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马俱穿铠甲的重甲骑兵是军队中的重型坦克,碾压一切敌手。
但是重甲骑兵的造价非常高,可以说是一种极为奢侈的兵种。
曹操曾在《军策令》中云:“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2o领,本初马铠3oo具,吾不能有1o具,吾遂出奇破之。”
以当初袁绍拥有四州之地的富裕程度,能够组建的重装骑兵也就几百骑而已。
可见重骑兵在军队中大批的装备根本不可能,所以冷兵器时代的骑兵以轻骑兵为主。
蒙古人又将轻骑兵的能力挥到极致。
他们之所以能够纵横天下,靠得就是天下无双的弓骑和灵活机动的战术。
当年蒙古西征的时候遭遇了欧洲的重甲骑兵,就是利用灵活机动的战术和犀利的蒙古流箭雨打败了那些武装到牙齿的重甲骑兵。
但是在冷兵器时代,轻骑兵也不是无敌的,它依然有自己的缺点。
轻骑兵之所以获得这个名号顾名思义它的负重轻,这才能够挥灵活机动的特点。
这次木木所带来的五千人全都是轻骑兵,轻骑兵普遍穿着的都是皮甲,防御性比不上同等厚度的铁甲。
所以步兵方阵的弓弩和长枪对轻骑兵拥有较强的杀伤力。
但是普通的士兵根本抵挡不住蒙古弓骑的箭雨,往往蒙古弓骑两轮齐射,等数量的步兵方队能够站着的基本上就所剩无几了。
重甲步兵就不同了,因为他们身披重甲,寻常的弓箭落在身上就像是挠痒痒。
所以说重甲步兵就是轻骑兵的克星。
如果在平原上还好说些,骑兵完全可以吊着步兵打,可以掌握主动权,但是在这拥挤泥泞的河滩上就不行了。
重甲骑兵挡住了蒙古骑兵的几轮齐射之后,就很快推进到对手的面前。
抛射!
古月封大吼了一声,后面四百名重甲步兵飞快的抛出了两轮标枪。
近千根标枪射进了蒙古人的阵型中,登时将缺少衣甲掩护的蒙古轻骑兵杀伤大半。
标枪在近距离的杀伤力远比弓箭强得多,两轮齐射之后蒙古人顿时人仰马翻。
分!
古月封再次大喊了一声。
前面的刀盾手和长枪手三五成群,很快组建了一个个圆形的防御圈,刀盾围成一圈,长枪在外伸出,像极了一个个小刺猬。
这就是刺猬阵,是飞熊卫克制骑兵冲击的阵型。
一个个的刺猬阵型参差不齐的罗列在前,蒙古骑兵撞上去完全就像就是送死,不得已他们只得小心的绕开这些障碍。
这样一来骑兵的冲击力就变得虚弱无力了。
冲!
古月封看准时机再次大吼了一声,大批的重甲步兵从刺猬阵中涌出。
白盔如雪,长刀如林!
上砍骑士,下砍战马!
一时间蒙古骑兵惨叫连连,挡者俱碎。
他们手中的长刀就是仿制唐朝的陌刀,这柄大杀器是唐军战胜突厥骑兵的利器并唯一载入史册。
在这狭小的河滩上更能挥这柄利器的威力,骑兵被刺猬阵压制住了冲击力,又被河滩限制了活动范围,接着再碰上了仿制陌刀这种克星。
重甲步兵就像一台绞肉机,不同的收割蒙古人的性命,先头的白甲步兵几乎变成了血人,他们身上沾的都是敌人的鲜血。就像从地狱走出来的恶魔。
蒙古人很快崩溃了。
先前的一场大水已经击破了他们的信念,这一场接触战彻底粉碎了他们的信心。
草原弓骑独步天下,提起蒙古人弓骑的大名,对手无不胆战心惊。
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被人家一支小部队如摧枯拉朽般碾压过去,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这哪是打仗,根本就是一场屠杀。
逃啊!
也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蒙古人掉头就向河水中涌去,他们宁愿在水中淹死,也不愿意面对这些如地狱来的敌人。
无数蒙古人再次涌进了水流湍急的河道中。
射!
古月封出了最后的吼叫。
重甲步兵在追在蒙古人的身后不停的收割他们的性命,同时刺猬阵一一分解开来,眼下大局已定,已经用不着他们了,他们迅的从防御变成了进攻,飞快的拿出弓弩飞快的向河中射箭。
飞熊卫是一只综合性的兵种,每个人都能很娴熟的使用不同的兵器,虽然比原版的差的很多,但是依然拥有极强的杀伤力。
此一时彼一时!
蒙古人来的时候,上游被苏则堵住了,所以渡河十分顺利,但是拦河坝被炸开了,水流变得湍急,很多人支撑不住就被河水冲走了。
一刻钟的功夫,除了少数的一些幸运儿爬到了对岸,几乎九成以上的蒙古人都死在了飞熊卫的刀箭之下。
人尸马尸填满了河道,河水变得血红,还有些没有咽气的不停的在河水中挣扎,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一途。
木木惊呆了。
对岸残存的蒙古人也惊呆了。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五千精锐骑兵打一千汉人骑兵居然会以这种惨败的方式收场。
先前固然是中了汉人的诡计,但是河滩上这一战完全就是硬碰硬,没有任何可取巧的地方。
然而他们就是在汉人的犀利进攻下惨败下来,败得很惨烈,几乎算得上是全军覆没。
看着对方欢呼雀跃的重甲步兵,木木的心头忽然生出了一阵寒意。
汉人不是羔羊,他们之中也有猛虎。
这几百名重甲步兵几乎将灭掉了他们近四千的精锐。
如果这种步兵有上几万人,蒙古人其不是面临着王族灭种的危险?
对岸的重甲步兵忽然分开了,一名骑马的少年忽然出现在岸边,正是苏则。
只听这厮哈哈笑道:“回去告诉达延,让他洗干静了脖子好好等着,早晚我会把他的人头砍下来当球踢的。”
他这么一笑,其他的人也跟着笑。
木木脸上闪过一阵苍白,他原想说几句狠话,可是此刻一句也说不出来。
事实胜于雄辩。
这一次他们是完败在这少年的手中了。
撤退!
他艰难的说了一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条伤心之河。
蒙古人灰溜溜的逃走了,苏则手下士卒无不欢呼雀跃。
先前凭借苏则的智慧,他们也战胜过对手,但是这次却有些不同,他们是凭借自己的实力打败了对手,而且是碾压似的完胜。m.χIùmЬ.CǒM
犯我强汉,虽远必诛!
众人心头升起了同一个念头。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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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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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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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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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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