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剑门的领队失笑,“那这位公子你觉得怎样才公平?”
“这样。”
话音未落,夏其雄已经化作残影。
没等其余人有所反应,铁剑门的人连声都没出,就已经横七竖八地倒了一片,只剩下一个一流高手还萧瑟地站着。
“这样就公平多了。”夏其雄拍拍手,坐回自己的座位。
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没有动用仙人手段,只是用了几招向夏府客卿学来的普通凡间武艺就解决了问题。
“你们继续!”夏其雄再次端起酒杯,继续看戏。
他当然知道,那唐北燕口中的“三爷”肯定不是他父亲。
只是触景生情,才顺手帮了她一把。
但是对这件事的是非曲直,他完全不清楚,所以他不愿把铁剑门的人全部干掉。
现在这样刚好,非常合适。
就一对一单挑吧,不管谁赢了,他都不会再插手。
唐北燕和铁剑门那唯一站着的人都是一脸茫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为什么会梦到这么荒诞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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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后,夏其雄一脸无奈地坐在一辆牛车上,唐北燕晃着一双大长腿坐在他旁边叽叽喳喳:“刘其雄少侠,你到底是顶尖高手,还是宗师?应该是宗师吧?你出手我根本就看不清,铁剑门那个顶尖高手在你手下也走不过一招。”
“你多大年纪了?我感觉你还没到20岁,是不是啊?”
“为什么你这么年轻就是宗师了呢?你从娘胎里就开始习武么?”
“你要去哪啊?要不你护送我一下,三爷一定会感谢你的。”
“三爷?三爷姓陶,他是我们帮主。我是青竹帮的,你没听说过么?青竹帮是这附近最大的帮会,三爷是宗师高手呢!你和三爷肯定很有共同话题,三爷也是少年成名。”
“你是外来人?肯定是外来人,这么年轻的宗师,如果你是我们晋国人,我不可能没听说过。”
夏咏初在夏其雄的感知范围外远远地吊着,心里嘀咕:雄儿莫非要开展一段姐弟恋了?他的奇遇,该不会是奇遇回来一个老婆吧,那就太失望了。
这个女人不算很漂亮,而且似乎有点小心机呢。
不过这也正常,如果一个没靠山没心机没脑子的漂亮女人出来闯江湖,早就被废掉武功卖到窑子里去了。
江湖不是浪漫之地,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残酷地方。
作为老父亲,要不要考验一下他的恋爱对象呢?
只要这女人对阿雄没存着什么坏心眼,让他接触一下这种有心机的女人倒不是坏事,能让他更快地成熟。
哎……夏咏初叹息,希望这段奇遇的时间不会拖得太久,要不然孤苦无依面对危东敏的孟襄子一定要哭了。
夏咏初也会哭,因为如果孟襄子死了,意味着他的天外奇石就要被夺走了。
一定,一定要尽快结束这段奇遇!
~~~
这一路上,夏其雄又出手几次,打发了几波江湖人,唐北燕看他的目光也越发崇拜,恨不得腻歪到他怀里去。
江湖儿女,本就没那么多礼数规矩。
就这样,赶路一天后,他们和青竹帮派出来的高手接上了头。
又过一日,他被唐北燕挽着手,来到青竹帮的驻地。
唐北燕将他引见给那陶三爷后,夏其雄受到了热情的招待。
酒桌上,酒酣耳热之际,陶三爷一副掏心窝子的姿态:“刘老弟,我这人,最喜欢少年英雄。而今次,你护送小燕,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们这些混江湖的,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至少懂得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他掏出一个小小的石雕,“这就是小燕带回来的东西,曾有人侥幸获得此物,然后带着他的几个弟兄,进入了一个神秘的大殿。”
“那一行人根本就没有深入,仅仅只是在外围,就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好处。不过据说那里神秘而危险,五人进去,只有一人活着出来。而活着出来的人,带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珍宝,有神兵,有神奇的灵丹等。”
“那人找一个朋友出手他获得的宝物,可他那朋友却是个歹毒心肠,将他谋害了,夺了他的宝物,和这个石雕。”
“不过此事终究还是泄露了出来。”
“于是周围的几个江湖势力,都出手争夺。”
“我们青竹帮距离太远,当时没有得到消息,只有小燕正好在附近,一番妙计,夺得了此物,然后发出消息让我们去接应她。”
“不过我们赶过去,还需要时间,若不是刘老弟出手,此物肯定保不住,小燕说不定也会遭遇不测。”
“我一向是将小燕当做亲妹妹看的,刘老弟,请受我一礼!”
