候,托付的人该怎么生活呢。所以胡飞很少交朋友,他把亲人,朋友都拒绝在外,独自生活着,这样会增加他的安全感。这让我想起中学时读到的一篇文章《装在套子里的人》,胡飞现在就是这样的。

  大学他交了几个女朋友,其中一个是小姐,她最经典的能力胡飞起名叫乾坤大挪移,就是不想说的话题总能成功的转移掉,这点是胡飞学不来的,当时刚上大学的他哪里知道大学生里还会有这样的职业,而他更想不到,这样的人会被他碰到,交往了半年,他才被同学告知,他的女朋友在外面貌似被包养了。

  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怪不得那时候每个周末她都说回家,而事实证明她家并没有在学校附近。

  从这事之后他又沉迷了好久,最终胡飞办理了转系,旷课成为了他唯一的习惯,他不想去教室,他怕被人看见,他怕被同学们取笑,他怕。然而,同学们在一个月以后甚至都开始不记得胡飞这个人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他已经从同学们的记忆中消失了。

  转系的时候他又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胡飞转去了人力资源管理系,一个有用又没用的系,当然,作为一个没用的人的他,去哪里都是一样的。而去到一个新的环境对他来说还是比较能接受的,因为大家都是生面孔,都不知道各自的过去,只要你重新的处理好关系就行了。

  事实证明时间能证明一切是对的,很快他又变回了从前的状态,胡飞总是懒得去伪装自己,结果就是他再次被遗忘了。

  胡飞的失败在于他对很多事情都不能保持初心,所以他都会在偶尔的失败后想重新开始,就像是网络游戏,唯一他没办法重来的事情就是,死了以后不会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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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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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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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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