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父爱如山大道君>第2章 夫人,我想纳妾
  一转眼,夏府三爷的嫡长子已经百日了。

  这一天,夏府热热闹闹,广邀亲朋好友来参加这位小公子的百日宴。

  “三爷,宾客到得差不多了,老夫人让我请您出去。”李灏小心翼翼地看着正抱着小公子逗弄的三爷。

  尽管三爷近日显得和蔼可亲,笑口常开,可他依然不敢轻忽。

  作为跟随三爷多年的老人,也是见识过一些的,知道三爷曾经多么杀伐决断。

  现在大家提到夏府,都只说夏府的三位爷,可是有谁记得?夏府这一代的嫡传,原本是有四位爷的。

  那位原本受宠的五爷哪去了?

  这个,谁也不敢说,谁也不敢问。

  夏咏初语气淡淡的,“嗯,你先去吧,我就来。”

  他表情平静,看不出喜怒。李灏不敢多看,低着头退出去。

  夏咏初抱着肉嘟嘟、粉嫩嫩的儿子,露出由衷的笑容,不时用手指头轻轻拨弄儿子的鼻子,小家伙有时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有时也会笨拙而可爱地摆动着藕节般粉嫩的手臂,“啊,咿,呜呜”地用婴语和夏咏初交流。

  这小家伙很漂亮,但是长得和夏咏初完全不像,还是像母亲多一点。

  当然夏咏初并不担心帽子的颜色,不存在的。他对这个家族的掌控极强,不可能出现那么大的漏洞。

  而且风氏也是那种被封建思想洗了脑的女人,信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要她出轨?还不如杀了她比较容易。

  “拔萝卜,拔萝卜,诶呀诶呀拔萝卜……”夏咏初哼着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地球上的儿歌,熟练地哄着儿子。

  逗弄一阵儿子,他看向系统面板。

  现有子嗣数量:1。

  长子:夏其烈。

  年龄:百日。

  亲密度:11。

  详细数据展开/收起

  已签到。

  当前积分:117分。

  库存:刀兵符X3,《长春功》。

  夏咏初轻叹一声。

  这积分,已经足够兑换几样不错的东西了。

  可惜,亲密度不达标啊。

  他的注意力放在《长春功》上。

  一些信息自动进入他的意识中。

  “《长春功》,长春真人早年所创功法。属于道门体系功法,中正平和,修行速度缓慢,没有特殊效果,兼容性极佳。最高能修行至金丹境。评价:黄级中品。”

  这是今天完成百日签到以后,系统赠送的。

  可以说是意外之喜了,暂时不需要去苦苦寻找功法了。

  资怀玉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金丹境算是什么级别的境界。

  按照以前看网络小说的惯例,经常是元婴满地走,金丹多如狗,估计金丹也不算什么吧。

  何况这只是黄级中品的功法,“天地玄黄”,黄级已经是最低了。

  不过作为入门的话,这样的功法应该还不错,毕竟按照描述“中正平和,兼容性极佳”。

  夏咏初觉得,可以先练着长春功,未来想转修别的功法也不难。

  现在唯一需要他马上解决的,就是提升积分积攒速度的问题。

  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与儿子朝夕相处,自觉感情培养得非常好了,现代社会很多爸爸对小孩都没有他这么尽心尽力。

  可是亲密度才涨到11点。

  由此他意识到,快速提升亲密度或许不太现实。

  就算有能快速提升亲密度的方法,可他现在也毫无头绪啊。

  暂时只能是想办法,增加几个子嗣了。

  ……

  夏其烈的百日宴上,宾客尽欢。

  夏家现在势力大涨,但又没到让人高攀不起的程度,很多旧时的亲朋故旧还是很乐于登门的。

  而一些附近州郡的传统乡绅家庭、官宦世家、乃至王侯贵族也愿意结交这个新贵家族,毕竟夏家起势太快了,简直是以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崛起。

  虽然底蕴差了点,但是人家有钱啊!太有钱了。

  而且关键是,夏咏初曾经是二榜进士,所以夏家也可以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了。

  和这样的新贵家族来往,对王侯贵族来说也不丢份。

  夏家才刚成郡望家族几年,正是要展现肌肉的时候,否则家里的万倾良田、遍布周围州郡的数千家商铺都会遭人惦记。

  所以这次夏咏初嫡长子夏其烈的百日宴自然也是极尽奢华,毫不顾忌会铺陈浪费。

  白天是招待乡绅、官宦人家,等到华灯初上,又开一宴,却是招待左近的豪强、游侠,武馆、江湖宗派等江湖人士。

  这些年,夏咏初寻仙问道,正经修行者一个都没接触到,倒是在江湖人之中闯出了些名头。

  虽然他本人没有习武,但是收罗了一位江湖上的顶尖高手和几位一流高手,威风赫赫。

  晚宴上,他延请来的那几位高手客卿都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手。

  既添了几分热闹,或许也打消了一些,因为看到夏家富庶而生出的贪婪心思。

  热闹之后。

  夜间,夏咏初逗了一会儿子,便将儿子交给乳娘,自己来到夫人风氏,风衿的房间。

  自从风氏怀孕,两人就是一直分房睡的。

  两人稍稍亲昵后,夏咏初咳嗽一声,风衿知他有话说,打起精神。

  风衿年方二九,放在地球上,那还是妥妥的少女,但在这方世界,却已初为人母。

  她腰肢纤细,容貌姣好,精致的鹅蛋脸上有着淡淡的红晕,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佳人。

