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平一脚踹翻眼前的货架,但依旧将油鱼罐头丢进了背包里。
油鱼又称快乐鱼,内含一种名为蜡酯的物质,虽然并非有毒,但人体难以消化,并累积于直肠,故部分人进食后,会导致腹泻、肠胃痉挛等不适。
说白了,这玩意能让人腹得流油,物理意义上的那种。
米国曾于上世纪90年代禁运该鱼,但现已经解禁,虽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反对进口和州际交易油鱼,但这并不妨碍它出现在货架上。
只不过很显然哪怕人人才济济的米国,可喜欢这玩意的人估计也少得可怜,这才让它在这个末日之中幸存了下来。
沈平虽然不想腹得流油,但问题是,他没得选,因为这个超市的东西少得可怜。
米国城市与郊区密集度差别很大,有的镇子甚至一个镇子里就一个超市,里面的可用的物资自然少得可怜。
如果以前有人告诉他可以对这个世界的东西任予取予夺,那他肯定笑得合不拢嘴。
但现在,沈平只想抽自己一大嘴巴子。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沈平凭借着嘴皮子利索,深受领导喜爱,工作顺风顺水,但突然有一天,领导把他带上了酒桌,然后他三杯就倒了!
虽然这年头对酒桌文化深恶痛绝,但社会就是这样,任何事都少不了应酬,喝酒自然是难以避免。
从小到大沈平都是好好学生,不是因为他自觉,而是因为他穷,啥都买不起,更别提喝酒这种对他而言很奢侈的事情了。
尤其是被宿舍兄弟们拉着喝了几次酒后,他对这玩意就更排斥了,这尼玛啥玩意,也太难喝了,白开水都比这玩意靠谱多了。
虽然三杯倒的下属看上去很好玩,但沈平又不是女下属,领导表示你这酒量不行,得练练。
沈平自小在某点孤儿院长大,看惯了人情冷暖,一下子就听懂了领导的意思:你这样菜,我带出去很没面子啊。
领导有令,沈平自然不敢怠慢,虽说他也可以当做不懂,但他在这家公司的晋级之路也就没了。
别人可以靠着死工资度日,家里多多少少还能帮衬一下,最不济可以继承家里的房子,无论这个房子多烂,但总归有个住处。
可沈平不行,他得赚钱,赚大钱,要不然老了连个住处都没有。ωωω.χΙυΜЬ.Cǒm
于是沈平奋发图强,每天晚上睡觉前来一杯白酒,争取千杯不醉。
投资有点大,但沈平认为这是必要的,毕竟无论在不在这家公司,这项能力都要练,早练早适应。
效果很明显,就在他某一天喝下一瓶老白干试图挑战极限时,他成功了,他没有醉倒,他直接酒精中毒了!
然后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
之所以说它陌生,因为这个世界是一个末日世界,而说它熟悉,则是因为这个世界他知道是哪个世界!
《我是传奇》!
一部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的末世电影!
看这部电影时沈平就在幻想,如果有一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他岂不是想干啥就干啥,至于没人,无所谓啦,反正他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很好。
没办法,他从小到大苦惯了,也没有女朋友是一回事,但没有钱才是关键。
事实证明,他一个人并不能生活得很好。
因为这个世界虽然只有他一个人,但问题是,这个世界有怪物!
夜魔,一个由人类失误而诞生的种族,亦或者说,它们是全新的人类,这个世界的主宰!
穿越后的沈平先是有些惊恐,但很快冷静了下来,在求生欲的刺激下,他大脑飞速运转,然后想到了一个人:《我是传奇》的主角,罗伯·奈佛!
只要找机会提醒他给实验体降温,让夜魔的免疫系统下降,不指望替代罗伯·奈佛,但好歹能勉强蹭蹭救世主的光,全世界的人都要领他情。
凭借着这个光环,到时候跟着主角一起前往那啥幸存者基地,指不定还能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想法很美好,但事实却很残酷。
沈平记得这家伙每天12过后准时前往布鲁克大桥下发电报等人,虽然三年里等了个寂寞,但基本上每天都雷打不动。
也多亏了他出现的地点离布鲁克大桥不远,沈平就根据街道地图来到了布鲁克大桥,然后看到了一具残骸。
没错,那位那位传说中的救世主,那位传奇主角,罗伯·奈佛挂了!
“这剧情不对啊!”
《我是传奇》确实有两个不同的结局,前一个是因为罗伯·奈佛发觉夜魔已经进化出自己的社会体系乃至智慧,已经是全新的智慧生命了,所以选择放走女夜魔,与夜魔的达成了和解。
另一个就是罗伯·奈佛直接引爆手榴弹,与夜魔们同归于尽,让女主角带着血清前往佛蒙特州。
前一个剧情实际上代表了人类这种生物已经彻底被世界淘汰,夜魔已经成了地球的新主人。
后一个剧情就有些英雄主义了,罗伯·奈佛拯救了人类,让人类拥有了重新将夜魔转换成人的血清。
沈平很快就想起了传说中《我是传奇》中的第三结局,或者说,小说中真正的结局,那就是罗伯·奈佛自杀了!
虽然小说中的怪物是吸血鬼不是夜魔,主角还是个酒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都这么做了!
有这么一句话,世上事哪有这么多巧合,所有巧合回头望去,皆有迹可循。
安娜与伊森的出现实在太巧了,正好赶在罗伯自杀时出现,要知道罗伯可是每天雷打不动的去布鲁克林大桥等幸存者,偏偏等他快死了幸存者就出现了。
而且安娜与伊森对夜魔的防备心实在太弱了,压根不像是能在末日存活下来的人,很难让人相信两人是怎么找到罗伯的。
以及安娜对罗伯的解释,哪怕是罗伯都认为她疯了。
是上帝告诉她的!
没错,她就是这么坚定的告诉罗伯,她之所以能够聆听道上帝的旨意,是因为人都死光了,世界安静了下来,也是上帝告诉她,打开收音机,就能听到指引。
这话听得罗伯都忍不住想呼她一嘴巴子,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才能听到上帝的话?死掉的人就不配吗?
至于伊森,他的表现就更奇怪了,自始至终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好冷!
虽说这点醒了罗伯要给实验体降温,但还有一层解释,那就是罗伯自己觉得冷了,因为他要死了!
以及最让人感到奇怪的事情就是,夜魔在闯入罗伯家中时,并没有攻击安娜与伊森!
要知道夜魔可不单单是依靠视觉行动,他们的嗅觉同样发达,要不然罗伯每次回家时也不会消除自己的气味,可躲在桌子下的两人却毫发无损,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困惑。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从罗伯的车翻了之后,后面的剧情都是罗伯的幻想,地球上唯一的一个人类,自杀了!
“很显然,我的穿越,很有可能也不是巧合!”
沈平自信一笑,然后苦着脸又将一罐鲱鱼罐头塞入背包了。
沈平,穿越者……还在等他的金手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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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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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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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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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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