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还在苏州。
虽然隔着时空,但某种程度上,她还能算是在家乡。
她的家乡,小桥流水,青瓦白墙,从古至今似乎一直如此。
也许正是这种熟悉,让她初来这个时代时,没有生出怯意或是排斥,只不过刚到这里不久,整个人还飘忽忽的,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完全没有一点的实感。
她叫童斐,是现代苏州A大的一名新生,更是一名土生土长的苏州“土著”。
新学期开学,学校为了让他们更好的适应校园生活,组织了校园景点打卡的活动,就在她和室友
打卡校史馆的时候,无意间看到展柜中陈列着的一张残缺的旧乐稿....然后,她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
她现在的名字依旧是童斐,样貌也和之前无异,只是年龄变成了十五岁,今年刚从苏州的晏成中学毕业。
父亲童之行在清末的时候考取过贡生,之后从商,母亲缪宛瑜出身吴江震泽的宋锦世家,曾到过英国留学,回来后在东吴大学任教。
除了自己,家里有一个十九岁的哥哥童远,如今在柏林攻读政治经济学,还有一个八岁的弟弟,叫童颜,在念小学。
穿越,本就是一件喜忧参半的事情,更何况是穿到了民国。
要是到了架空年代,她或许还能高兴一点。
现在,是民国二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933年。
距离震惊中外的“九一八”已过去两年;“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于去年五月与日军签订了《上海停战协定》,划上海为非武装区,中国军队不得设防。
不比东北的水深火热、上海的纷繁复杂,姑苏城内还算比较风平浪静。
在桥上惆怅了一下午,不知不觉,夕阳已经穿过桥洞,照得四周一片熏红。
又到了日落时分。
河埠驳岸的妇女怀抱竹篮相伴而归,满口甜糯的吴侬软语,兴起时分,不知是谁浅吟起了姑苏小调,歌声清丽温婉,连带着那坚硬的青石板路,也变得酥软起来。
童斐叹了口气,摸着石栏缓缓下桥。
是啊,尽管再怎么不想面对,她也还是得回家的。
沿着凹凸起伏的石头路一直向前,按照记忆中回家的路线,在“人”字形的青砖路口穿过一座石板桥,最后往右,拐进一条同样与流水为伴的巷子,巷口便是童宅。
一幢典型的苏式建筑。琇書網
宅子南北朝向,纵向布局,一共二落四进,门前有一块影壁,穿过轿厅再过一个天井,才是大厅,一般为招待宾客之用,过了大厅才是他们一家子居住的上房,两侧附耳房,西面还有一个小花园,各厅多处设门,可以直通园内。
童母缪宛瑜从楼上下来,远远看见女儿站在门槛前,笑着唤道:“倾倾回来了!”
她和现代的妈妈长得并不是很像,一双弯弯的月牙眼,细长的鼻梁配上精致的瓜子脸,身着一身深色旗袍,黑发简单而整齐的披散在肩头,身上无珠宝修饰,却依旧挡不住她焕发的那股由内而外的典雅。
童斐反应过来,大步迈进。
看着缪宛瑜,心中难免有些纠结。
苏州话叫“妈妈”,应该是“姆妈。”
可她这么多年来,这样的称呼叫的是现代的妈妈,如今换了一个人,她实在有些别扭,可....缪宛瑜,在这个时代又确实是她的亲姆妈。
算了,入乡随俗入乡随俗,既来之则安之。
她在心里说服着自己,然后冲缪宛瑜一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生出些亲热:“姆妈。”
缪宛瑜笑着催促女儿:“赶紧去洗手,等你爸爸和弟弟回来就准备吃夜饭了。”
童斐咬了咬唇,随后低声道:“好......”
洗了手,她回到餐桌前继续发呆,缪宛瑜和家里的王妈忙着张罗晚餐没空管她,倒是丫头小夏从厨房出来见童斐坐在位置上无聊,给她拿了点黄埭西瓜子打发时间。
童斐打开盖子,一股香水玫瑰的味道扑鼻而来,外壳也是甜甜的玫瑰味,她忍不住把整个瓜子壳都抿在嘴里,细细品着:“这西瓜子味道倒是特别。”
小夏擦着桌子,转过头对她憨憨一笑:“小姐,这不就是在采芝斋称的黄埭西瓜子么,你之前一直吃的呀。”
童斐朝她努努嘴,然后抓起一把瓜子继续嗑。
没一会,最小的弟弟童颜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式的校服,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地回来了。
一见到童斐,扑上来熊抱住她,亲热地叫着:“阿姐!”
童斐被他扑的措手不及,手里的瓜子抖落出几颗掉在地上。
童颜弯着身子捡起了地上的瓜子放在桌上的果核盘子里,努努嘴:“阿姐,你怎么连瓜子都拿不住。”
“还不是被你吓的。”童斐没好气道。
在现代她是独生子女,现在多出一个弟弟,反倒没有了称呼的别扭,加上他性格活泼也很懂事,很是招人喜爱,童斐也渐渐把他当作亲弟弟看待。
童斐伸手把西瓜子递过去,童颜在她手心里拨了几下,挑了一个最大的抿在嘴里。
看着他虎头虎脑的样子,童斐忍不住有爱地拧拧他的小耳朵。童颜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脸蛋肉滚滚的,皮肤也白嫩嫩的,眼睛与缪宛瑜的月牙眼不同,随了他的祖母,生的一双好看的凤眼,不过,倒没有女子的妩媚,他的眼睛活泼而清澈。
对,清澈。
一见到他,最先吸引人的就是那双眼睛。
像是不刺眼的激光。
呃........激光怎么不刺眼呢?