  未施粉黛,清新脱俗。

  比起夏咏初上一世泡过的网红、十八线嫩模,不知漂亮多少倍。

  娶她时,夏咏初已经算是事业有成,楚国最年轻的五品官员之一,自然不可能委屈自己,媒人也不敢轻忽的。

  风衿的曾祖父做到过一任封疆大吏,此时父兄都在朝中为官——虽然官职都不高,但都是清贵的教育体系官员。

  而风家也对这门亲事感到满意,因为夏家俨然是冉冉升起的新兴豪强,给的彩礼也很爽利,直接给了半条街的商铺和千亩良田。

  教育体系的官员,必须要有好名声,平时就不太好伸手,日子过得紧巴巴。

  所以夏家的彩礼,对他们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婚后,夏咏初和风衿夫唱妇随,倒也相敬如宾。

  夏咏初抓着妻子细嫩的小手,欲言又止。m.χIùmЬ.CǒM

  风衿的长睫毛抖了抖,那如同两泓深潭的美眸盯着丈夫:“夫君因何事迟疑?”

  “夫人,我想纳妾。”夏咏初强装镇定。

  风衿如遭雷亟,娇躯激烈地抖了抖,颤声说:“夫君可是对妾身有所不满?妾身虽蒲柳之姿,拙口笨舌。但伺候公婆,晨昏定省,不敢有丝毫懈怠,与妯娌相处亦无差错,不知有何处令夫君不满?”

  夏咏初张口结舌,平时能言善辩的他,此时却说不出话来。

  要说他对风氏有多深的感情?那肯定不可能。

  夏咏初上辈子是个海王,混到40岁连婚都没结,对这些情场浪迹,早已腻味。

  男女之事,对他而言,已经没有太多吸引力。

  所以这一世,父母要给他张罗一门婚事,他根本就不在意,包办婚姻就包办婚姻吧。

  反正他也没心思谈恋爱。

  当海王太久,累觉不爱了。

  那时他已经开始考虑辞官了,一门心思想要寻仙问道,开始修行。

  所以觉得,结个婚,给家里留个后,倒也不违背什么。

  而在结婚后,妻子风氏年轻美貌,却又贤淑温柔,对他百依百顺,倒是让他的生活非常安逸。

  虽然他志不在此,但也渐渐接受了这种家庭生活。

  此时要让他对风氏强硬一点,其实也不是不可以,这个世界和地球古代很像,丈夫教训妻子是天经地义。

  他哪怕要把风氏吊起来抽一顿,也没人能说他什么,风氏的父兄都只能拍手说“教训得好”,然后小声哀求他,留点体面。

  但是夏咏初不想这么做,不想破坏和风氏之间这两年形成的默契和亲昵。

  于是只是默然不语。

  风氏含泪低头,抬起长袖掩面,轻轻啜泣:“夫为妻纲,夫君若有决定,妾身自是不敢违背。如果夫君一意要纳妾,妾身亦不敢阻拦,请夫君自便。如果是看中的妾身的身边人,也只管取用。”

  夏咏初无言以对,心情烦躁,挥挥手说,“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次日,夏咏初正抱着儿子逗弄,被母亲秦氏叫去。

  寒暄几句后,秦氏说到他想纳妾之事。

  虽然不敢大声斥责,对他客客气气,但言语中也有些不满。

  夏咏初只能唯唯诺诺。

  哪怕现在家族大权尽在他手,但这是一个封建家庭,孝道至上,他在父母面前还是不能过于放肆的。

  到了下午,父亲夏所智也找他。

  作为夏府名义上的当家大老爷,夏所智其实早已把权柄都交给了三子夏咏初。

  事实也证明他是对的,在夏咏初的带领下,夏府蒸蒸日上。

  夏所智也乐得享清福。

  这次他本来是不想找儿子谈话的,男人想多睡几个女人,不是天经地义么?

  何况家里又不是没钱。

  他自己这几年都陆陆续续纳了6房小妾,一个个千娇百媚,最小的那个比儿媳风氏的年龄还小。

  更何况,他很清楚,夏咏初才是夏府当家做主的人。

  一山,是不容二虎的。

  他如果不想和儿子把关系搞僵,就要注意,别把手伸得太长。

  可耐不住儿媳的垂泪,和秦氏的唠叨,只能找儿子谈谈。

  同为男人,夏所智先是表达了对夏咏初的理解,然后委婉地说,风氏才刚刚给你诞下嫡子,想纳妾还是再等几年吧。

  如果实在想女人了,可以先找几个通房丫头泻火,毕竟,你和风氏的贴身丫鬟中,颇有几个姿色不错的。

  一番话,让夏咏初很是灰头土脸。

  其实他对男女之事,已经冷淡,想要纳妾,只是想多生几个子嗣,并非是好色。

  可现在人人都觉得他好色,这让他很没面子。

  作为曾经的海王,夏咏初现在结婚后,反而变成了很重视家庭和谐的人。

  家是一个人最后的避风港,如果连家里都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人的心都会无处安放。

  所以既然妻子和父母都强烈反对,他也不能一意孤行,纳妾,短期内是不要想了。

  他思忖良久,纳妾又不能纳,想要快速增加几个子嗣的话,为今之计,只能去收养几个孩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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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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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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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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