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的对,也不对。
此刻的吴杰正站在一个装酒的陶罐面前,听着一名负责酿酒的老工人滔滔不绝的介绍着这庞氏酒的酿造过程。
《礼记·月令篇》曾言:“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曲蘗必时,湛炽必洁,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兼用六物。”
这便是人们在这个时代酿酒所需要遵守的“六必”原则。
从这一句话之中可以看得出来,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酿酒其实已经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
酒是用稻米来酿的,而秫稻便是被认为最适合用来酿酒的稻米,此乃“秫稻必齐。”
有了合适的稻米,还需要有曲和蘗。
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发明,它能够把糖化和酒化两个过程同时结合进行,因为它既负有糖化力的丝状菌毛霉,同时还有促成酒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东西——酵母。
蘗则是发芽糖化的谷粒,有了蘗,酿出来的酒之中就会有丝丝的甜味。
此乃“曲蘗必时。”
由于毛霉和酵母菌都是很敏感的低级生物,所以必须要注意污染,不然的话就会影响菌类活动或者滋生杂菌,所以就有了“湛炽必洁,水泉必香,陶器必良。”
酵母活动的温度一般被认为在摄氏三十度左右最为活跃,因此火候的控制也是极为重要的,这便是“火齐必得。”
“若得此六者,则可出庞氏之美酒也!”老酒工滔滔不绝的说着,甚至在这一瞬间挺直了胸膛,直面吴杰。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自豪。
吴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从陶罐之中舀出了一勺酒,一饮而尽。
微甜、略涩,喝后世农村之中的那种自酿的甜米酒有些相似,但是又带着明显不同的风味。
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很淡。
老酒工还在一旁滔滔不绝:“公子,这酒如何?虽比不上邯郸、武阳之烈酒,但遍数安邑,想要找到能比我庞氏酒肆更烈的酒,怕也不多。”
吴杰抽了抽嘴角,并没有说话。
他能说什么,难道他要告诉这个可怜的老酒工他来自后世,什么五六十度的高度白酒根本就没少喝,面前这个最多十度出头的米酒在他看来淡得和水差不多,简直就是战斗力为五的渣渣?
吴杰虽然自认纨绔,但并不喜欢在这样的底层劳动人民身上通过炫耀的方式来寻找优越感。
吴杰咳嗽一声,对着这老酒工道:“你在这酒肆之中多久了?”
老酒工挺直了肩膀,自豪的道:“回公子,某已经操持酿酒之业三十有六载矣!”
吴杰嗯了一声,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庞氏一族将几乎所有人都带走,独独留下这么一个老酒工的原因了。琇書網
一方面来说留下这么一个经验丰富的酿酒工人,等于是庞氏一族对于吴杰的示好,而另外一方面呢也是因为这个老酒工若是离开了酒肆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的生存手段和技能了。
吴杰想了想,问道:“你在这酒肆之中工作,每月可得几钱?”
老酒工嘿然一笑,不无得意的说道:“两百钱!”
两百钱,相当于一个月十八石米,对于一名酿酒工来说,这绝对是一个足够让人昂首挺胸的数字了。
吴杰哈哈一笑,对着老酒工说道:“从今日你,你每月可得三百钱!若今后业绩增加,同样也有你的一份奖励!”
老酒工虽然并不知道业绩这个词的意思,但是这加薪的幅度可是清清楚楚的被他听到了耳中,当下便是大喜过望,朝着吴杰行了一个颇为郑重的礼节:“谢吴杰公子!”
老酒工心中也在感慨,都说这吴杰公子乃是出了名的纨绔,今日一见果然如此,随随便便就加了一百钱,还真是有够败家的。
当然吐槽归吐槽,老酒工对于吴杰的好感度那可是蹭蹭的上涨,瞬间就超越了对之前庞氏一族的好感度。
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啊。
就在此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后李建管事犹如一阵旋风般刮进了这个装酒的小库房之中。
“少爷,不可!”李建放声高吼。
空气突然安静。
吴杰有些疑惑的抬起头,看了李建一眼:“何事不可?”
李建看了看毫无异状的吴杰,忍不住干笑一声:“没事少爷,我只是听说少爷要酿酒……”
“哦,对了!”吴杰一拍大腿,对着李建道:“差点忘了这事,你且让人去将那马车上的器具都拿下来,本少爷现在就要酿酒!”
吴杰这话一出,房间之中的其他两人同时身体一震。
李建急道:“酿酒者,乃是百工之业也,少爷不可操持此业,否则传闻出去必定遭人笑话!”
李建还有一句话没说,如果让吴通这个吴氏一族的真正家主知道李建竟然让吴杰这个吴氏一族的大少爷去酿什么酒,那李建的命运绝对就是一片黑暗,前途无亮了啊。
吴杰嘿嘿一笑,极为自信的说道:“放心吧,本少爷只酿一次,而且这一次一定会成功!”
一旁的老酒工面色古怪,忍了好一会之后终于忍不住也道:“少爷,这酿酒一道,非一时一日可以成之,若是少爷愿意,可以于夜间来酒肆之中观摩,但若是急促行之,恐难成功啊。”
这其实还是老酒工说得比较委婉了,其实在老酒工看来,这酿酒之道没有三五年都不要说入门,哪里有一上来就说能够百分之百成功的道理?
这就是老酒工并不知道外面的那块旗帜已经换成了“天下第一酒”,否则的话还不知道该作何感想呢。
吴杰摆了摆手,豪气干云的说道:“去,尽管把东西拿来,本少爷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何谓真正的天下第一酒!李建,你给本少爷动作快点,再磨磨唧唧,本少爷就让你去种地,专门负责种稻给本少爷酿酒!”
……
就在距离“天下第一酒”大约二十步之外,有一个铺面不小的酒肆,上面悬挂的旗帜为“临淄酒”。
这临淄酒肆也是安邑西市比较有名的酒肆了,虽然并不是用餐的时间,但是这座酒肆之中依旧是颇为热闹。
两道身影从酒肆之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个人的年纪在二十来岁,身上穿着紫色的丝质华丽衣袍,头着高冠,服饰看上去显得颇为另类,此刻他双颊微微酡红,显然已经是饮了不少。
另外一人年纪大约在三十上下,腰间佩剑,眉目之间隐约带着煞气,走路时腰杆挺得笔直,显然是属于护卫之类的角色。
只见紫衣贵族男子边走边对着身边佩剑护卫笑道:“这临淄酒果然不愧是自出临淄,入口之时竟有海盐之芳香,真乃乡土之味也!可笑我田因齐身为齐国太子,却在这安邑之中当这质子,每日被魏人暗中监视,只能够在酒肆之中怀念临淄乡土,论天下之悲者,莫大于此也!田忌,你说对也不对?”
田忌苦笑一声,低声道:“太子,你喝醉了,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
田因齐衣袖一挥,甩开了田忌的手,摇摇摆摆的跳上了马车,笑道:“想那女闾之中尚有几个可人儿苦苦等候,我怎能令美人伤心?且前往女闾一行!咦,等等,这是……”
田因齐的目光落在了面前不远处的一面酒肆旗子之上,上面那“天下第一酒”五个篆字在空中来回飘扬,分外显眼。
“天下第一酒?”田因齐眼珠一转,突然跳下了马车,一个趔趄险些摔倒,还好一旁的田忌眼疾手快一把将其扶住:“太子小心!”
田因齐嘿嘿一笑,满不在乎的拍了拍田忌的肩膀:“无妨,小事,小事。走,且和本太子去看看这‘天下第一酒’究竟是如何一个天下第一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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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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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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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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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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