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统领与指挥,一切已是徒劳,四处升腾的浓烟似乎在昭示着无可奈何的四个字,“大势已去”。
李素,王桩和郑小楼已被逼到城头拐角的绝境,除了纵身一跃,别无他法。
耳边充斥着袍泽弟兄们临死的惨叫声,三人互相背靠着背,眼中一片通红,只见火光与血光之间,敌军一道道模糊的人影在眼前错步,逼近,幽冷的刃光倒映在眼中却如此的清晰。
李素浑身直颤,意识已模糊不清,鲜血从伤口处缓缓流出,身体骨子里透出一阵阵的寒冷,不知道留在自己身体里的血还剩下多少,他只知道自己离死亡已越来越近,近得仿佛已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只等着另一只脚踏进来,从此阳世的一切再与他无关。
人之将死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李素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只知道此刻自己心中充满了悔意。
很后悔啊,当初在太平村过着太平安逸的日子时,应该多陪陪老爹,给他多做一顿饭,多洗一件衣裳,多说几句话,后悔没有好好与东阳说几句女人爱听的甜言蜜语,多说些笑话逗她开心,多看看她那张似喜还嗔的俏脸,留存于脑海中直至来生,还有许明珠,这个低眉顺目,以他为天的柔弱小女人,嫁给他以后似乎没见她真正的快乐过,如果当初能跟她多说说话,哪怕是对她多笑一笑,或许她会更快乐一点吧。
短短数年里,回首往事,无意中竟亏欠了这个世界许多。
人啊,总以为来日方长,明日之后还有明日,于是该说的话不急着说,该做的事不急着做,死前的最后一刻,世间寥寥几人能够无悔无憾,安然而逝?
李素此刻充满了悔意,在这个陌生的本不该属于他的年代里,他的存在如同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留下短暂一瞬的痕迹,可是这个不属于他的年代里,却不知不觉留下了属于他的牵挂,斩不断,割不掉,舍不得。
只恨无缘再见,也来不及告别。
…………
…………
挡在身前的王桩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左腿被凶残的敌军狠狠扎了一刀,深可见骨,王桩脸上淌着汗水和血水,面孔扭曲得愈发狰狞,脸颊的肌肉随着痛苦一下又一下地颤动抽搐,左腿微微屈起悬空,只剩一只完好的右腿蹦跳着挥舞陌刀,不时发出一声绝境里不甘的怒吼咆哮。
这般境地了,王桩,仍未放弃抵抗。
从小到大的兄弟挡在他前面,护他周全,为他拼命,李素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一股力气,咬牙站起了身,平端着长枪,吐气开声大喝一声,长枪疾若流星向前一刺,一名敌军惨叫倒地,长枪收回,雪亮的枪尖上,一滴殷红的鲜血悬而欲滴。
随即右臂一麻,胳膊又被人划出一道长长的刀口。
一枪刺出后,李素彻底没了力气,无力地斜倚在城墙垛口边,虚弱地朝王桩一笑。
“兄弟,我真没力气了,我……该上路了。”李素凄然笑道。
王桩眼眶一红,哽咽着点点头:“好,你先走,黄泉路上先等等我,咱们结个伴,运气好说不定能投同一个娘胎,下一世便是亲兄弟。”
郑小楼踉跄几步上前,与李素二人互相搀扶一起,仍旧是酷酷的模样:“再算上我。”
李素艰难地转过头,望向城外的茫茫大漠。
整整一天了,此时已是黄昏,金黄的光芒铺洒在大漠上,像一片金色的大海。
李素无声地笑。
这一世,短短数年,便是如此吧,恨了许多人,负了许多人,但,不负今生。
咬咬牙,李素与郑小楼搀扶着爬上城墙垛口,站在垛口的石砖上,往前一步,便是数丈高的城墙根下,跳下去绝无生望。
微风徐来,吹拂起鬓边的乱发,负手临风,遗世独立。
李素嘴角一直噙着笑,带着笑来,带着笑去。
遥望远处起伏的沙丘,李素与郑小楼对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双腿一曲便待纵身一跃,谁知一股虚弱的力量在紧要关头忽然拉住了自己。wWW.ΧìǔΜЬ.CǒΜ
转头望去,却见拉住自己的人竟是郑小楼,李素疑惑地看着他。
郑小楼迟疑了一下,指着城外西北角,不确定地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那里……刚才似乎有人举了旗。”
“举旗?”李素苦笑:“四面楚歌,身临渊池,举什么旗与咱们有关系吗?”
“有关系……”郑小楼居然很认真地点头,缓缓地道:“那面旗,是我大唐的龙旗,黄色的……”
李素睁大了眼睛,呆怔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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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郑小楼没有眼花。
发呆的这一阵,城外敌人中军阵中忽然响起尖锐的鸣金声,声音很急促,甚至能听到里面的焦急和惊惶。
城头正与所剩不多的守军陷入鏖战,眼看破城便在须臾之间的敌军将士楞住了,不知所措地停下动作,茫然面面相觑。
鸣金是收兵的信号,军令如山。
尽管不知究竟,但敌军还是非常迅速地集结,纷纷顺着城头云梯而下,没命地朝中军跑去。
所剩寥寥的守军也是一头雾水,呆呆地看着敌人如潮水般退去。
很快,城外西北角出现了人影,首先出现的是一面旗,一面黄色的,代表大唐皇帝陛下的龙旗,旗帜扛在为首的骑兵肩上,紧接着从沙丘背面冒出更多的骑兵,一个两个三个,最后一片,又一片,足足数千人。
涓滴汇海,风云突变!
近五千骑兵迅速在西州城外西北角集结,列阵,随着将领一声令下,骑兵策马疾驰而出,闪电般向西域联军掩杀而去。
与突厥骑兵的战法大致相同,这支骑兵也是在疾驰之中迅速变阵,一股化为两股,然后拨马改向,一左一右并驾而驰,飞快向敌军左右侧翼斜插而去,像两柄出鞘的利刃,直插敌人腰肋。
敌人中军顿时乱了套,慌乱中匆忙结阵防御,并且收缩侧翼。
程处默和田仁会冲锋在前列,见敌军变阵,二人骑在马上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各自拨马分流,两股骑兵仍旧朝左右穿插而去。
西州城头一片寂静,李素仍站在垛口,静静地看着这支凶悍骑兵的凶悍冲锋,静静看着敌军惊惶失措地仓促结阵抵抗,战场的喧嚣吵闹似乎已听不见了,浑身的力气也消失了,那一杆染满鲜血的长枪在他身后,雪亮的枪尖顶在地上,另一头却撑住李素的后背。
数十名骑兵护送着许明珠,疯狂策马至城下,隔着数丈远,许明珠仰头看着城楼垛口上静立的李素。
血色残阳下,染血的长枪支撑着李素单薄的身躯,夕阳将他的身影拖曳得冗长,李素的眼睛半阖,似沉睡,似低吟,更像一座丰碑,矗立在城楼上,任凭风吹日晒,淡泊千古炎凉。
许明珠仰头看着李素,忽然抬袖捂住嘴,眼泪不由控制地流下来。
夕阳给城池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喧嚣的天地仿佛瞬间静止,许明珠的眼里只有一个人,一座孤城,和一杆宁折不弯的染血长枪。(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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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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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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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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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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