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经一双喷火的眼睛死死盯着高忠,尖细的娘娘腔骂道,“咋的?你咋还不动弹?莫非连你也不听咱家的话,要和咱家作对吗?”
和吴经作对,高忠可没那个胆子。
高忠勉强鼓起勇气,吞吞吐吐的怯懦说道,“公公,小的不敢。不过小的觉得小厉子咋说也是您干儿子,杀了他,是不是有点儿……有点儿太不近人情了?况且,小的觉得小厉子现在正受皇上的宠幸,真若是杀了他,皇上怪罪下来,对公公可不利呀!”
“放你娘的臭狗屁,你个小忠子,可是气死咱家了。他是咱家的干儿子,老子杀儿子,那是天经地义。他正受着皇上的宠幸,狗屁!不就是能想出点儿新奇玩意,哄皇上一时开心么?他在皇上那的地位能和咱家比?你真是个不识时务的东西!哼!咱家叫你着人追他,你便追,追上一刀就给咱家宰了他。哼!你若今日给咱家拿不回他的脑袋,咱家一剑便宰了你!”
吴经气的发疯,早已站起身,双眉倒立,伸手从桌上拿过宝剑。恶毒的双眼里喷出火来,“?踉”一声,宝剑出鞘,房间内立刻寒光闪闪,冷气逼人。
吴经手举利剑直指高忠,阴测测说道,“咱家知道你和秦厉是好朋友,哼!若是再不听咱家的吩咐,咱家就让你留下个为朋友殒命的美名。”
高忠吓得小脸煞白,吴经的脾性他是知道的。一窝火便杀人,拿着杀个把人根本就不当回事。m.χIùmЬ.CǒM
他跟随吴经差不多有五年了,这五年里在他的记忆中,吴经发怒后最少是杀过五个仆从了。
高忠可没秦厉的胆量,敢和吴经翻脸。况且高忠也知道,他就是一个小太监,以后还要指望着吴经往上爬呢。他颤巍巍的后退几步,唯唯诺诺道,“公公息怒,公公息怒,小的这就去追,今日一定要提回秦厉的脑袋。”
说罢,再也不敢迟疑,慌忙转身跑了出去。
吴经看着高忠的背影,嘴角扬起一丝冷酷,暗道,行啊!跟了咱家这么多年,知道胳膊肘向外拐,向着别人说话了。哼!等你拿回秦厉的脑袋,咱家再一并杀了你。
吴经作为都知监大太监主官,常常为正德皇帝出行提前开道。在他府上豢养着十几名打手。这些打手武艺着实不弱,平时只作家仆打扮,暗暗保护吴经的安危。一旦遇到事情了,这些家仆马上便能提刀作战。
高忠在院子里招呼一声,七八名仆人行动十分利落,手中或拿利剑,或拿着片刀,齐齐在院中集合。这些打手虽有武艺在身,身手不凡,但必然是武夫。论起地位和高忠这个吴经身前的长随没法比。是以他们都听高忠的吩咐。
此时高忠的小白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这七八名壮汉,尖尖细细的娘娘腔说道,“大伙都跟咱去追秦厉那崽子。公公吩咐了,今日定要追上秦厉,砍了他的脑袋。哼哼,若是宰不了他,今日你们便不用活着回来了!”
到了这时候,高忠虽然心里还惦记着秦厉,但必须要做出样子来了。因为屋内的吴经就在听着,这时候若还是给他一种犹豫不决的印象的话,恐怕自己连府门都出不去,脑袋便搬家了。
那些壮汉本是嗜血成性之人,听了高忠的吩咐,一时情绪高涨,跃跃欲试。
高忠在前面走,后面上七八名手持利刃的壮汉紧紧跟随,出了府邸,来到街上。
自秦厉跑出府门前后也不过盏茶时间,但此时街上哪里还有秦厉的影子。
高忠轻轻摸了摸额头,道,“都跟着咱家,沿这条街一直寻下去。”
本来高忠可以直接奔秦厉家中去等秦厉,但他毕竟和秦厉是要好的朋友,想起秦厉有家眷老小,不想让他们受到惊吓。沿着街四处搜寻,找起秦厉来便十分困难了。高忠想,能耽误点儿时间就是一点时间,虽然今日是救不下秦厉了,但能让秦厉多活一会儿是一会儿啊!
气势汹汹的一行人沿着扬州的每一条街道开始搜寻秦厉。
秦厉自吴经府里跑出来后,那颗心早就砰砰的剧烈跳动,不知道逃往何处。他深深知道,吴经要想在扬州寻到他,那是十分容易的事情。
今天算是惹怒了吴经,想起吴经的恶毒,秦厉现在是浑身透凉。完了,这回是真完了。本来想好了是忍下去,慢慢收拾吴经的。不成想还是没压住火气,和吴经闹翻了。唉!说来还想去劝说蒋瑶要稳住,不可像上次那样莽撞呢。可自己咋就没稳住呢?
难道说我秦厉穿越大明就要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吴经杀了?唉!冤呐!我就是想为扬州百姓做点儿小事,不成想为百姓做事这么难呐!
家是不能回了,秦厉猜测吴经马上就会着人去自己家中。依吴经的脾性,估计在家里找不到自己,家里人定会遭他的毒手。秦厉一时担心不已。
不过随后又是想到,好在老丈人林英有武艺在身,小娇妻林嫣儿武艺也不错,况且那痒痒挠今天还留在家中。林嫣儿凭着痒痒挠和他们打斗,说不准会和上次锦衣卫登门一样,他们不敢动手哩!
虽然这样想着为自己宽心,但那温馨的家还是牵动着秦厉的心。在扬州大街上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跑了一阵,最后还是鬼使神差般朝着家的方向奔去。
一边跑着一边想,当今之际,吴经要杀自己,能救自己的可能只有皇上了。可是皇上便能救自己吗?在吴经和自己两者之间,若是要正德皇帝做一选择的话,自己怎么能和陪伴皇帝多年的吴大太监相比?
况且这是大明时代,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吴经是干爹,说来他要杀自己,就是连皇上也救不了自己。难不成要让皇上和为害了几千年的封建礼教相抗衡么?
封建礼教真是害死人呐!
一路胡思乱想,让秦厉纳闷的是后面一直没看到有人追。
眼看着日头西坠,秦厉的心情慢慢稳定下来,暗道,说不准吴经那老不死的不敢杀我呢,怎么说我现在和皇上也是有点儿关系的。
这样想来,秦厉的心情便敞亮很多。
前面是扬州最为富庶的左卫街,这一条街宽敞整洁,居住的人皆是扬州的达官贵人,豪门望族。秦厉刚刚沿街跑出百十步,不巧的是前面高忠带着人气势汹汹的正拦在街道中央。
高忠那张脸真成了苦瓜脸,暗道,唉!小厉呀,小厉,你跑哪儿去不好,咋就偏偏跑到这来了。咱可实在是没半点办法了,只有砍下你的脑袋回去交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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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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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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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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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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