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染卿笙歌[甜宠]>第26章 为欢几何 二
  因着三分之一的学生提早了早读时间,商贩们的出摊时间也跟着提早了许多。

  黑梭梭的天色里,只校门口有一盏恹恹的似有非无的路灯照亮。热气化成白雾从摊子里飘散而出,于是一小片世界跟着变得朦胧起来。

  傅笙染照例买了三人份的早点。

  穿过球场,是那条一边种满梧桐树的小道。西南小城的冬天,平均气温十几度,本该四季分明的梧桐树是不落叶的,至少不会全部落完。

  秋天里它仍是满树的绿叶,到了初冬,叶子才开始泛黄枯萎。干枯的叶不会全部落下,寒风肆虐吹过的时候,它们会用亡去的身躯发出簌簌声响,用以抗议它不能以本性而活的命中注定。

  再穿过这条小道,就能闻到空气中隔了一座教学楼,和一整个空旷的广场飘散过来的烛蜡味。

  高一和高三年级的教学楼还没有亮起的烛光,傅笙染走上楼梯,将自己没入黑暗。黑暗里唯一的声响被无限放大,楼道里回荡着的只有她自己的脚步声。

  空洞洞的声音让她惧怕,最后几乎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一零五班门前。

  门没锁,傅笙染走进去,摸黑将两个馒头和一袋牛奶放在骆卿书桌上。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下楼。

  最后一步从那座楼里跨出来,她突然想起骆卿那强装冷戾的脸,和他最后那句“如你所愿,就当我,从不认识你。”m.χIùmЬ.CǒM

  几十盏忽明忽灭的烛火中,远远的有一束荧白色的光亮,格外引人瞩目。

  蓉蓉儿没有点蜡烛,那束白色的光亮照亮了她和傅笙染那张长条的书桌。

  “小台灯?你什么时候买的?”傅笙染在旁边坐下来。

  “不是我买的啊,我以为是忱山哥哥送给你的呢。”

  “你在哪发现的?”

  “在你书桌上,一个白色盒子装着的。”

  “白盒子?”

  “喏,还没扔呢,在你抽屉里。”蓉蓉儿弯腰下去,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

  “话说这个灯真的不错啊,不用担心书会被火烧了,还可以充电。”

  白色的,扭曲变形变形的盒子,像长了双眼睛似的,在书桌上滑稽的盯着她。

  是那个在路灯下,被骆卿丢出去,划出长长的抛物线,轰然落下的盒子。

  她把馒头和牛奶拿给蓉蓉儿,一人一份,分完之后,还剩一份。骆卿的那一份,在她想起那句话时,又折返回去,把它拿回来了。

  如你所愿,就当我,从不认识你。

  ——

  下半年的学期还没结束,傅忱山实习期满,又一次离开了这座城市。

  或许是渴望太长,才显得相处的时光非常短暂。而短暂的美好时光过后,短暂的分离,又将显得无比漫长。

  傅笙染的日子是数着手指头过的,一天,两天,三天......就好像已过去了无数个日月。

  世界分明还是原来的模样,可是每天三点一线的忙碌,也无法覆盖她内心深处的想念。生活还是多了一片空白,只因为他曾来过。

  黑暗,依然是没有边界的空旷。早起洗漱过后,湿漉漉的头发散落下来贴在傅笙染脸上,打开门,迎面而来的寒风,让她越加冰冷刺骨。

  傅忱山还没有来。她站在黑暗里,看了下时间,五点四十五。

  五点五十一,巷子口仍不见他的身影。寒意隔着鞋底穿透入脚,顺着脚趾一路延伸上来,将她整个人凉得像一棵被冰冻住的树。

  记忆里这座小城从未像现在这样寒冷过。

  墨蓝色的校服让她与黑暗融为一体,不知道为何,路灯没亮。

  不到一公里,曾经独自走了无数遍的路,习惯了傅忱山的陪伴,傅笙染再一个人去走,就变得几乎走不到头。

  不过半年的光景,习惯就已经深入骨髓了。

  穿过巷口,就可以步入到宽敞街道的路灯下去。

  那束光亮越来越近,傅笙染踏出脚去,迫不及待的想去触摸那道光。脚步落下,视野再一次陷入黑暗。

  空气中吹来的寒风带着淡淡的薄荷香,萎靡的薄荷藤从平房顶上垂下来,风中乱舞的藤条下面,是一扇红漆的木门,没有路灯。

  她又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喵——喵——”

  楼顶突然传来喵咪柔软的叫声,她抬起头,一只狸花猫蹲在薄荷藤里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

  “喵——”

  “十四?”

  “喵——”

  那只猫起身,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喵呜”一声跳下两米高的房顶,毛茸茸的肥臀对着傅笙染,尾巴在后面慵懒的摆来摆去,好像在说:来,不要怕,我带你出去。

  傅笙染跟上它,心里的恐慌稍稍安定下来。

  那一束光亮再一次出现在视野,傅笙染内心开始忐忑不安:走出去,会不会又回到刚才的地方?还是,刚才所发生的,只是自己产生的错觉?

