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司马老头听说这次是给有钱人做法事,死活也要跟着来,眼镜说自己在宿舍呆着害怕,也跟着来了。
三人很快到了地方,打眼一望,这是一片别墅区,小区内风拂杨柳,怪石嶙峋,人工制作的亭台楼阁下,溪水潺潺,感觉向进了花园一样。
眼镜直感叹:“有钱人住的地方,真他吗的豪华!”
小仙说:“回头你卷行李去公园睡,不比他这里差!”琇書蛧
他说着,拿起手机给林岳打了个电话,他们之前互留了号码。
不一会,林岳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就出来迎接了。
通过聊天知道,死者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这白发老人,就是他的父亲。小仙一听,心中不免有些难受,早年夭亡,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看来这法事,他必须得尽心尽力才行。
他们很快到了死者的家里,这栋别墅共三层,第一层是大厅,十分宽敞,推开门,入目就是一口棺材,棺材是朱红色,十分鲜艳,小仙一看,不由得眉头一皱。
“您家儿子是横死的?”小仙问老人。
横死,指还未到寿限,便意外死亡,横死的人,由于不甘心早死,或多或少都带点怨气。
“不愧是行家啊,一眼就看出问题了!”白发老人说。
小仙是从棺材的颜色看出来的,棺材的颜色,很有讲究,红色有镇邪的作用,寿终正寝的人,一般会选暗红色,有安魂作用。而横死之人,会选择鲜红色,有镇魂作用,使死者的鬼魂不得肆意妄为。
但这棺材的鲜红,却是让小仙出乎意料,他没见过这么红的棺材。
“老人家,说说您儿子是怎么出事的!”小仙说。
老人带小仙等人上了二楼,二楼还有几个披麻戴孝的家属,老头吩咐他们泡壶茶,便对小仙娓娓道来。
老人说,他们老谢家,世代都是做古玩生意的,他家儿子谢明,开了几间古玩店,由于对古玩了解的十分透彻,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几个月前,谢明的店里,来了一个农民说有件东西要卖。
这农民穿着破烂,长相憨厚,满嘴的土话,看那样子,应该是大山里面出来的。
古玩行有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逛古玩店的人,穿的越差,越不起眼,店主就越不能瞧不起。
因为这些人,大多是山野村夫,他们拿的东西,不论值多少钱,大多都是珍品,说不定运气好时,还能弄到价值连城的狠玩意。
谢明赶紧把那农民请进店里,问他是什么东西。
那老农把随身的布包打开,翻开几层油纸,从里面拿出一块玉佩。
那玉佩洁白细腻,晶莹剔透,刻着一条展翅的凤凰,雕工非常精细,就连凤凰尾巴上的线条都清晰可见。
谢明急忙拿来放大镜,仔细的观察了一番,面上尽是赞许的神色,继而问道:“能说说它的来历吗?”
老农左右四顾,就好像怕别人听见似的,然后小声说:“我弟弟在山沟沟里挖来的!”
谢明心中想笑,盗墓就说盗墓嘛,山沟沟哪里来的这么一块好玉,这明显是唐宋时期的“龙凤佩”,那时候,大户人家结婚,儿子媳妇各带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寓(玉)意大富大贵,百年好合。
有的富人家,就连合阴婚,都会选择给死人带上龙凤佩。
而老农手里拿的玉佩,做工十分精细,放在那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好玉,在当下,更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你能给多少钱?”老农问。
谢明笑了笑,说:“玉是好玉,不过我最多只能给你五万块钱!”
老农一听不乐意了,说:“都说你们城里人会骗人,一点没错,我这东西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你就给我五万块钱?”
老农说完,顿时脸色一红,心想这无遮拦的大嘴,把实话都说出去了。
谢明哈哈大笑,说:“我早就看出来这玉不普通!”他话锋一转,说:“这玉,绝对不值五万,但我为什么只给你五万,因为这玉佩,是一对,若单一个拿出去卖,就只能值个玉佩的钱,即使质量再好,也只能给你这个价,别人家都不一定能给到!”
老农听后,眼珠子直转,问道:“如果两个玉佩都拿来,你能出多少?”
“这个数!”谢明伸出两根手指。
“二十万?”老农惊讶道,二十万可是不少了。
“不,是两百万!”谢明说!
谢明懂得这东西的意义,这东西代表了古代的一种婚礼仪式,对文化方面有着很大的意义。
“你能拿到那个龙佩?”谢明问。
老农垂头丧气,说:“本来拿到了,但不巧,却又弄丢了!”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不好好珍藏?”谢明问。
“不是不是!”老农急忙摆手,说:“这东西丢的很邪门!”
“说来听听!”谢明示意老农坐下慢慢说。
老农见既然都说了实话,索性从头到尾和谢明说了一遍。
这玉佩,确实是他弟弟二狗在死人坟里挖出来的。
他家住在山区,风水很好,听说以前有很多富人选这里做墓地。
他弟弟二狗表面是开山工,其实是个盗墓贼,白天开山踩点,晚上就挖坟盗墓。
前些日子,二狗发现了一个十分隐蔽的墓地,这墓地很有讲究,从表面来看,前庭后院,槐树成群,看来是个大幕。
当晚二狗就带着他去了那墓地,两人忙活了快一晚上,终于挖到了墓室,那墓室里放着两口血红的大棺材,一看就是有钱人家才能买的起的,他们以为这下可发大财了,但找了半天,却啥都没找到。
二狗不甘心白来一趟,他恶向胆边生,说啥要去掀开那棺材,因为很多贵重的物品,是死者随身带着的。
老农不敢,就在一旁看着。
二狗上前,费力的掀开棺材盖,顿时眼睛就直了。
老农哆哆嗦嗦的凑上前,往棺材里一看,瞬间倒吸一口凉气。
那里面,躺着一个服饰华丽的女尸,他面涂白色胭脂粉,嘴唇鲜红欲滴,模样倒是很漂亮,不过看起来却十分的阴森。
二狗看那女尸胸前带着一块玉佩,深吸一口气,伸手就把玉佩给拽下来了。
二狗猜想,另一个棺材肯定也有好东西,他旋即又掀开另外一口棺材,里面躺着一个奶油小生,尸体半点也未腐烂,胸前也挂着一个玉佩。
这时老农却看到了他一生都难忘的场景,只见先前那女尸,已肉眼能见的速度开始腐烂,眼睛深深的陷了下去,嘴里呼的吐出一股秧气(死人腐烂的气息)。
老农吓坏了,喊二狗子快跑。
这时,那男尸也开始腐烂,一口秧气正好喷在二狗子脸上。
二狗子就绝的浑身一冷,继而听到“啪嗒”一声。
一滴液体滴到了他的脸上。
他用手一抹,手电筒往手上一照,却见是鲜红的血液。
顿时二狗子也吓坏了,二人拼了命的就跑出了墓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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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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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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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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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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