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大闲人李素>第五百一十一章
  在这个几乎人人多少都崇尚佛道信仰的年代里,能让程小公爷咬牙切齿骂出“秃驴”这个字眼,看来秃驴们真把小公爷得罪得不轻。

  李素不觉得意外,但凡一个组织或是教派,佛也好,道也好,如果太过壮大,总有些良莠不齐的人掺杂其中,当然,这是李素个人帮亲不帮理的说法,李素是凡人,做事有凡人的优缺点,在对待一些突发事情时,总会不自觉的站在亲近一方的立场上,典型的帮亲不帮理。

  “秃驴骗你钱财了?”李素好奇问道。

  程处默摇头:“那倒没有,小爷的钱那么容易被骗吗?”

  容易吗?对李素而言,骗程处默简直不要太容易,比如当初卖给他的那几首诗……最初认识程处默,李素是把他当冤大头看待的,钱多人傻的那种。

  “以程兄的英明睿智,骗你的钱实在太不容易了。”李素正色道,表情很诚挚。

  程处默果然露出了睿智的冷笑:“那是自然,能骗小爷钱财的人还没出生呢,生出来小爷就把他掐死。”

  这话就有点不客观了,李素都懒得搭腔。

  骗小公爷钱财的人不但出生了,而且活得很不错,一点也没有被人掐死的先兆。

  “既然秃驴没骗你钱财,那就是骗色了……”李素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目光很三俗,专往程处默的下三路招呼,然后拍了拍他的肩:“……秃驴给你开光了?”

  “开啥光?”程处默没太明白,也幸好他没明白,不然李素会成为大唐历史上第一个因嘴贱而被活活掐死的侯爷。

  “到底咋回事?”

  程处默怒容满面:“那日房家老二叫上我和段家老三还有几人出城游玩,游到城外会昌寺,房老二说要进寺烧香。我们刚进了寺门,便被几个秃驴拦下了,说是里面有高僧开坛讲经,寺内只容僧人闻道,不留俗客礼佛……”

  “我们几个虽出身权贵,也是自小有爹娘和师傅教养过的。不留俗客便不留,但大家爬了半截子山辛苦来到庙门,进去给菩萨金身磕个头便走,不算过分吧?房家老二于是提出进完香就走,谁知那几个秃驴一点不通融,不耐烦地赶我们走,当时我们几个就怒了,这是不讲道理啊,于是便争执起来。后来寺里跑出来几个和尚抡起大棍子把我们赶出去,乱阵中大家都挨了打,这口气着实咽不下去!我们兄弟几个从小何曾受过这等鸟气!”

  李素理解地点头,作为权贵子弟来说,他们那天的表现算是很有教养了,提出的要求也不过分,和尚们不分青红皂白便赶人,这有点说不过去了。

  程处默接着道:“所以那晚咱们几个都没下山。蹲在寺外的林子里等天黑,待到掌灯时分。我们便在寺门外放了一把火,搅得寺里鸡飞狗跳,这股子恶气才算泄了大半……”

  李素奇道:“和尚赶了你们,你们放了火,如佛家所言,这是有因有果。一啄一饮,你们与和尚的恩怨应该两两抵消了啊,程兄为何还不解气?”

  程处默怒道:“本来是解气了,可今日我爹抽我这一顿算因还是算果?这个因果我找谁报还?佛家的因果,与轮回一样。本就是生生不息的,所以我今日挨的抽,还得从和尚身上报回来!”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看看人家说的,佛家因果,生生不息,啧!脖子上长着一颗多么有慧根和悟性的脑袋啊,至少李素目前的精神境界就说不出如此睿智且富含人生哲理的话。

  故事听完了,李素抬头看了看天色,嗯,天色不早了,抓紧时间给另外几位叔伯送茶叶,晚了就出不了城了。wWW.ΧìǔΜЬ.CǒΜ

  朝程处默拱拱手,李素笑道:“好故事,下次程兄有什么奇妙经历再说与愚弟听,今日愚弟先告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还没动弹,李素的手腕便被程处默死死拽住,抬头一看,程处默瞪着自己的目光快喷火了。

  “我闲着没事跟你说了大半天,就是说个故事给你解闷来的?此事你既已听了前后因果,你也跑不了,今你必须给兄弟想个法子狠狠报复一回那些秃驴,不然跟你没完!”