  “喵——”那只狸花猫从光源处折返回来,尾巴在它身后慢条斯理地摆动着。

  傅笙染跟上去,路灯下,她借着光亮看清了那只猫,它额上有一抹橙黄色的毛发,四只脚掌软乎乎的像四朵纯白的棉花糖。

  “十四!真的是你,你怎么回来的?”

  “喵——”小家伙撒着娇蹭了蹭她的裤脚,抬起小脑袋用一双浑圆的眼睛看着她,那眼里有一种不该出现的柔情。

  “小十四。”傅笙染把它抱起来,用自己的脸去蹭了蹭它软和和的毛发。

  “染儿。”

  毛茸茸的小家伙突然诡异的叫了一声,傅笙染被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出了幻觉,惶惑的去看怀里的猫。

  “十四?刚才,不是你,对吧?”

  那只猫看着她,用傅忱山的声音,一字一句,清晰无比的说“我可能,不会回来了。”

  “我可能,不会回来了。”

  “不会回来了。”

  路灯下,傅笙染就像魔怔了一般,一字一句重复着这句话。

  寒风再也没有散去,黎明再也没有来临,傅忱山再也没有回来。

  脚下开始生根,她变成了一棵无芽的树,站成了天荒地老。

  长长的梦境,没有傅忱山,他再也,没有回来。

  傅笙染再醒来,天光已大亮,而枕巾,潮湿一片。

  “迟到了两节课,你怎么才来?”

  “睡过头了。”

  “我就说,回家就睡觉,别那么拼,你不听,现在又落下两节课了吧?”

  信件收发室又成了每天晨跑过后一定会去的地方。一封简短的信笺,就足以让漫长分离的时间短暂停下。

  蓉蓉儿一面说,一面拉着傅笙染挤进人群,她走的有些跌跌撞撞,神|魂还没完全从梦境里脱离出来。

  卡其色的信封,在一堆花花绿绿的信封中格外显眼,傅笙染把它扒拉出来,信封上的名字,字迹潇洒,力透纸背。

  “什么时候着收发室的老大爷能把这些信分一分班级就好了。”蓉蓉儿从人群里挤出来“喏,忱山哥哥的信。”

  她递过来一封一模一样的卡其色信封,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和傅笙染手里拿的完全是另一种风格。

  不安的情绪,梦里,寒风瑟瑟的黑夜中,独自站到天荒地老的悲痛突然涌上她心头。

  “咦?怎么你手里也有一封,他寄了两封信来?”

  不知道,可能邮局那边耽搁了一封,两封信就凑到一起了吧。你的寄到没?”

  “嗯,寄到了。你说,我写了那么多信给他,他有没有每一封都看过?”

  蓉蓉儿仍在给隔壁班的狐狸校草写信,近一年的时间,她都没有让对方知道她的名字。

  “应该看了吧。冰洁不是和他同班吗,让她帮你留意一下。”

  “不行不行,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丢脸死了。”

  傅忱山来信:

  染儿,算一算,也不过半月未见,却好像已经过了大半个辈子。我竟然回想不起来,以前没有你的时光是如何度过的,仿佛生来便有你刻在我的生命里,从未离开......

  信封里附带了一张电话亭打电话用的IC卡(注),上面贴了一张写着手机号码的纸条。

  傅笙染看着第二封信,迟迟不敢去拆开它。与第一封一模一样的信封——正面右下角是红色字体印刷的“某某市民族师范大学”。

  昨夜的梦境似乎还未苏醒,那种真实感化成了一封信躺在书桌上。就像那束光源,走过去,一切又会回到原点。

  “这封信有什么古怪吗,怎么一直盯着看又不拆它。”

  “蓉儿,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说,他不会回来了。”

  “梦都是反的嘛,忱山哥哥才离开几天,你就像丢了魂一样。”

  蓉蓉儿借了剪刀,准备把粘贴的封口剪开,傅笙染心里的不安感挥之不去,她伸手按住那把剪刀。

  “你放心啦,知道你一点都舍不得丢,剪下来的部分我会帮你放进信封里去的。咦,小嫣,你们什么时候拍的照片?”

  照片?她心里不安的情绪终于顺着血液,从心脏冲入大脑。

  傅笙染瞳孔剧烈收缩,之间那张照片上,傅忱山正抱着她,从医院的楼梯间走出来,两个人亲昵的样子,不论怎么看,都像是一对亲|密的恋人。(指路第十五章)

  没有信笺,只有照片后面短短的一句话:让傅忱山放弃留校任教。

  傅笙染的世界,在短暂的安稳之后,开始第二次帛裂。

  【注】打电话用的IC卡,手机普及以前的产物,打公用电话用的,90后尾巴和00后的小可爱们估计没听说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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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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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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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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