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高阳造访了东阳公主府,发现这位以前看起来很孤僻的姐姐其实靠近以后很和气很亲切后,高阳渐渐成了公主府的常客,有事没事领着一群侍卫跑出长安城,来找东阳玩。
高阳性子颇为张狂,每次来公主府都是一大群人快马加鞭,一路上黄尘滚滚如同大军压境,路人走卒贩夫匆忙避让,马踢翻了担子吓哭了孩子,高阳从来也不考虑,就这样跟马匪下山似的一路鸡飞狗跳来到公主府。
或许东阳的文静多少传染了几分给高阳,高阳在姐姐面前终究多了一点矜持,不像平日那般跋扈,居然懂得细声细气了,只是依然还是那么罗嗦,嘴一张便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东阳这几日着实过得挺开心,每天下午河滩边和情郎腻歪肉麻,自己的亲妹妹隔几天便找来和她一起说说笑笑,日子过得很充实,东阳只觉得前半生的缺憾似乎都补足了。
这天下午,高阳仍旧如马匪劫村般领着一群侍卫杀来公主府,姐妹二人如往常般说笑了一阵后,高阳便觉得公主府无甚新奇,央求东阳带她在村子里四处逛逛。
对这位刚刚与她熟悉没多久的亲妹妹,东阳还是颇为宠溺的,于是便依了她。
河滩边是东阳和李素约会的地方,自然不能带她去,东阳只好领着高阳在村子里走了一圈,一路上遇见许多乡亲,有的认识东阳,有的不认识。没办法,东阳平日太低调,很少在村子里露面。
一路走一路聊。不知不觉走到李家的田地边,然后……姐妹二人便看到一个撅得老高的屁股。
屁股的主人自然是李素。他正忍住自己已在爆发边缘的洁癖,亲自动手在菜地边挖一条沟渠。
东阳第一眼便认出了李素,神情顿时变得有些慌张,扭头看了看高阳,又看了看李素,美眸急速地眨了又眨,招呼都没打,忽然挽起高阳的胳膊。准备把她带往另一个方向。
“皇姐你为何拉我往那头走?那里都是田,连路都没有,去那里做什么?”高阳不明状况,疑惑地问道。
“啊,那咱们往回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东阳心虚地拉着高阳往回走。
“等一等,急什么呀……”高阳侧过头,发现不远处的田地上搭着许多奇怪的半圆型竹架子,不由有些奇怪。
虽然对农事一无所知,但高阳也是经常领着马匪们踩田踏地游猎过的老江湖了。眼前这一片半圆的架子她却从来未见过。
“喂!前面那个人,对,说你呢!”高阳忽然开口大喊道。
李素直起腰。身子一转,便看到一位穿着暗红色衣裳,女扮男装的女子,正叉着腰气势十足的朝他喊着话,她的旁边,却是一脸莫名古怪的东阳。Χiυmъ.cοΜ
无法解释为何一眼就看出她是女扮男装,李素就是一眼认出了,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不一样,不是那种狗血剧里各种眼瞎。一旦女人忽然露出披肩长发才发现她其实是女人,——这个年代不管男女。大家都是长发好不好,和尚和尼姑才不容易辨别呢。
李素挑了挑眉。不太清楚状况,只看见东阳趁旁边的女子不注意,悄悄朝他摇头。
很费解啊,摇头啥意思?是不要搭理她,继续挖自己的沟渠,还是……别搭理她,摆好姿势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管啥意思,李素确实不想搭理她,有外人在,他和东阳不能表现得太随意,最好的法子就是别搭理。
于是李素淡淡朝高阳瞥了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镜子。
哎呀,安静的美男子果然美滴很,各种角度把自己照了一遍后,李素恋恋不舍地把镜子塞回怀里,弯下腰,继续挖沟渠。
见李素如此反应,高阳不由目瞪口呆,而东阳却憋得俏脸通红,忍笑忍得很艰难。
高阳呆滞地盯着李素看了半天,确定他基本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后,这才扭过头看着东阳。
“皇姐,这人……是聋子还是疯子?本宫问话他竟敢不搭理!”
东阳忍着笑道:“他啊,既不是聋子也不是疯子,不过这个人你一定听说过,而且一定很想认识他。”
高阳柳眉一挑,尖声道:“我想认识他?我堂堂大唐金枝玉叶,凭什么想认识一个田舍奴?”
——“田舍奴”,不是什么职称,而是骂人的话,没错,唐朝上到皇帝,下到走卒,骂人用得最频繁的就是这个词,类似于我们现在常挂在嘴上的“我x你xx的”,田舍奴不算脏话,但这个词肯定不是祝福你万事如意身体健康,顾名思义,“田舍奴”直译过来,相当于一千年后骂别人是“乡下佬”一样。
朝堂上著名的以犯颜直谏当作此生挑战生存极限的作死爱好者魏徵同志经常把李世民气得快吐血,圣明的李二陛下还不得不在公开场合挤出笑脸,称赞老魏同志是一面可正衣冠可知兴亡可明得失的多功能魔镜,然而回到内宫里,李世民指天大骂魏徵是“田舍奴”,“朕誓诛此老贼”之类的话,仅在起居郎所书的正史上便出现了不下十次。
如今老魏仍旧日以继夜地作死犯颜,活得还十分滋润,由此可见,老魏的生辰八字多么的硬邦邦。
高阳很愤慨,以她的身份居然要去认识一个货真价实的田舍奴,她觉得掉价了,气鼓鼓地瞪着东阳,要她给一个说法。
东阳噗嗤一笑,杏眼弯成两道可爱的新月,指了指不远处的李素,道:“皇妹不是说,某个家伙作的诗害你抄了一百遍么?”
“啊?”高阳呆住了。
东阳难得地露出顽皮之色,朝高阳眨了眨眼:“皇妹还说,若让你见到这个家伙,定要抽他一百记鞭子,以泄你心头之怒。”
“啊!”高阳发出尖叫。
东阳瞧着她的样子,显然高阳已知道那个家伙是谁了,不由捂着嘴,笑得更开心了。
“是他?李素?”高阳俏目迅速喷出怒火。
东阳笑着点头。
刷!
高阳手中的马鞭已饥渴难耐。
不远处,李素挥起了锄头,狠狠一锄落下,挖出一堆湿土。
正准备冲过去抽李素一百记鞭子的高阳见李素手中高高挥落的锄头,原本怒火万丈的俏脸忽然一白。
李素是什么人?著名的长安小恶霸啊,东宫属官得罪了他,眼都不眨就把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手脚全废了,丝毫不在乎得不得罪太子。
连太子都不在乎了,她一个公主算什么?
更何况,人家现在手里还有家伙……
于是,高阳怂了。
“皇姐,马鞭借你,你帮我抽他!”高阳气鼓鼓地打起了借刀杀人的主意。(未完待续)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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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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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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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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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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