夏其雄坦然受之。
陶三爷又将那石雕递给夏其雄,等夏其雄赏玩一阵,陶三爷发出邀请,“刘老弟,明人不说暗话。那神秘的大殿,危险重重,但也有大机缘。如果你对此有意,可以与我们一起去探索,所有收获大家出来后统一分配,如何?”
“没兴趣。”夏其雄将石雕还给陶三爷。
他已经感应出,这石雕上有淡淡的灵性波动,那所谓神秘的大殿,很可能涉及到修行界。
夏其雄被逐出家门,心灰意冷,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因此即便知道,如果加入探索或许会有所收获,也懒得参加。
陶三爷也不勉强。
当晚,宾主尽欢。
夏其雄满身酒气,却毫无醉意地回到房间,躺在被窝里,想着在夏府的日子。
深夜,门扉忽然传来响动,夏其雄坐起,旋即一具火热的胴体投入他的怀中。夏其雄大脑一片空白……xiumb.com
次日,夏其雄找到陶三爷:“我改变主意了,我和你们一起去探索那大殿。”
陶三爷显得很高兴,也不问他为什么改变主意,直接拍板,“我们稍做准备,明日就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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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咏初坐在一颗参天大树的树梢上,摩挲着被他重新命名为“削皮刀”的法宝弯刀。
虽然这弯刀本有个不错的名字,“破魂”,是孟襄子取的。
但夏咏初觉得,起个名字而已,要那么严肃干嘛?改了。
于是这柄有着莫大威力的法宝,从此有了一个非常生动有趣的名字。
夏咏初摩挲了一阵弯刀,然后重新将其放入“绛宫”温养。
他低头看了一眼正从他脚下经过的车队,夏其雄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那女人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男人总是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念念不忘。
夏咏初想着,等到这次奇遇结束,自己要不要想办法向阿雄拆穿这个女人的真面目?
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谷
阿雄并不笨,相反他其实很聪明。
只是作为一只雏鸟,有些经验不足罢了。
过一段时间,相信他能自己发现的吧。
夏咏初也在反省自己。
是不是该早一点让孩子们去谈场恋爱什么的,免得将来他们出去闯荡江湖的时候,被坏女人、坏男人骗了?
要说唐北燕这女人有多坏?
其实夏咏初倒也不觉得她很坏。
不过是个努力生存的江湖人罢了。
但是你刚刚从那陶三爷的被窝里爬出来,又爬进阿雄的被窝里,这就不对了。
而且你用手段,哄着阿雄去探宝,这也很不好。
至于陶三爷为什么一定要让阿雄加入探宝的队伍,夏咏初倒是能理解。
换成是他,发现了一个好用的打手和肉盾,肯定也是要想办法好好利用一番的。这么顺手又好用的工具,不用白不用。
车队很快就消失了,但夏咏初的神识一直锁定着,远远辍在后面。
作为一个父亲,夏咏初有些担心阿雄会遇到危险。
奇遇既然是机遇,那么相对于的,机遇就一定伴随着风险。
可夏咏初也明白,如果不希望儿女成为温室里的花朵,该放手的时候,就一定得放手。
儿女们必然会在远离自己的地方,遭遇危机。
他没法替他们去承受每一次危机。
所以,就必须让他们自己学会去应对。
夏咏初打定主意,自己这次作为“隐藏的护道者”,如非必要,绝不出手,只做一个旁观者。
最好是整个奇遇过程中,夏其雄都不会发现他。
当然,如果夏其雄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夏咏初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义子去送死。
此外,如果夏其雄他们有没探索到的地方,夏咏初也不会去提醒,而是自己去将隐藏的好处拿了。
这才是“隐形的护道者”该做的事。
护道者,不是保姆!
