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是因为时隔了六年再相见,两人都不再是彼此记忆中的模样。
熟悉,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有着青梅竹马的情谊。
马背上银色盔甲气宇轩昂的将军怔住了,眼中冷酷一瞬散去,竟然显得有些无措。
他忍不住失声道:“沉烟?!”
然而他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收敛了所有的神情下了马,带领着士兵在她马车前躬身行礼。
“参见华妃娘娘。娘娘怎会在此处?”
姬湮也收起了自己惊讶的神情,冷冷淡淡地说道:“正从避暑山庄回京,没想到路遇劫匪,还要多谢……秦将军出手相助。”
秦峥生得高大俊朗,剑眉星目,是个极其年轻英俊的武将。
他微垂着头,没有抬眸看她,恭恭敬敬地说道:“臣也正是带领先锋队回京,可以一路上护送娘娘回京。”
“嗯。”
姬湮放下了帘子。
秦峥,只比华沉烟大一岁,两家比邻而居,两人从小一块长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两家长辈都是看着他们一块长大,就等着他们大些彼此确定了心意,就可以结为亲家。
华沉烟的初恋就是这位竹马小哥哥,但秦峥为人颇有些木讷,不善言辞,好舞刀弄枪。
十几岁的华沉烟整日就被这个不解风情的竹马气得七窍生烟。
每日醒过来第一问,就是在想峥哥哥到底喜不喜欢她。
可她女孩子脸皮薄,是真的不好意思就这么问出来,并且也觉得就算她问了,秦峥这个呆子也不一定能理解得出,她问的是男女之情。
好像天生就缺一根筋似的。
整日就是练武,刀枪剑戟,十八般武艺,无有不会。
华沉烟就坐在旁边两手托腮看着,看着看着就红了脸,目光微微闪烁,含着少女情愫。
有时还会掰着花瓣,一片是喜欢,下一片是不喜欢。
掰到最后一片是喜欢的时候,就开心得不得了,在一旁为秦峥加油助威。
如果最后一片是不喜欢的时候,华沉烟就很是难过,望着一地的花瓣泫然欲泣,双眼含泪。
每当这个时候,秦峥看到了就会停下来,抹一把额头上的汗跑到她跟前,紧张兮兮地问她怎么了,为什么哭了。
华沉烟提条件的时候就到了,有时候是要他陪她去郊外放风筝,有时候是让他带她去八宝楼吃蟹酿橙,还有时候是要秦峥答应她,晚上偷偷带她出去,去护城河放花灯。
秦峥为了让她不要再掉眼泪,当然是通通都答应了。
所以十几岁的华沉烟,也不明白了,自己到底希望最后一片花瓣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可是还没能等到少年秦峥意识到,然后回应或者拒绝少女的情感,华沉烟就被皇帝看中了,带回了皇宫。
所以最开始被带回宫中的华沉烟是那么的不开心。
她喜欢的是自己的竹马哥哥,不是宫里这个大叔皇帝。
但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殷子骞最终还是打动了华沉烟的心,让她彻彻底底地爱上了他。
昔年的竹马,永远不知道他到底是何心意的竹马,终究只成为了华沉烟少女时代的一桩桃色往事,再也激不起她心中半点波澜。
却是没想到,姬湮能够在这里遇到他。
看来缘分不浅啊。
毕竟前世华沉烟那么爱殷子骞,当然不会像姬湮这样一直逗留在宫外,所以根本不会碰见秦峥。
而她身为后妃,皇帝的女人,也不可能轻易见外臣。
姬湮坐在马车内,回想着华沉烟和秦峥的往事。
……
同样,骑着马跟在马车旁边的秦峥,也望着马车的帘子发呆。
他从小和华沉烟一块长大,把她当成了自己非常重要的朋友以及妹妹。
家中长辈也经常告诉他,要好好保护沉烟妹妹,以后将妹妹娶回家当媳妇。
他小时候对媳妇没有概念,但沉烟妹妹那样活泼可爱,他心中自然也很是欢喜。
秦峥从小就酷爱习武,渴望着像父亲一样建功立业,上阵杀敌。
所以他非常勤奋。
每当他练武时,余光瞟到旁边的那抹红色身影时,心中都会格外安宁。
但他有些笨嘴拙舌,有时候经常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就总是闭紧嘴,保持沉默。
沉烟经常气得骂他是个木头,呆子。
她骂他的时候,少年秦峥也觉得妹妹甚是可爱活泼。
嗯,凶巴巴的,也好可爱。
后来华沉烟越长越大,才貌双全,来提亲的人几乎踩破了他们家的门槛。
家中长辈就撺掇他去提亲,说他们两个从小一块长大,情谊非比寻常,他一定可以抱得美人归。
秦峥不知道。
他还不是很想娶亲,他想上战场,建功立业。
但是一想到娶的人是沉烟妹妹,他心中的排斥好像就没有那么浓厚了。
可是还没等他做出决定,沉烟就被皇帝带回宫中了。
那是天下之主,九五之尊,他看中的女子,谁敢去抢?
长辈们讪讪笑着,说沉烟真是好福气,秦峥你一向是把她当妹妹看待的,也一定很为她高兴吧?
少年秦峥握紧了拳头,抿紧了唇,心想,他不高兴,一点也不高兴。
甚至愤怒得想要杀人。
他想像以前一样,翻华府的墙,然后将沉烟带出来去放花灯。
可是皇宫的墙比华府的墙高多了。
守卫森严。
他险些被追兵给杀死了。
遍体鳞伤躺在河边茂盛的芦苇丛中,秦峥想起华沉烟的一颦一笑,用手臂挡着眼睛,无声地哭了。
后来,他便从了军。
上阵杀敌,积累功勋。
时隔六年,他战功卓著,被封为骠骑大将军。
此次班师回京,他带领一小部分先锋军先行回朝,却没想到会在半路上遇见他日思夜想之人。
从前的沉烟妹妹,如今的华妃娘娘。
秦峥低垂微敛的眼眸中划过一抹轻微的黯然。
他就算在外从军,也偶尔能听到华沉烟有多么的受宠。
皇帝还亲自为她下过厨!
这简直是天大的荣宠。
就算过了六年,在如今,华妃也是皇帝最受宠的妃子。
【作者题外话】:9号达标啦,目前累计欠三更……(感觉第五次肯定也迟早能达到了,那就直接累计欠四更吧,说过五次以上加更条件就更难了哦,不过先等我把四更加完以后再说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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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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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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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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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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