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故意让刘初瑶试探李风的。
毕竟李风走了,两人又要“异地恋”了,必须找话题来增进感情才行。
“你别瞎说,什么占有欲……”刘初瑶低着头,不太安分地动了动脚趾。
阿怡给她个白眼:“你自己就懂,别装傻了啊,赶紧趁热打铁,跟李少增进感情。”
“怎么增进嘛?”刘初瑶对感情一窍不通,哪里懂?
阿怡想了想道:“这样,你回复李少,就说你不会吻任何男人的,除了李少。”
“不行,这也太直接了,我跟李公子又不是情侣。”刘初瑶连忙摇头。
阿怡一想也对,不能操之过急啊。
但怎么回复才能表达对李少的爱意,又不显得太谄媚呢?
刘初瑶则径直回复:“好的,我不会跟肖歌接吻的。”
“你也太老实了,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的吗?”阿怡头疼。
刘初瑶伸了个懒腰,很累了。
今天拍到太晚,她可累坏了。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万事莫强求。”刘初瑶来了一波人生道理,然后去洗澡。
阿怡无奈,只能再等机会了。
第二天,中午。
李风起来了。
他本想起来收拾一下屋子,毕竟昨晚的外卖还没收拾。
可当猪实在太爽了,这大好日子,干什么活呢?
所以他又犯懒了,想着吃点再收拾吧。
当然,先点个外卖吃,不能饿着自己了。
吃饱喝足,他开了电脑,玩玩游戏嗨一嗨。
如此就到了傍晚了,李风比猪还要猪。
而此时,一辆保时捷911停在了公寓楼下。
车内,夏玫看着苏尔,夸个不停:“太美了,你就是杨贵妃转世啊,爱了爱了!”
苏尔坐在副驾驶座,头戴流苏簪,发别金步摇,脸抹胭脂粉,身着霓裳衣。
咋一看,她仿佛穿越过来的杨贵妃。
特别是那一身齐胸襦裙,上衣下裳,内紫外红,尽显大气华丽,实在是配得上霓裳羽衣四个字。
苏尔对着车内镜看自己,有点紧张和害羞:“真的好看吗?我太胖了,这撑的……”
“你这是胖吗?你看看你这腰多细,你这腿多长?”夏玫都羡慕妒忌了起来,“你不是胖,你只是比较有料,怎么形容呢?”
“下作?”苏尔提了一嘴。
夏玫一拍手:“对,下作,你这下作的身材……不对啊,你怎么说自己下作?”
“随口一说。”苏尔莫名笑了笑,继续观察自己。
确实漂亮。
杨贵妃的霓裳羽衣太贵气了,而且还是齐胸襦裙,这种襦裙的特色就是领口比较低。
唐朝又是开放的时代,领口低也没事,女子露着颈下一片白很正常。
不过苏尔实在太大了,所以她这一片白,真的是下作中的下作。
她整个人就显得贵气又性感。
一般人还真穿不出这种气质来。
“行了行了,别看了,这里就是李风住的地方?下车吧,亮瞎他的眼。”夏玫对李风很好奇。
下午汉服送来后,夏玫就立刻安排苏尔穿了。
穿好了就催促苏尔找朋友看看,这个朋友自然是李风。
夏玫想见见,能让苏尔着迷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
“就是这里,下车吧。”苏尔开门下车,还是比较大方的。
这波母仪天下,不能畏畏缩缩的跟个丫环似的。
两女下车,苏尔的华贵就更明显了。
她长得高挑,站起来那下作的身段才能完美彰显,配合着霓裳羽衣,真就是杨贵妃转世了。
夏玫又夸奖一声,然后打量面前的公寓。
这公寓太拉胯了,最多两千块一个月。
“真是这里?李风住这里?”夏玫确认一下,在她的想象中,能迷住苏尔的男人肯定是帅气多金的。
不应该住这里的。
“是这里啊,我们上去吧。”苏尔带夏玫进电梯。
夏玫不好再问了,见了李风再说。
很快,两人到了李风的公寓门外。
苏尔直接敲门,结果竟然把门给推开了,显然李风叫了外卖忘了关门了。
“这个大头虾,门都不关。”苏尔吐槽了一声,推门进去。
夏玫也走了进去。
一进去,桌台上的外卖映入眼帘。
盒子、袋子、筷子,还有骨头,虽然装在了一起,但就这么摆在台上也太碍眼了。
公寓里也不太干净,阳台有灰,沙发上堆着乱糟糟的衣服—李风昨天才回来,自然没有收拾。Χiυmъ.cοΜ
夏玫瞬间失去了兴趣,什么鬼啊。
妥妥一个脏乱差的公寓。
李风显然没钱,还不爱干净,还懒。
“苏尔,李风真住这里?”夏玫忍不住又问了一声。
“是啊,怎么了?”苏尔反问,直接去收拾一下餐桌,“这个懒鬼,吃了外卖都不丢,可能太累了。”
收拾了餐桌,苏尔把沙发也收拾了一下,空个位置出来给夏玫坐。
夏玫硬着头皮坐下,发现茶几上也是灰了,更无语了。
“你坐坐先,我怀疑李风还在睡觉。”苏尔拍拍手,去李风的卧室。
李风虚掩着门的,正戴着耳机打游戏,都没有发现家里来人了。
等苏尔推开了门,李风还盯着电脑屏幕,专注地打游戏呢。
夏玫探头一看,就看见李风一副死宅样,恨不得脑袋都伸进电脑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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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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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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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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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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