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说:“社,土地之主也,地广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
社祭是一种非常隆重的活动,每年四次,分别是仲春、季夏、仲秋和孟冬,其中以孟冬之社最为隆重,特称“大割”。
虽然这一次是仲春之社,但由于魏国大军即将出发,和赵、韩两国联军在浍水以北的战场上展开战斗,因此魏国国君魏罃依旧用十分隆重的规格来召开了这一次的社祭。
《祭法》规定:“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大社、王社、国社、侯社属于官方之社;大夫不特立社,与庶民共社,是为民间之社。
根据这个规定,魏国的社属于国社,但是由于战国时代周天子的脸面甚至都比不上一枚魏国铜币那么大,所以从魏斯立国开始,这位魏文侯就将魏国从国社直接提升到了王社的规格。
魏国的王社位于宫城之中,和魏国太庙呈一左一右之势,面积并不大,从吴杰所站着的位置看过去,只能够远远的看到王社的红色围墙,除此之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照理来说,以吴氏一族下大夫的爵位,应该是属于和庶民共同进行社祭,也就是所谓民社的。
即便是有份参与到王社之中,那也应该是吴氏一族的家主出面,而并非吴杰到场。
但是偏偏就在昨天下午,一位从宫城出来的使者来到了吴氏府上,宣读了一份来自国君魏罃的命令。
召吴杰于社祭入宫献酒。
吴杰的老爹吴通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呆滞了半晌,然后默不作声的回到了房间之中。
这让吴杰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
再然后,吴杰就这么傻了吧唧的来到了这个王社面前的广场之中,和一堆年纪在四五十岁、一个个高冠博带的叔叔伯伯们站在一起。
酒自然是不可能扛在手里的,早就已经提前敬献上去了。
看着周围隐约投来的好奇目光,吴杰不觉有些无奈。
就不能让我好好的陪我妹妹逛个街吗?
这一站就是一个早上,春天的太阳虽然算不得毒辣,但依旧让吴杰汗流浃背。
王社之中的情形吴杰虽然看不到,但是也能够猜想一二,无非就是祭拜神仙啊,然后顺便控告一下敌人啊,让神仙们好好的搞一下韩国赵国这些不听话的东西,保佑我们魏国打胜仗啊之类的。
鉴于韩国和赵国怎么也和魏国同源,大家的祖宗当年都在晋国同殿为臣,都是三晋的一份子,应该倒也不会像秦国人一样,在开战之前搞一份诅咒楚国的祭文……
就在吴杰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名白须飘飘的魏国大臣已经从王社之中走了出来。
说起来这还是吴杰的老相识,江左他爹江乙。
只见江乙一伸手,展开了一份诏令,高声道:“君候有命,召公叔平、魏峰、魏庆……白朱、吴杰等人入社!”
吴杰十分意外的在最后一位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在犹豫了一下之后,吴杰迈步出列,和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其他人一起排成一行。
好些人注意到了吴杰,公叔平朝着吴杰露出了一个意义不明的微笑,魏峰完全无视了吴杰的存在,魏庆则恶狠狠的瞪了吴杰一眼。
吴杰留心了一下,发现这里面一共三四十个人,都是一些年纪在二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众人排成一队,十分规矩的走进了王社之中。
这是吴杰第一次见识到王社之中的情形,很大的院子,里面栽种着松、柏、栗、梓、槐等社树,又有好几个大土坛子,里面的泥土很奇异的分别呈现出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各按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放置。
在最中央的坛子之上是一个高台,吴杰放眼望去,正好看到一名白发苍苍、浑身着甲的老将军正在高台之上跪下,而在他的面前,一名身着红色袍服,头戴王侯冠冕的中年男子正将一样似乎是宝剑还是权杖之类的东西交给他。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登台拜将吗……”吴杰撇了撇嘴巴,虽然这一幕看上去很严肃,但是久经电视剧和电影熏陶的他倒并没有太过震撼的感觉。
气氛很严肃、很隆重是真的,其他的,也就那么回事吧。
让吴杰注意到的一点是,在老将军公叔痤的身边,还有一名同样身着甲胄的年轻人笔直站立,颇为显眼。
登台拜将仪式很快就结束了,魏罃和公叔痤君臣携手走下台子,然后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离开了国社。
吴杰:“????”
所以叫我干嘛来了?
吴杰的疑惑很快就得到了解答,只见那名在拜将之时站在公叔痤身边的年轻将军走下了高台,来到了吴杰等人的面前。
众人纷纷见礼:“见过太子!”
吴杰这才恍然,原来面前此人竟然是如今的魏国太子魏申!
吴杰也跟着行礼。
虽然身着盔甲,但是魏申整个人并没有那种杀气腾腾的模样,看上去还是比较温和的。
他朝着面前吴杰这一群人露出了微笑,和声道:“父王命我为副将随军出征,等到过几日大军开拔之后你等便充任我的亲卫,到时候还要多多仰仗诸位的护卫了。”Χiυmъ.cοΜ
站在最前面的公叔平忙道:“太子客气了,能够充任太子的亲卫,乃是我等的福气。”
一群马屁精立刻蜂拥而上,各种谀词如潮。
但吴杰不同,吴杰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整个人轰隆一下就呆滞住了。
“什么鬼,还要随军出征的?我不想上战场啊混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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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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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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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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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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