  李素苦着脸叹道:“程兄,愚弟不招灾不惹祸的,今日只是来给你爹送送茶叶……”

  “晚了,赶紧想办法,长安城这些兄弟里面,就你本事最大,当然,人也最坏,做事专走阴损路子,如何报复秃驴,你最有法子。”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没这么当面扇脸的说法,谁最坏了?谁走阴损路子了?再坏再阴损能比得过你爹?

  “哈,程兄莫闹,天色真的不早了,愚弟还要拜访牛伯伯和长孙伯伯……”

  程处默仍不松手,瞪着他道:“当初你欲与许家悔亲,谁在背后帮你败坏名声?咋了?现在不顾兄弟情分了?”

  李素眼皮直抽抽,施恩图报你好歹也拿两件能说得出口的事来彰显行不行?比如领兵千里驰援西州就很有说服力,为何偏把当年败坏名声的事拿出来邀功?你败坏我的名声我还得感谢你不成?大家以后还能愉快玩耍吗?

  然而,一想到程处默不辞劳苦,领着程家庄子千名老兵数千里驰援西州的恩情,李素苦着脸长长叹了口气。

  孽缘啊,都是孽缘……

  “行,我帮你!”李素悲壮地点头,心尖儿直哆嗦。

  在这个全民笃信佛道,和尚道士最风光也最张扬的年代,他却不得不想个阴损法子坑和尚……

  这性质,大抵等同于老虎头上拍苍蝇了吧?花样作大死啊。

  李素是个念旧记恩且心软的人,一直都是。

  得到李素的回答,程处默高兴极了,使劲拍了拍他的肩,大笑道:“俺老程的招子总算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个仗义的,明我来你家听你的法子,带厨子来,最近我家厨子做了道菜,羊肉剁烂了搓成球扔锅里油炸,据说跟你家厨娘学的,我管这道菜叫‘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后来嫌名字太长,改叫‘油炸秃驴’,明咱们兄弟一起吃,特别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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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掖庭。

  关于“掖庭”这个名字的来由,与其在太极宫内的地理位置有关,按制,太极宫以一条南北向的中心子午线为主,这条中心线很讲究,举凡宫中比较重要的殿宇,比如君臣商议国事的太极殿,寝宫,还有皇帝经常批阅奏疏和私下召见臣子的甘露殿等等,中心子午线恰好从这些宫殿的正中央穿行而过。

  而这条线两旁的宫殿,相比之下就不那么重要了,于是左右两边皆被称为“掖”,其实比喻的就是人体的左右“腋下”,久而久之,宫里偏僻的宫殿便被称为“掖庭”。

  大唐的掖庭则意义不一样,所谓“掖庭”,又称“掖庭宫”,是专门由犯了事的嫔妃,宫女,以及犯官女眷人等居住的,不仅居住,还要劳动,宫里大到缝衣制鞋,小到倒恭桶洗衣服,都由这些宫女犯妇来完成。传说中某个嫔妃惹得龙颜大怒,皇帝宽大的袍袖狠狠一甩,说一句“将她打入冷宫”,这个“冷宫”,指的就是“掖庭宫”。

  冷宫不仅仅是孤独寂寞冷,犯了事被发配的嫔妃和宫女在里面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办法得到保障,这里,是个人吃人的地方。

  掖庭由内侍省的宦官管事,自古以来,宦官这个群体属于最变态,同时也最善于察言观色的,宫里谁得了势便使劲摇尾巴,谁失了势便鼻孔朝天冷漠以对,至于那些被打入掖庭劳作的嫔妃宫女和犯妇,就属于永世无法翻身的那一类,所以对这类女人,宦官的心肠往往是非常毒辣的,动辄凌虐施暴,甚至莫名其妙死掉。

  并州武氏如今便住在掖庭宫的某个偏僻殿宇内。

  武氏入宫时其实是非常得势的,进宫不到半年便被李世民封为才人,并且因为貌美和伶俐讨巧,颇得李世民欢喜,武氏最风光时甚至得到随侍帝侧的殊荣,那时年仅十五岁的她,曾经有段时期被四十岁的李世民宠爱着,可谓红极一时的后/宫第一人,连多年相伴帝侧的四妃的风头都被她压制下去。

  武氏的传奇经历说明了什么?说明……李世民简直是个禽兽,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啊,竟也下得了手,搁在千年以后的世界会被判刑的我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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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请叫我勤奋更新永不断更粉嫩呆萌小贼贼……(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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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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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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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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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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