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乡村小农民>第六十四章 林燕上学
  蛇场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因为刘田有灵液在身,自然不怕这些蛇过不好,死了什么的。

  他先发了蛇坑,还用青瓦做出了蛇洞,再在上面用竹子木头等为支撑,建立了个棚子,最后棚子顶上用防水的麻布覆盖,简易的蛇场就做好了。

  做好这一切,刘田再次依法炮制,将蛇全部引导到了蛇坑里面,做完这一切,又是花去了两天时间。

  蛇场初立,刘田着急去找蛇的食物,本来养蛇应该喂养一些小青蛙,小鸡、小鸭、鹌鹑等,就是一些样子的小泥鳅,小黄鳝这些也可以。

  因为事情仓促,刘田完全没有准备,唯有先用灵液浸泡一些猪肉应付,当然这并不是长久之计,蛇有自己的食物,如果没有灵液,它们对猪肉基本会不屑一顾。

  而且,对于养蛇而言,这食物的支出就是最大的花销,刘田自然要另行想办法。

  水塘来说,柳树弯子还有几个空着,面对巨量的毒蛇,刘田还是决定因地制宜养些泥鳅黄鳝什么的,让这里的蛇保持自己的也行,再不行养些青蛙,也是可以的。

  这些事情,都要留待后续去处理,现在蛇场算是基本建立起来,虽然看上去很简陋,但对于有灵液的刘田来说,并不过多的担心。

  这两天,果树已经全部栽种下去,那些应聘来的都是林明的亲戚,工钱给了之后,他们依然恋恋不舍,一副不想离开,直到刘田说以后还有活计,会先考虑他们后,他们才散去。

  在农村里面,想要做工那是千难万难的事情,不像城市里面,只要你不太挑,都能够找到工作。

  在农村来钱方法也多,但是,都是一些苦力活换点小钱,也可以卖一些农产品,但要去县城这一来一回,恐怕换取的时间不少,最后换回来的钱却不多。

  能够在本村能够找到这种,一天有一百多块钱的工钱的活计,他们都很满足了,而且刘田也没有亏待他们,干活的这几天每天提供中午饭,那也是有酒有肉供应。

  乡下人吃饭那是得见油水的和城里人比不得,那些什么素质主义者,如果你找人干活,还提供一些蔬菜,瓜果,没有肉的话,除非你出的工钱高,要不然,下次就别想再让人家来了。

  连肉都没的吃,那算什么事情?

  当然,刘田乃是农村人,这些事情自然做的妥妥当当,以前他家穷,一年到头可能都吃不了一次肉,现在有钱了,自然不能够亏待了帮自己做事的人。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只要别喝醉,不影响种树,刘田一概不管,能够来这里帮忙的人都是林明的亲戚,农村人虽然看上去很势力,但乡里乡亲做事情都很是厚道。

  再有一点,在河村可是穷地方,这里的民风大多都还算淳朴,自然不会偷鸡耍奸的出工不出力。

  退一万步说,刘田的事业蒸蒸日上,如果他发达了,这些帮他做过事情的人,以后是不是也能够搭上这趟顺风车,一起发财致富呢?

  来帮忙种树的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做事情都十分的卖力,刘田也十分的满意。

  处理好蛇场的事情,林燕也基本到了上学的时间,对于林燕去上月,刘田自然关心起来,他一个女孩子家家出外上学,很多事情都不清楚。

  刘田决定要送对方去上学,她报的农业大学在本省,而京海县有一个小火车站,那是因为火车线路刚好经过这个地方。

  这样一说,京海县和南市的交通还算方便,但京海县并不算是全国富裕的地方,县里的许多乡下都挺穷,下河村就是其中穷的响当当的村落之一。

  一辆摩托车,嘟嘟的朝着下河村外开去,下河村到坝子村这段路还是泥路,林燕装衣服是刘田帮他买的行李箱。

  对于林燕和刘田的关系,林建兵现在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纯当没看到。

  近一个多月来,林明的变化他看在眼里,作为农村里面的老一辈,林建兵当然想要让儿子林明在家陪着他,要不是以前在家赚不到钱,他也不舍得林明出去讨生活。

  林明的收入并不低,而且相对于以前除外做事情还要收入的更多,以前林建兵看不起刘田,那是因为他家实在是太穷,那也是事实。

  现在,刘田的日子红火起来,林家一家人都向着刘田,林建兵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无可奈何,也唯有默许了。

  他跟在李强或者李大伟的屁股后面,根本没有任何的好处,此前对刁难刘田,也是不想让家人和刘田走的太近。

  最近发生的事情一切都变了,刘田对于这个老丈人自然不会太过计较,林家帮他不少,他不会忘本,现在林家的日子也过得不错。

  就比如此前林明找来人帮刘田种树,一日一餐都是林燕母亲张罗下来的,刘田也给她工钱,一天一百,虽然不算多,但能够在农闲的空隙赚到钱,张婶很高兴。

  泥路难走,颠簸起来,刘田自然又是一阵旖旎,行李箱被绑在摩托车后面,这一路颠簸过来,刘田开启摩托车来,也是有些受罪。

  “看来真要买辆车才行,一直借用你家的摩托车,也不是办法。”刘田心理想了很久了,但是以前他就很穷,根本没时间去考驾照,车也没有驾驶过。

  这也是他一直没有买车的原因,因为没驾照啊,既然要买车,就还需要去考个驾照,现在有钱了,没有驾照可不行。

  乡下地方开摩托车,说什么驾照那是扯淡,还有的一些五岁的小屁孩都开始开摩托车,开起来那速度也不比大人慢,有的更是更快。

  在乡下地方偶有传言,说哪家的孩子开摩托车,飞出了多少米,受伤了惨了的,刘田当然不是那些不靠谱的小屁孩,他开的摩托车稳稳当当,但因为泥路实在太过颠簸,林燕紧紧的抱着他熊腰。

  林燕此去一别,恐怕要不少时日才能够再见面,她除外读书了,就不可能经常回来,“刘田哥买了车,可要经常来看我。”她对刘田有着诸多不舍,也只能够分别,期待下次的再见。

  “那是当然,我等一下去了县城,就去报个驾校,考个驾照一两个月就搞定了,到时候,开车去你学校,可别勾搭了城里的富二代,给我脸色看哈。”

  刘田玩笑起来,女大十八变,林燕在乡下地方对他自然无比的依恋,但去了省城后,见识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她还能不能够守住初心,就不清楚了。琇書蛧

  “你才是,别拈花惹草。”林燕嗔怒说了一句,娇羞无比。

  两人就这么一路行来,换晃悠悠,来到了京海县的火车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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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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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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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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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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