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距离大同一百余里路,要三日左右才能抵达。
路上,朱俊杖忧心忡忡。
他忍不住道:“繁昌伯,虽说大同并无鞑靼大军驻守,可……我等回去之后,万一遭遇鞑靼主部,以这区区三万兵力,岂不要完蛋?”
宁远侧目:“代王殿下有想法?”
朱俊杖道:“那鞑靼大军将近六万,本王的意思是,我等应该与朝廷大军会合,如此,总兵力或可超鞑靼,风险也小一些。”
宁远便问:“我等行军,所为何事?”
朱俊杖道:“当然是攻打、驱逐鞑靼……”
话音戛然而止。
朱俊杖瞪大眼睛,连呼吸都紧凑了几分:“繁昌伯,不是吧?难道……你想用这区区三万兵力对战鞑靼的六万大军?你……疯了吧!”
谁人都知道,鞑靼大军,尤其是骑兵,十分的强大。
莫说是以少打多,就算人数相近,那鞑靼也占据绝对的优势啊。
朝廷大军接连三次失利,就摆在眼前,那是前车之鉴啊。
于是,他扭头过去,严肃道:“朱将军,本王以为不可贸然行动,此行应更改方向,向南行进,与朝廷大军会合。”
朱秀荣看了一眼,没有反驳,反而拿出一份奏报。
她平静道:“本将刚得到消息,鞑靼主部沿着河曲,一路向东,而今已经到了宁武关附近。”
“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应该会向北推进,经由朔州、怀仁,最后抵达大同。”
“而在此期间,明军主力与鞑靼交锋数次,一路退败。”
言外之意,向南行进与朝廷大军会合,难度很大。
那鞑靼几乎是一路推着朝廷大军前进的,朝廷只能被动防御。
按照这个趋势来看,鞑靼向东之后再向北,朝廷大军只会跟在后面。
而这一边的三万大军自北向南,最先碰到的,肯定是鞑靼大军。
要与朝廷大军会合,除非绕路而行。
代王朱俊杖脸色一阵不自然,暗暗叹气。
会合不成,难道就只能坐守大同?静等那鞑靼六万大军到来?
旁边的宁远极为凝重,隐隐有怒火浮现。
这他娘-的……鞑靼,太嚣张了。
攻占大同之后,沿着大明边境,一路洗劫到河曲附近。
这还没完,又从河曲向东,压着朝廷大军推进,抵达宁武关,继而再向北,重回大同。
也就是说,鞑靼在这山西境内,几乎是兜了大半个圈子,如入无人之境一般。
这已经不是区区嚣张那么简单了,而是嚣张到姥姥家,完全没把大明放在眼中。
接连三仗打了大明的颜面不说,还要把大明的脑袋踩在地上,疯狂的跳舞!
“将士们都吃完了吧?出发!”宁远直接发号施令。
大军继续行进。
经过两日长途跋涉,终于来到大同。
眼前的大同,满目疮痍。
百姓们零零散散,看到大军抵达,皆是惊恐的躲避开来。
城中,许多处房屋早已被烧毁。
如先前光鲜亮丽的代王府,此刻,已然变为一堆灰烬,触目惊心。
“狗贼,狗贼,本王……恨呐!”
代王朱俊杖身躯颤抖着,目眦尽裂。
传承了一百多年的府邸,就这么被烧了,岂能不恨?琇書網
“朱将军,繁昌伯,待本王准备一番,也试着募集一些兵马,打他奶奶的腿儿的!”朱俊杖咬牙切齿。
宁远点头,四下看了看,道:“先安置百姓吧,米粮不够,从军中调取一些。”
接着,由王守仁带头,诸多火铳手开始行动起来。
清理断壁残垣、清理尸首、号召百姓、设立粥铺。
当夜,阵阵火光,将这座城照亮了几分。
冒着腾腾热气的粥,与渐渐多起来的百姓,为这座城增添了几分生气,不再那般死气沉沉。
到了第二日,城中的节奏已变得平稳有序。
只不过,在这安稳的气氛之下,却是有一股大山般的压力扑面而来。
鞑靼大军,距离大同,更近了。
一天多的时间,从那宁武关向北,生生推进到了朔州。
路上,朝廷的主力大军虽然紧跟其后,却是不敢再贸然出击,只能眼睁睁看着鞑靼一路洗劫。
眼看着各地屯田所的少部将士们慌乱逃窜,看着鞑靼在这片大地上,横行无忌,兴风作浪!
朔州城外。
朝廷大军主帅杨一清面目深沉。
他本在陕甘的,被朝廷临时调过来驱逐鞑靼。
只不过在经历了几番阵仗之后,也不敢再轻易与鞑靼对战了。
且不说战力,仅仅在兵力上,朝廷大军就不如那鞑靼。
“等等,再等等看吧。”
“听闻那文安侯在宣府大胜,追着敌人后面打,想来,也能分散那小王子的部分精力。”
“而朝廷这边已然派出了一万大军,再有个四五日,也应该抵达了。”
“届时,兵力相近,即便打不过,守也还守得住的。”
听着杨一清这番话,左右诸位大将皆是愤恨又无力。
这,是他们的耻辱!
鞑靼利用计谋、利用强大的骑兵,撕破了他们的颜面,狠狠地、无时无刻地践踏着他们的尊严。
“终有一日,老子即便豁出这个脑袋,也要与这群狗贼清算!”有人怒目圆睁。
而此刻,五里之外,朔州城内。
经过一路的扫荡,大军的收获超乎想象的丰厚。
小王子巴图蒙克站在城楼之上,眺望远方。
那里,是明军驻地,大约有四万多的明军驻扎。
经过先前几战,明军士气大挫,而今,明明看到敌人就在他们的跟前,却是没有半点胆量动手。
像是……一只缩脖子的王八?
“遥想百年之前,那朱元璋、朱棣,何其的强大,大明,又是何其的昌盛,将我大元打的四分五裂。”
“百年之后,大明已是景入桑榆,到了垂老之年。”
“从强大到式微,到眼前的不堪一击,只用了区区百年啊。”
“看看吧,在这片沃野之上,这数千万的子民,竟是寻不出几万、几十万可战之兵。”
“可笑朱佑樘还有那满朝文武还自以为是,自以为拥兵数百万,哈哈哈,简直就是笑话!”
“大明,我来了!”
“还会再来!”
“直至,将这片土地收入囊中!”
三十多岁的小王子,意气风发。
又过了一日多的时间,鞑靼大部继续向北推进,抵达怀仁。
当夜,小王子得到一个消息,不由得一愣。
“明军,入驻大同了?”
“只有区区三万余人,也敢断我后路?与我硬碰?”
“那主帅……是猪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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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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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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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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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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