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个头,还不到夏其英的胸口高,瘦瘦小小,但与夏其英站在一起,却有一种让人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的感觉。
大家都会下意识地盯着他看,而忽略旁边的夏其英。
其实明明他还没长开,比不得夏其英那样神采飞扬,高大且英俊。
“或许,这就是天生贵种吧!三爷的那些义子义女,毕竟是泥腿子家里生出来的,种不同。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崽打地洞。”有人这么悄悄议论过。
这样的话,夏其英亲耳听到过。
不止一次。
不过,他从不敢说什么。
甚至也不敢想什么。
至少不能让人看出他在想什么。
夏府,是夏三爷的夏府。
到处都遍布夏三爷的眼线。
他可以小小地发泄一下不满,可以适当地表现出对夏其烈的羡慕嫉妒。
这是人之常情,人都有嫉妒之情,夏三爷能理解的。
但如果他真的表现出对夏三爷嫡子的威胁,夏其英相信,他说不定就会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也或许会因为一次意外而身故了。
总之,会死的。
他和夏府的下人、客卿交流过很多。
夏三爷,可不像表面上那么光明伟正。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们只有大伯,二姑,四叔,六姑,七姑。
他们的五叔哪去了?
“英二哥,”夏其烈镇定地说,“我们在谈论去社会实践的事。”
“是啊,社会实践,”夏其英意兴阑珊地松开夏其烈,语气转得冷淡,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那就继续说说,社会实践吧。总之我是没什么兴趣种地,去西城做苦力什么的,到时候我找家青楼喝花酒去,也算是社会实践了吧。”
几个兄弟当中,夏其英是怪话、牢骚话最多的,大家也习惯了,都不去理他。
还有青楼,喝花酒什么的,更是当做没听到。
夏其英要是能走入青楼半步,大家都愿意把半年的月例银子拿出来输给他。
想必那些客卿,保镖,还是没活腻的,不想寻死的。
之前一直沉思的夏其雄这时带着思索的目光说道,“如果是社会实践的话,我倒觉得父亲大人会把我们派去各家店铺里,甚至让我们跟着车队去外边看看。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我们又不是作为皇子皇孙培养的,不需要我们去了解民间疾苦,对不对?”
夏其文笑道:“有点道理。”
夏其兰和夏其芷也连连点头。
甚至夏其烈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没错,我们或许需要大致了解一升米的价格,需要了解谷米是怎么长出来的,又是怎么舂米、怎么运输、怎么送到我们餐盘里来的。但是父亲实在没必要让我们去躬身耕种。”
看到他的表情,听到他幼稚的声音说出老成的话语,夏其文心想,这个弟弟似乎过于早慧了。
农庄里,那些富裕人家,一般6岁的孩子还在上树掏鸟窝,下河捞鱼鳖,或者跑到邻居家里捣蛋,整天无事生非,闹得鸡飞狗跳。
怎么可能会像夏其烈一样,整天像是小大人一样地思考。
或许,父亲大人的血脉真的天生不凡吧?
这时,夏咏初身边的一个跟班跑来传话:“几位小少爷,姑娘们,三爷让你们进去。”琇書蛧
……
夏咏初看着儿女们微笑。
夏其熙瞪着大眼睛,在他怀里好奇地左顾右盼,萌哒哒的,看到什么都想抓过来咬一口。
哪怕不停地傻乎乎地流着口水,也只让人觉得可爱,不会觉得脏。
风衿和风姵都已离开。
在这样的封建大家庭里面,男主人要教育子女,女人是没资格旁听的。
夏咏初并不想和整个社会的风气对抗。
他又不是社会改良运动家。
他只想安安静静地修仙。
儿女们也看着他。
其实相对于这个时代大多数男人而言,夏咏初可以说是和儿女相处时间最长的父亲了。
对夏咏初身上那常年不散的淡淡草药香,以及些微的烟熏味,还有某种很难描述的,似乎是来自晒干的草籽、又和婴儿身上味道很相似的清新味道,他们都再熟悉不过了。
在他们小时候,夏咏初每天会抽出一些时间陪他们玩耍。
即使他们渐渐长大,入了族学,并且抽空向夏府的客卿习武,时间安排得满满的;夏咏初也为了扩张家族势力,忙得昏天地暗。
即使这样,夏咏初也会坚持每天找时间和他们说说话,甚至耳提面命,带他们处理一些家务事情。
所以他们对夏咏初,是十分熟悉、并且亲切的,没有丝毫陌生感。
“今天,我让你们过来,是因为我打算给你们安排一堂社会实践课,为期三个月。每个人都要参与,包括小兰和小芷。”夏咏初吹了吹茶盏里的热茶。
“是,父亲(爹)(三爷)。”几个孩子都有心理准备,沉住气。
“知道社会实践是什么吗?”夏咏初放下茶盏,看着孩子们。
没人做声。
安静了一会,夏其英嗤笑道:“阿文,该你说话的时候又变哑巴了。挺起胸膛大声说话啊,这不是你在三爷面前表现的大好机会么。”
听到夏其英称呼自己为“三爷”,而不是“父亲”,夏咏初神色不变。
夏其文摇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对这事我没什么想法。阿烈,你来和父亲说说你的想法吧,刚刚你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
夏其烈却表现得一点也不像稚童,沉稳地说:“大哥,父亲是在考察我们。而这是你的想法,该你亲自来说。不管结果好坏,都是你的。”
夏咏初哑然失笑。
他并不是不关心孩子的失职父亲。
对这些孩子的心事,他不能说了如指掌,毕竟孩子太多,他也很忙,没空去挖掘他们的小心事。
但对于大体上的情况,他还是有把握的。
毕竟,一方面他拥有一些地球上的心理学知识,虽然不多,但鸡汤文也看过不少;另一方面,他还可以通过观察“亲密度”,来进行印证。
像夏其文,其实很懂事早慧,但因为太懂事早慧,所以会思虑过重,失了天真。
用现代话来说,叫做“喜欢脑补”。
自己明明只有一层意思,或者有一点言外之意,有两层意思。
夏其文却会迅速脑补出三四五层意思出来。
然后夏其武沉默内向,夏其英逆反敏感(逆反得亲密度都要变负数了),夏其雄年龄虽然是义子中最小,但却足智多谋,偏又善于隐藏。
夏其兰天真浪漫,比她只大一岁的夏其芷在心理年龄上却像她妈一样,成熟得令人心疼(那感人的亲密度啊)。
而嫡子夏其烈……夏咏初有些头疼。
话说这个儿子真的不是穿越者么?
真的不是谁的转世?
为什么6岁的孩子能早熟成这个样子?
想到这,夏咏初就有些头疼,不想多说话。
他把安排交代下去,就让孩子们散了,自己往大园子里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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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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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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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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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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