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了一辆共享单车,骑着回家的路上,郑小明觉着纳闷,很想不通。
按理来说,翠微山不久前才发生过命案,派了人巡逻,加装了路灯和摄像头。那第二个挖心者为什么非得还再冒险跑到翠微山去犯案?到别的地方不是更好么?
除非那翠微山有着什么其他特殊的地方!
“难道那些挖心者也知道翠微山是一处灵地?”
郑小明不会忘记,最初自己的封灵的时候,就是将血符拿到翠微山去烧的。
按照那本无名道书中的说法,血符感应到的地方就是灵地。翠微山显然就是灵地!
那些挖心者作案,也要找灵地么?
第一次的时候,郑小明听那王警官说过。那些挖心者都是相信,挖出活人心脏,祭祀给什么邪神,就能够获得力量。
难道这是真的?
在灵地祭祀,更容易获得力量?
还有,他郑小明的福田,到底和翠微山有关系没有?
也许等到哪一天,当郑小明能够有本事,踏入浓雾,将福田周围探索清楚,就能知道这些了!
现在,郑小明更应该关心,怎么和郑莹莹解释自己一夜未归的事情。怎么过姐姐这一关。
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昨天晚上,去警局的时候,郑小明已经给姐姐打电话,说自己夜里有事不会去了。
否则郑小明夜不归宿,也不打电话,估计会被郑莹莹连打一百个电话追问情况。
现在回去,得编造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自己一夜未归的事情。
嗯,现在时间还早,郑莹莹还没有去上班。
郑小明买了早餐回去,还在忐忑的想怎么解释。
却没有想到郑莹莹一脸欣慰:“小弟终于长大了,有自己的私生活了不要整天总把自己关在家里,没事多出去走走!”
郑莹莹对于郑小明死宅在家,其实也一直充满担心。所以很多时候,只能想办法逗郑小明,尽量不要让他想法太过偏激,孤僻。
现在看着郑小明一点点改变,郑莹莹很欣慰!
郑小明也很高兴自己轻易过关。
不过接着郑小明就再考虑另外一个问题。
那就是等这一次五十万的奖金到账之后,怎么该怎么给郑莹莹解释这笔钱从哪里来的?
一时间郑小明有些苦恼。
幸好这是幸福的烦恼!
很快,郑莹莹就上班去了。虽然时间已经平日晚了一点,但是郑小明还是决定出去晨练练剑。
他的松纹长剑虽然断了,但是他已经又买了两把长剑送来。其中一把是木剑!
郑小明就提着木剑出去练剑去了。
这是专门的练习用剑,入手沉重,十分趁手,是专业的练习用剑。当然了,这年头只要带上专业两个字的东西,价格都便宜不了!
也幸亏有着警方的奖金,否则,郑小明当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东西。
来到公园,找了自己经常练剑的一处僻静角落,郑小明就开始练剑起来。一剑接着一剑的劈斩而出!
上劈,下劈,左劈,右劈,斜劈,直劈,各种角度的劈斩剑势都在郑小明手中一一施展而出。
每一种不断的劈斩之势,其力量运用的方式,都有着微妙差别。
然而却都遵循力从脚下起,贯穿全身,直到剑锋的原则。
据说普通人,身上的力量只能使出三成来。因为大多数时候,都被运动时候不顺畅的肌肉关节运动当中被抵消了。
而通过特殊的,比如眼前的这种剑势锻炼,就能够将力量的使用提高到五成,乃至于七成,八成。
当然,很少有能够达到十成的情况。因为真正使出十成力量,一招之间,就能让自己脱力,严重的甚至直接脱力而亡都不是不可能!
而练剑者只要将身上的力量,施展出七八成,其实已经足够!
空气之中,随着郑小明剑势劈出,不断发出空气震动的嗡嗡声音,可见这劈斩剑势的威力了!
终于,大汗淋漓的郑小明收剑而立,结束了练剑时候,忽然耳边就听到啪啪的声响,却是有人在鼓掌。
郑小明早已经注意到了旁边有人观看,只是他刚才练剑的时候注意力高度集中,所谓意在剑先,每一次刺出,都要灌注全部的注意力。
因此,虽然眼角瞥见有人,但是,却没有精力去关注。
这刻扭头看去,眉毛顿时微微皱起,原来鼓掌的不是别人,而又是那常威!
常威鼓掌笑道:“郑同学好功夫!这剑法看起来千锤百炼,是真正的实战剑法,当真难得!”
郑小明心中不愉,毕竟他和常威不熟,自己专心练剑,对方却在旁边看了这么久,就有着侵犯隐私的味道。
当然,这里是公共场所,郑小明肯定不能说些什么!
只是最重要的是,郑小明下意识的重视隐隐感觉到这常威有古怪,不想和他打交道。
于是郑小明就笑道:“随便瞎练玩玩,比不过常先生你身手了得!”
在常威的探险视频当中,可是经常展现各种过人身手的!
那常威微微一笑,各种恭维夸奖他听多了,郑小明这点还不至于让他动容。他笑道:“我上次和郑同学你说过的,加入我冒险队的事情。如何?再考虑考虑?”
郑小明毫不犹豫的摇头拒绝,于是那常威只能叹气,说一声可惜了。
原本只是对着郑小明有点兴趣,想要把他拉入自己探险队,也只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
但是现在看着郑小明的剑法,却是真的想将其拉入自己的队伍中了!
看着郑小明离开的背影,常威的目光闪烁起来,似乎充满了某种难言的意味。瞳孔深处,似乎有着一圈橙色浮现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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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姓常的家伙很不对劲!而且似乎盯上我了,我需要小心才是!要不要先下手为强,把常威那厮给干掉再说!”
郑小明心中想着,小说当中那种杀伐决断之辈,都会这么做的。我要不这么做,很可能会被人说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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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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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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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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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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