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短矛已经电射而来,穿过了北宫壁的胸口,带出了一蓬血花,从他背后射出。
那北宫壁被剧痛唤醒过来,眼中闪过不可置信的神色。他是北宫伯玉,他是凉州叛军的首领,他麾下统兵十多万,刚刚登上历史舞台,正要叱咤风云,独领风骚。他怎么会死?
可惜,不管这北宫壁心中有多少不甘,却也挡不住死亡的降临。
随着一声清脆的悲鸣,他头顶上的那一道气数大印咔嚓一声碎裂开来,北宫壁直接从马上带着鲜血摔下。
整个战场上似乎安静了下来,仿佛定格!
下一刻,不论是美阳城头的汉军,还是郑小明手下的子弟兵都欢呼起来:“北宫壁死了!”
在古代,名是自称,字才是别人称呼的。也代表着礼貌,尊敬的意思。
对于凉州叛军的首领北宫壁,汉军当然没有半点尊敬的意思,肯定不会称呼他为北宫伯玉,肯定是直接叫他的名了。
一时间北宫壁死了的声音响彻再整個战场之上。
北宫壁所带领的骑兵这个时候其实还陷入在混乱当中,哪怕是北宫壁还活着,短时间内,恐怕也很难把自己的队伍安抚住。
这些因为受到惊吓而暴躁的战马可不是那么好安抚的!
而现在,这些混乱当中的骑兵们听到北宫壁死了的呼喊声,都是大震。
许多已经安抚住战马的骑兵望过去,见着北宫壁的将旗还在,刚刚松了一口气,然而却已经见不到北宫壁的人了!
再加上周围大部分的同伴都在混乱当中,一时间,不管真假。那些已经安定下来的骑兵们都已经心慌,纷纷打马就逃。
大多数北宫壁带来的骑兵还陷入在慌乱当中,还在安抚战马。
当然还有很多倒霉鬼,被暴躁乱跳的战马给摔下马去,摔的半死不活。还有一些战马正带着这些骑兵到处乱跑。
一时间,这里剩下的骑兵顶多就只剩下五六百,还陷入原地混乱当中。
而郑小明手下的射声营也都已经调整了过来,同时向着那些骑兵放箭。
北宫壁所带领的这两千叛军当中的精锐骑兵,眼看着就是全军覆没了!
便在这个时候,铛铛地声音响起。
远处就有着一支打着韩字旗号的兵马居然开始撤退,随着这支兵马撤退。其他那些羌胡人如梦初醒,纷纷开始后撤,然后变成恐慌的大窥探。
汉军这边的鼓声响起,美阳城中的汉军主力已经出动,开出城去,趁机掩杀。
而周慎也没有闲着,看准了便宜,也派出了自己手下的兵马开始追击。
原本只不过一场小型战斗,在这一刻居然就像是要演变成一场汉家和凉州叛羌之间的决战。
不,不是决战,是追杀!
一般情况下来说,正面战场上,有组织的互相厮杀是杀不了多少人的。古代战斗中,最大的伤亡往往就是在追杀的时候。
那个时候,失败的一方丢盔弃甲,失去了组织和士气,全无反抗意识。见了追兵杀来,不是跪地投降,就是被人从后面杀死,或者自相拥挤踩踏死亡。
但是那是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能够追上敌人的时候!
现在羌胡马多,人家逃的快。而汉军马少,骑兵数量也少。
等到追出来的时候,大部分的羌胡都已经跑远了。
郑小明手下都是弓弩手,虽然他们射声营是北军羽林,装备极好,甚至还有马匹。
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步军弓弩手,而是骑马弓弩手……也就是说可以骑马赶路,下马步战。
但是他们的马匹都是在美阳城中,这个时候再牵马出城很明显的来不及了,再加上一场大战之后,都有些因为激动之后,肾上腺素水平下降,而感觉到疲劳。
所以,郑小明的射声营和孙坚的步兵,卫贤的缇骑都没有去追杀。而是都返回城中休息……
再说,他们立下的功劳已经不少了。总不能所有功劳都被他们给占据吧!
所以三人统领部队回去休息,而张温和周慎各自率领兵马追杀了出去。
刚刚回到城中,那孙坚卫贤就找上门来,对郑小明道:“你斩杀了北宫壁,这次打赌是你赢了!”
那卫贤更是心悦诚服:“郑司马术法高明,一人能挡千军万马。贤输的心服口服!”Χiυmъ.cοΜ
郑小明哈哈一笑,道:“这次我们的功劳可都不小,便是你们输了,也输的不亏!”
一句话就把三人距离拉近,就连孙坚卫贤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来。
虽然是郑小明斩杀北宫壁,但是三人一同出战,撼动羌胡军心。所以这头功,也少不了三人的。
自古军队当中论功,除了首级之外,还有先登,先锋。
所谓先登就是第一个登城,先锋自然是第一个出面冲杀敌阵。
这都是头功,殊功!比斩将夺旗也少不了太多。
总之,这一次,那孙坚和卫贤的先锋之功都是少不了!
俗话说得好,人生三大铁。一起抗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这一次三人却都是一起经历出战,经历危险,又立下大功。互相都觉着亲热不少。
如果不是军营当中禁止饮酒,三人说不定现在就都要凑在一起大喝一顿了!
饶是没酒,三人在一起聊天,都是越聊越投契。
毕竟哪怕是孙坚自持勇武,然而经历这场大战之后,也要高看郑小明和那卫贤一眼。
尤其是对于郑小明,心下之间更是藏了几分敬畏起来。
真刀真枪的搏杀,不管再怎么厉害,孙坚都是不怕的。倒是像郑小明这样,直接能够以术法破军杀将的,着实让人心中惴惴。
这个时代是神话时代的尾声,各种神神鬼鬼的事情极多。便是能够施展术法的也都极多!
以前不论孙坚还是卫贤,都见识过不少能够施展术法之辈。
比如孙坚早年所遇到的那个起兵反叛朝廷,自称阳明皇帝的会稽郡人许昌,就是以妖法祸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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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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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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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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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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