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变得尤为重要。
信鸽把外界的信带回清河镇,又把信传出去……
十月初。
某个深夜,第一批粮食终于被拉回清河镇……
浮春园。
饭厅里,灯火明亮。
丰盛的饭菜,摆了三大桌。
桌前的侍卫和禁军,吃得狼吞虎咽。
唯独风尘仆仆的风柏煜,吃相斯文。
三碗饭下肚,风柏煜擦拭了唇角,起身去了隔壁。
半月不见,风柏煜瘦了一截,整个人越发单薄,却也越发清隽了。
他行了一礼:“郡王,郡王妃。”
风挽月招呼道:“二哥请坐。”
语罢,让人送来热茶和茶点。
风柏煜倒也不客气。
萧玦拧眉问:“你们此次去凌国收购粮食,没有引人怀疑吧?”
风柏煜点头:“殿下放心。我们都是通过凌国人之后,少量多次收的。
而且,找的还是凌国百姓。
易了容,换了装,买到粮食立刻就撤了。”
清河郡,属于大越最南边。
和凌国,也就隔着一条河。
风柏煜喝着茶,说了些在凌国见到的风土人情——
“我们此次去的,是凌国的北泉城。北泉城地势平坦,城池不算大,也不算繁华。
不过,因为清河要从境内流过,因此,粮食产量丰富……”
听风柏煜说完,风挽月蹙眉道:“大越若是乱起来,凌国会不会趁机打过来?”
“不好说。”风柏煜道。
兄妹俩,一起望向萧玦。
萧玦笑了一声:“看本郡王做什么?”
风挽月道:“清河,是你的封地,万一凌国打过来,第一个打的就是你。”
萧玦听完,嗤道:“若是凌国人脑子不好使,只管打过来。
到时候,看是他们先吞掉清河郡,还是本郡王先吞掉他们北泉城。”
听到萧玦这话,风挽月皱眉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任何时候,都不能对敌人掉以轻心。
尤其,是在大越内乱时。
萧玦却并不放在心上。
他坐没坐相地靠在椅子上,翘着腿,哼笑道:“你既然怕,本郡王就给你点安全感。”
安全感?
“你想做什么?”风挽月问。
萧玦晃悠着腿:“等着瞧吧。”
风挽月:“……”
还跟她卖上关子了?
萧臭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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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柏煜带人休息了三天,在一个深夜,再次带人出了清河镇。
镇上,日子如旧。
不过,百姓们发现,郡王这些日子总带人进山。
早上出门,天黑才回来。
而风挽月,则每日带着许多人在河边挖,河边挖完,去山上挖。
眼看着,苍翠青山上,多了一片片黑色或褐色、红色的地……
郡守站在自家院子里,都能看见河对岸的地。
他忍无可忍,呵斥下人:“备马!”
风挽月正带人在山脚开荒挖地,就见,胖胖的郡守坐在马上,马被下人牵着。
马儿吃力地下了河、爬了坡之后,来到了山脚。
远远的,郡守就笨拙地跳下马背,着急地走过来:“下官见过郡王妃!”
语气不怎么和善。
风挽月站在撑起的纸伞下,淡淡应了一声。
郡守喘着粗气,指着山地问:“郡王妃,您这是在做什么?”
兴师问罪来了?
风挽月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冷淡道:“郡守大人看不出来么?
郡王府,在开荒。”
郡守一哽。
他拎了衣袍,踢了硌脚底的石头:“郡王妃,好好的绿水青山,您为何要毁了它?
山清水秀不养眼么?为何非要砍树、开荒呢?
您可知道,重这么一片景,得花多少年?
在京中,这般秀丽风景,想看都看不到。”
风挽月:“???”
这郡守,脑子有病吧?
百姓都快吃不饱了,还在想着赏景!
风挽月真是被气笑了。
她勾了唇角,眼神却极冷:“郡守大人,今年秋收结束后,你有派人统计过清河郡的收成么?”
郡守脸色微白。
风挽月继续问:“换个问题。你可有统计过,清河郡今年产的粮,够百姓吃多久?”
郡守眼皮跳了两下。
风挽月又问:“既然你没统计过今年的,那么,往年的呢?
不说整个清河郡,光是清河镇呢?
清河镇上,每年有许多百姓早早就没了粮,也没有买粮的钱。
有的人,从秋收开始喝粥,喝到次年秋收……
粥都喝不上的时候,只能挖野菜、树皮吃,你听说过么?”
郡守哑口无言。
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往外渗,顺着脸颊流下。
他颤声道:“郡王妃……”
风挽月不打算轻易放过他。
她冷声道:“你喜欢赏荷花、喝菰米酒,喜欢吃荸荠、芋头,就把农户的良田用来种藕荷、菰米、荸荠和芋头。
承诺的银子,却不给人家农户。
这件事,你承认么?”
“我……下官……”郡守抖得厉害:“下官给了他们银子的。”
“是么?”风挽月冷冷望着他:“承诺每亩田给二两银子,最后,一年只给一两那种?”
郡守身形一晃。
这件事,风挽月怎么会知道呢?
是农户!
一定是农户说的!
郡守暗自咬牙,眼底闪过一丝冷意。
他垂头道:“郡王妃,下官那阵子是周转不开,才拖欠了农户银子。
回去,下官就把银子补上。”
风挽月不置可否。
她冷淡着眉眼,问:“郡守大人,你若喜欢赏景,就写封奏疏回京,让皇上把你调回京中。
清河郡的百姓,需要的是吃饱饭,而不是赏景。”
郡守腮帮子咬得紧紧的。
在他离开前,风挽月补了一句:“若是郡守大人要传信给皇上告状,记得写清楚了。
开荒,是我风挽月做的。”
郡守一惊:“郡王妃怎么知道……”
风挽月挑眉。
郡守自知失言,尴尬离开。
望着郡守胖墩墩的背影,风挽月轻嗤了一声。
又是萧璟的眼线。
这人,不能留了……
晚上,萧玦带人从山上回来。
躺在被窝里,风挽月同萧玦说起了郡守的事。
萧玦闻言,思忖了片刻,开口道:“明日起,本郡王把庞杰带到山上去巡山。
身为郡守,修筑边防线这种事,本该由他做的。”
风挽月侧眸:“你是说……”
萧玦道:“山上,豺狼虎豹正多,咬上一口,足够把他咬回京城了。”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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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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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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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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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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