我悄悄地走,正如我悄悄地来,挥一挥衣袖,虽然带走了宝物,但是你却觉得我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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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使用那石雕进入隐藏在山腹中的大殿后,陶三爷带来的人都要疯了。
只见大殿里用来铺地的都是珠宝,守卫雕塑都是通体玉雕而成,它们手中的武器全都是神兵。
青竹帮的人目露贪婪,喘息粗重,一个个要么蹲下将宝石往兜里揣,要么试图取下玉雕手中的神兵。
陶三爷不愧是老江湖,一句话就制止住了几乎疯狂的手下们,“这仅仅是大殿外围,就有如此奇珍异宝。你们想想,大殿深处会有什么?”
众人里,唯一真正冷静的是夏其雄。
作为夏府的少爷,珍贵的珠宝也好,神兵也好,都是他见惯不怪的东西。
理智上,他能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失态。
但实在无法感同身受。
“大家小心,我感觉到,这里危机四伏,最好不要散开。”他表情严肃。
陶三爷注意到了夏其雄的眼神,这个年轻人,是真的对这些奇珍异宝不屑一顾。
他不由得心中一凛,不敢再将这年轻人视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肉盾或是凯子。
这年轻人,恐怕有着他难以想象的深厚背景!
“刘老弟说得好,大家都当心点。我走在最前面探路,大家保持警惕!”陶三爷道。
说着一招手,几条被他们豢养的猎犬呼哧呼哧地跑到前面来。
动物的直觉堪比武林高手,用这些训练有素的猎犬来筛查一层风险,能够有效地降低损失。
唐北燕则主动出头:“还是我来探路吧!三爷你是我们的主心骨,可不能有所损伤。”
夏其雄叹一口气,“我走最前面吧,我比较抗揍一点。”
言罢,伸手一扒拉,将唐北燕拽到自己身后,牵着几条猎犬的狗绳往前走去。
他直觉到,这大殿中的一些风险,甚至会危及到他这样一个罡煞境修士的性命。
如果真的让陶三爷或是唐北燕走前头,估计用不了一炷香的功夫,他们就要变成一堆烂肉,甚至尸骨无存了。
要说对唐北燕有多深的感情,那肯定没有,不过毕竟有过肌肤之亲,夏其雄没法眼睁睁地看着她去送死而不管。
~~~
夏咏初看着大殿外留着的几个一流高手,他们正在布置陷阱,给弩箭涂毒。
至于是用来对付谁的……那还用问么?
当然,这点小玩意,根本不可能伤到夏其雄。
一个罡煞修士,要是被这玩意给弄翻了,那就真是笑话了。
所以夏咏初并不做处理,只是大摇大摆地走入大殿。
那些正在布置陷阱的一流高手连头也没抬,完全没注意到任何动静。
哪怕他们抬头看了,也看不到夏咏初。
简单的隐身术,了解一下。
并非是光学隐身,而是心理隐身。
或者说,属于催眠隐身。
他们的视觉器官其实能接受到信号,也能顺利地将信号传输到大脑里去。
但是夏咏初的法术,会让他们下意识地将这些视觉信息视作垃圾信息,大脑不进行处理,所以会视若不见。
这就是欺负凡人的法术。
更高阶的隐身术,光学隐身,夏咏初也会。
但没必要啊,杀鸡焉用牛刀?
进入大殿后,夏咏初收敛了全身的气息,将神识远远地延伸出去感知,大致感应了这座庞大无比的大殿里情形,然后迅速赶在青竹帮一行人之前,来到大殿后面,通过一条长长甬道,将青竹帮一行人远远甩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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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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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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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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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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