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像陈修这样在外交战线上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前辈,吴杰向来是善于虚心请教的:“这一次我出使齐国,不知刘卿可有何教导?”
陈修笑道:“教导什么的谈不上,不过老夫倒是有一条忠告。”wWW.ΧìǔΜЬ.CǒΜ
吴杰正色道:“陈卿请讲。”
陈修同样正色道:“吴行人,你须得记住,我大魏乃是当今的天下第一霸主之国,你既然身为大魏使节,那么所作所为表示代表着我们整个大魏的颜面。所以到了临淄之后无论如何行事,务必不能够坠了我大魏的颜面,让天下诸侯看轻了我堂堂的霸主大魏!”
吴杰朝着陈修一礼:“小子受教了。”
在一百名魏国骑兵的护卫下,吴杰坐上了马车,带着几名使团官员,向着东方而去。
这一走就是十天时间,使团离开了魏国,进入了齐国国境。
秋收已经结束了,此刻呈现在吴杰面前的是一派秋天的寂寥景象,秋叶纷黄,在路上的行人商贾也明显少了许多。
一座高大的城池出现在了吴杰的面前,陈林策马来到吴杰的马车身边,道:“少爷,那就是高唐城了。”
吴杰点了点头。
高唐城是齐国西部重镇,也是齐国和魏国争霸中原的前进基地。
半个时辰后,使团一行来到了高唐城西门。
早有人手持使节前来打点完成,齐国方面自然也是不敢怠慢,由高唐令亲自出迎。
这名高唐令名叫罗振罗,脸长如马眼睛细小,整个人说话办事透着一股老官油子的味道,让吴杰并不是很喜欢。
但吴杰毕竟是外交使者,穿越之前也是在基层混过的人,这点迎来送往还是难不倒他的,当下两人一番谈笑之后携手同车入城。
马车是敞篷马车,没有车厢只有伞盖的那种,吴杰坐在马车之上,路边许多行人纷纷投来目光,议论纷纷。
“这谁啊这么大威风。”
“你不知道啊,这是魏国使者。”
“嘿,难怪罗剥皮会亲自出迎,原来是霸主国的大爷来了。”
“嘘,别乱说话,小心被罗剥皮的狗腿子听到了,抓你去坐苦牢!”
这些话吴杰自然是听不到的,此刻的吴杰正忙着和罗振罗谈笑风生呢。
就在吴杰使团入城之时,一对母子就站在城门口处,等着使团入城之后重新开放城门。
母亲是一名年纪在三十左右的女子,粗布麻衣,脸色带着明显的黧黑,身上背着一个包袱,看上去颇为沉重。
儿子是一个年纪在十二三岁左右的孩子,一张脸庞多少还带着几分未脱的稚气。
母亲指着吴杰所坐的那辆正缓缓远去的马车,对着儿子道:“孟轲,你务要认真读书,他日才能够如这魏国使者般出人头地,明白了吗?”
被唤作孟轲的孩子十分乖巧的点头,开口道:“母亲放心吧,孩儿会好好读书,以后让君王重用孩儿,出将拜相。等到孩儿发达了,一定置办一间大宅子,让母亲天天在家中享福。”
孟母笑了起来,这位母亲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看上去让人容易心生好看。
笑声过后,孟母脸色一肃,突然一巴掌拍在了孟轲的脑袋上:“既然知道读书如此重要,那你之前为何还去学什么商贾炫卖和买卖屠杀之事?难道你长大之后想当个商人和屠夫不成?”
孟轲被自家母亲这一巴掌险些拍了个狗吃屎,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道:“母亲,这不是都过去了吗?”
孟母瞪了孟轲一眼,道:“这一次为娘已经下了决心,要带你去那临淄的稷下学宫。你到了那里可得好好的表现,若是能够有幸被诸子百家之中的某位先生收为门徒,那为娘也就安心了。”
孟轲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道:“母亲,孩儿其实比较喜欢儒家。”
说着便摇头晃脑的背诵了起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
“定你个头啊定!”孟母举起手臂,作势要打:“儒家什么儒家,谁不知道法家墨家才是当世显学?孔子周游列国无功而返,当为娘不知道呢?”
孟轲苦着脸,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可是儒家的书真的很有意思,母亲。那法家的书,儿是怎么也读不进去啊。”
孟母瞪了自己的儿子几眼,终究是不忍心再打下去,收起手掌重重的哼了一声,道:“算了,为娘不管你学的什么家,只要能够光耀门楣就行。须知你乃是姬姓之人,周王族之后,不要坠了我们王族的声名!”
孟轲楞了一下,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现在天子都自身难保,何况周朝开国数百年,姬姓之人不知有几十上百万……”
“啪”又是一巴掌重重的拍在了孟轲的屁股蛋上:“又在那里胡说八道,快走!”
孟轲嘿嘿一笑,紧了紧腰间的包袱,跟上了母亲的脚步,和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起朝着高唐城内而去。
夕阳西下,但少年的心中却是朝气蓬勃。
吴杰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位少年跟随着自己进城,在接受了一番殷勤的招待之后,第二天吴杰就离开了高唐城,继续朝着东边而去。
齐国毕竟是东边的强国,曾经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国,吴杰一路下来,发现虽然齐国的官员们都对自己颇为尊重,但是言行举止之间不免还深埋着一股傲气,有种“别看你们魏国现在牛逼但是我们齐国迟早有一天会把你们拉下来”的意思在里面。
这不免让吴杰心中有些好奇。
要知道一个国家的官员能够出现这样的气象,其实是和坐在国君之位上的那个人有关的。
只有一个比较出色的国君,才能够让麾下的官员们如此的相信自己的国家会在他的统帅之下变得强大起来。
田齐桓公田午,这位在史书上并没有留下多少笔墨的齐国国君,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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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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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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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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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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