童斐觉得自己的这个比方打的太不恰当。
哎!反正就是很清澈很明亮对了。
想想也是啊,他放了学和同学一起玩着回来,学校里上的内容也不是很刁钻,没有升学压力,最重要的是没有各种各样的课外补习班,当然没烦恼啊!
晚些时候,父亲童之行也回来了,他一身黑色的西装,圆形的黑框眼镜,一头乌发向后梳理整齐,整个人面带喜色,精神气十足。
王妈见人到齐了,把厨房烧好的饭菜端上来。
四菜一汤,都是时令的苏帮菜。
童之行脱了外套坐下,转头对女儿道:“倾倾,你现在中学毕业了,去考考国立音专吧。今日偶遇来苏的萧先生,我和他提及你跟随意大利的德乔先生学过几年提琴,他很欢迎你去报考。”
“国立音专?”童斐脱口而出,虽然她已经在说出口的前一秒中有意的克制了,但还是能听出她语气的惊讶。
国立音专,无论是现在还是现代都是亚洲一流的音乐学院啊,她艺考的时候都没敢报……
童之行舀了勺虾仁给她,见她呆楞楞的,以为女儿是有了自己心仪的学校:“你覅(不要)去么?”
童斐赶紧摇头:“我去。”囫囵扒了几口饭,再次强调道,“我去的。”
童之行是一个行动派,第二天就要来了报名表。
填基本信息什么的,倒还容易,关键是7月初的入学考试。
童斐想——
毕竟是考国立音专,虽说现在的条件不比现代,但是这个时代人才辈出,她想出彩肯定有难度。
所以,选曲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有过类似的“历史教训”——在现代艺考的时候,考小提琴的人多,曲子也大多是重复的,以至于到最后分数拉不开,只能拼文化课来拉开距离,这才顺利考进了A大音乐学院。
现在的情况就是相当于没有了文化课,艺考一项就决定了胜负,由此,更显得选曲和演奏水平的重要性!
如果是演奏中国作曲家的作品——目前所知最早的小提琴曲是李四光的《行路难》,可这首作品也是90年代才被发现的请萧友梅指正的手稿,没有公开发表,她也并不是很熟悉,除此之外,她能熟练演奏的中国乐曲不是《思乡曲》就是《梁祝》。
呃.....现在才1933年,这些作品虽然很新颖,但压根还没写出来啊!她现在拉,岂不是得乱套了!那如果演奏西方作曲家的作品,她会的也都是比较经典的几首,大家肯定都听过啊,就不能给考官眼前一亮的感觉,并且极有可能会重蹈艺考时的“覆辙”。
缪宛瑜见女儿盯着报名表发呆,走上前揽着她的肩膀问:“倾倾,想好拉什么曲子了么?”
闻言,童斐更揪紧了脸,苦恼地摇头:“我还没想好。总觉得没有什么曲子适合。”
童之行觉得震惊,也站到女儿身后:“怎么会没有?德乔先生之前不是教了你很多的曲子?如果我没记错,那都是欧洲名家写的。”
童斐快速整理了一遍原主的记忆,发现她会的曲子还没自己会的多,一下绝望地瘫在椅背:“可是这些大家也会啊,万一我跟他们撞了曲子,他们拉的比我好怎么办?”
缪宛瑜忍不住拧眉:“可是倾倾,投机取巧总归是不好的。”
“也不能这么说,她不过是没经历过么,有些害怕而已。”童之行赶紧为女儿辩护,笑着揉揉她的脑袋,“倾倾,现在哪有那么多人学小提琴?再说,德乔先生可是从米兰音乐院毕业,你跟他学了五年,他还总夸你有天赋,你的水平还能差的了?所以,要有信心!爸爸相信你!”
他拍拍女儿的肩膀以示鼓励,转头看了眼坐在一旁的妻子,见她没有要和他唱反调的意思,想了想,继续对女儿道:“不过,你姆妈说的没错,投机取巧总是不好的,与其想着靠一首让考官耳目一新的作品,不如多去想想,怎么用你的演奏让考官耳目一新,这才是正理。”
他的话说到了自己心坎里。缪宛瑜满意一笑:“你爸说的没错。”
童斐托着下巴,一脸若有所思。
也是。自己有把握的曲子本就不多,况且她在现代也不过刚刚大一,还没来得及跟学院里的教授学几首新曲子,就到了这里...最关键的是——下个月就要考试了!她再怎么拼命练新曲子,也肯定也没老曲子熟练啊!
思来想去,她最后决定演奏曾用在艺考的那首《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
虽然条件有限,没有钢琴伴奏,但起码,这是她目前最拿手,并且还有过“实战经验”的曲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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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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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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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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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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