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脚边,则盘着一只懒洋洋的白底黑纹大狸猫。
大狸猫的体型已经堪比成年猎犬,家里人都习惯了这个家庭成员的存在。
妻子风衿坐在他旁边,他的小妾、风衿的堂妹,风姵则立在风衿身侧。
风衿面有忧色,“夫君,真的要让烈儿他们去做那劳什子‘社会实践’吗?”
夏咏初语气淡淡地说:“我都有安排,你勿要多言。慈母多败儿,这件事,你不要插手,我得让烈儿他们经历一些磨砺。你放心,他才6岁,我知道轻重,不会让他遇到危险的。”
小妾风姵欲言又止。
她心想,世上确实常见慈母败儿,但堂姐恐怕是担心夏家慈父败儿。
谁不知道,夏府里最宠烈儿的就是老爷您了?
至于堂姐不想让烈儿去参与什么社会实践,主要是因为市井传闻,相邻的几个郡有妖鬼出没,她担心烈儿沾染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倒不是怕烈儿吃苦。
不过风姵在出嫁前,被家里教育了一番身为小妾的生存之道,自然清楚,这个时候她不应该多嘴。
哪怕风衿是她堂姐,她嫁过来是为了帮堂姐固宠。
近些年,夏府的势力日益扩张,生意已经遍布楚国,甚至做到了其余大国。
而且夏府并不单纯是生意人家,夏三爷在朝堂上有许多故旧,算是官宦人家。
夏家近几年并没有再出读书种子,但是有几个三爷扶持资助的读书人,已经高中,并且外放为官。
而且在六年前,三爷公布新的功勋计算和激励方式后,整个夏府都涌现出勃勃生机,所有人都争相卖力。
因此夏府这些年宾客云集,客卿难以计数,在朝堂上也安插了不少代言人。
许多江湖门派,乃至世家贵族,王侯将相,都和夏府频繁走动。
有传闻说,甚至当朝皇子,也考虑与夏府结亲,要让夏其烈迎娶王府千金。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至于夏府的实际当家人,夏三爷,当然也是各方势力重点结交、投资的对象。
给男人送礼,送什么好?
金银太俗,古董、文玩倒还行,神兵利器也不错。
再加上大家都知道夏三爷喜欢寻仙问道,一些古籍、修仙法(假的)自然也适合送。
但最适合送的,还是美人。
没哪个男人不喜欢美人。
每年从外面送给夏三爷的,从天下各国搜罗而来,各擅风情的绝色佳人,都不知凡几。
虽然夏三爷与风衿相敬如宾,暂时没有将别的女子收房,风衿的地位短时间来说牢不可破。
但风家已经很有危机感。
那么多绝色佳人在家里,万一哪天姑爷想尝个新鲜呢?
男人的心思,最不好揣测,但也从来都最容易揣测。
天下就没有不好色的男人。
所以风家商量之后,将风衿堂叔的嫡女风姵送过来给夏三爷做妾。
这风姵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被誉为附近州县的第一美人,比风衿还要美貌几分,又是青春尚好,比起那些从天下各国汇聚而来的美人,也是丝毫不逊。
她嫁过来以后,很是得宠。
但风姵很懂事,不会故意争宠,一切都以堂姐优先,平时也很得风衿的照拂。
这边夏咏初泛泛地安慰了妻子几句,就让下人去叫几个子女过来。
……
夏咏初的几个子女,包括嫡长子夏其烈,义子夏其英、夏其雄、夏其文、夏其武,以及两个已经长成亭亭玉立小萝莉的夏其兰和夏其芷,都在书房外的院子里候着。
夏其烈最年幼,年仅6岁半,但他却隐隐是众人的核心,众星捧月一般,被那些年龄远比他大的义兄、义姐环绕。
这不仅因为他是夏三爷的嫡长子,更因为他身上有一些特质,让气场没有他强大的人,会不由自主地听从、服从他。
他的气度,也远比一般6岁的儿童要沉稳。
“父亲叫我们来是做什么呀?”夏其兰一向心直口快。
夏其烈一副小大人模样,老成地说:“李楠告诉我,父亲有意让我们出去做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听到这古怪拗口的名称,夏其烈的几位哥哥姐姐面面相觑。
平时比较内向,但十分聪颖的夏其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记得父亲大人以前偶尔用过‘社会’这个词,意思好像是指,众生百态?至于实践,顾名思义,就是要实地践行。我猜,父亲大人是想要我们去真实体验众生百态吧。”
夏其文在夏咏初的子女中,是年龄最大的,今年已经13岁;他是最早开蒙,也是出了名的博闻强记,多次被夏府族学里的几位老师誉为“读书种子”“夏府下一代最有可能考取功名之人”——虽然他其实不会去考功名。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肯定就没错。
“体验人生百态啊,”11岁的夏其兰依然有几分天真浪漫,“那我们是不是要学我爹娘那样,去地里耕种,去河边洗衣服呀?”
“小兰!”比她大一岁的夏其芷疾言厉色地说,“爹娘开恩,允许你去见你的生父生母,可你得记住,生恩不及养恩。你的爹娘只有一个,你爹是夏府三爷,你娘是夏府三奶奶,可别弄错了。你爹娘可从不下地侍弄庄稼!”
平时一贯温柔顺从的夏其芷突然半起脸来教训人,可把夏其兰吓得够呛了,嗫嚅了一句“知道了,姐姐!”就不敢再吭声。
旁边“扑哧”一声,有人笑起来。
大家都扭头去看,原来是夏其英。
即将满13岁的夏其英在同龄的男孩中,算是少有的高大强壮,比他的兄弟姊妹都至少要高出半头,身材堪比成年人。
显而易见,他未来势必会长成一个魁梧大汉。
“你们真是,说都说不得了?”夏其英嗤笑道,“我们本来就只是夏三爷的义子义女。义子义女,你懂么?就和三爷养的那只猫差不多地位。”
“阿芷,你要真懂事,真清醒,就记住这一点,别真的把自己当成夏府的主人。你看看那些下人们,对咱们表面上是还恭敬,可有谁真把你们当主子看了?”xiumb.com
说着,他有点玩世不恭地一把搂住夏其烈的肩膀,嬉笑道:“夏府的正牌主子在这儿呢。是不是啊,我的好‘弟弟’?”
他特地在“弟弟”二字上,咬了重音,带着戏谑的口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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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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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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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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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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