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厉等人出了兰州,快马加鞭跑了不到四十里,已是浑身被汗水湿透,健马的身上也是滴答滴答的热汗直淌。不能再跑了,再跑下去的话不但人受不了,就是战马也要累倒了。
恰好前面有一片小树林,让人惊奇的是在林中还有一个不大的池塘。在这燥热的天气里,只是看一眼这样一个波光粼粼的池塘,便让人浑身舒服,增加几分凉意。
在池塘边上矗立着一座酒楼,酒楼的招牌上龙飞凤舞四个大字:万酒山庄。
十二骑快马刚到了酒楼下,早有热情的店小二迎上前来,“哎呦!几位大爷,楼上请,小店窗明几净,各种好酒应有尽有,下酒的饭菜更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样样齐全。琇書蛧
别看小店开在这荒僻地方,但比兰州城内那些酒楼还要高端大气上档次哩!”
秦厉等人下马,嘱咐店小二好好照料马匹。随后十二个人则进了酒楼。
店小二说的不错,酒楼的档次确实不低,宽敞明亮。不过楼厅内几桌光着臂膀的大汉正喝的尽兴,吆五喝六,大放厥词,骂骂咧咧的为这酒楼徒增几分粗俗。
秦厉只是看那些汉子几眼便是眉头紧皱,十分不喜。喝酒就喝酒呗,干啥摇头晃脑的说大话,骂大街呀!这都他娘的是什么人啊?最显眼的是几乎每个汉子胸前都纹着一只飞鹰。就他娘的这份粗犷蠢笨还能飞起来呀?做梦吧!
店小二的眼睛很尖锐,发现秦厉等人虽是少年,但都十分斯文。穿着新鲜,知道是有钱人。
也难怪了,这一路奔来,秦厉等人早已是灰头土脸。衣衫破烂不堪。要不是去见兰州知州张汉清前洗过澡,换了新的衣衫,说不定店小二看他们的叫花子模样,早已把他们赶将出去了。
“这些汉子都是乡下人,粗鄙的很呐!几位大爷楼上请。楼上清净,是专门为你们这样的大爷预备的。”店小二低声下气谄媚说道。
秦厉点点头,一行十二人便是随着店小二上了二楼。
二楼确实清净,只有一桌。那一桌还是只有两个人,两人都是穿着一身淡紫色长衫,一副儒生的打扮。只不过一位是个十足的矮胖子,因为天气太热,他也稍稍解开了衣衫的前襟,露出一片黑乎乎的胸毛,胸毛从中露出飞鹰的半个脑袋。他娘的。这地方怎么回事?咋很多人都喜欢纹飞鹰的图案呢?
另外一个则是一个身材高瘦的人。他坐在了下手,显然地位比那矮胖子要低些。
两人正在慢悠悠的饮酒,一副闲情逸致,好不惬意的模样。
秦厉等人上楼来,那两人均是朝他们轻轻一瞥,便不再理会。十二个人在临窗的位置坐了一桌。
秦厉虽然是他们的老大,但吃喝总是在一起的。本来人就不多,还要分出个三六九等就很没意思了。况且在秦厉心中这十一个少年特种兵都是自己的好兄弟,既然是好兄弟,那就更应该同吃同住。同甘共苦了。
就因为这个大虎等人曾三番五次和秦厉说,要秦厉不要这样做,摆出老大的架子。秦厉只是淡然一笑置之。这让大虎等十一人不禁分外感动。
呵呵!笼络人心嘛,秦厉在后世当混混的时候早就精于此道。
坐定后。要了一坛子桂花酿,几样小菜和五盘子炖牛肉,三盘手抓羊肉,开始有滋有味的吃起来。
十一名特种兵不愧是经过了很好的训练,吃不言睡不语。况且老大不说话,他们更是没有一个人说话。要知道没有老大的允可。胡乱说话是不尊敬老大的表现哩。
秦厉这位老大一次次的让他们感动,此时哪里还会有人不尊敬秦厉,不忠心秦厉呢?
秦厉喝了一口酒,嘴里慢慢嚼着手抓羊肉,默默想到,人都说擒贼先擒王。狄道的匪患有很多股,最好能抓到他们的总头领,然后其余的小喽???蚴切」傻姆嗽艟秃冒炝恕
可是听张汉清说他并没听说这些匪贼中有共同的头领,他们只是各自为政。察言观色是秦厉的强项,秦厉相信张汉清没有骗自己。要么是这些匪贼真的没有共同头领,要么就是张汉清摸不清他们的底细。他们的共同首领轻易不露面,藏匿的很深。
这么多股的匪贼去一一剿灭,这显然困难太大了。但秦厉就这样无声的退缩了吗?显然不会,那样的话还不让江彬等人笑掉大牙啊。
况且秦厉从张汉清嘴里得知,就是现在秦厉想回去,恐怕也要费上一番力气的。江彬虽然现在不能控制锦衣卫了,但他提督锦衣卫时间不短,手底下还是有很多铁杆的。
这次悄悄来兰州给张汉清传命的锦衣卫显然就是江彬的爪牙。从张汉清的话口中秦厉不难判断出,狄道的这些乱匪中很可能会有江彬派来的高手混杂其中。他们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进一步制造狄道的混乱,让秦厉死在狄道。
其实真若是对付官府中的人,秦厉还是不怕的。他手里有太后的保命懿旨,什么样的官员见到那懿旨不被吓得浑身颤抖啊,他们如何还能为难秦厉?
秦厉最担心的就是江彬派来的官府中人夹杂在匪贼中,这样的结果会导致匪贼更加的肆无忌惮,底气更足,势力更大,平定剿灭起来就更加的困难。
唉!走一步算一步吧。反正是登上了这条船就没有退缩止步的道理。
说来秦厉一直以为自己是很幸运的,吸收了唐伯虎那颗鸿运玉石上的气运,会好运连连,鸿运当头的。事实不止一次的证明秦厉每次都是身处险境,而有惊无险。
秦厉相信这次一定也不例外,他一定能平定了狄道之乱,名噪朝廷。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楼梯口传来轻轻的脚步声。秦厉不经意的抬头看去,只是一眼,秦厉的一双眼睛便再也舍不得离开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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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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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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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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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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