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战争的最后,邱炳辰才舍得拿了出来。这是他最后的底牌,只是没有想到的是碰上了李忠有的埋伏,尽数折损在了西安长街。
大明朝自建立以来,一直面临着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
内地缺马,不能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面对来去如风的游牧民族的骚扰,边关的守将们十分的头疼。
以步克骑是他们终极的设想。
可是在冷兵器时代,骑兵算得上是全天候的战斗兵种,尤其是轻骑兵,它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配合马弓手可以发挥出极强的破坏力。
其中蒙古人又把这种轻骑兵的优势发挥到了最大程度。
蒙古骑兵威震天下,成吉思汗的后代也凭此打下了一个大大的疆土。
大明朝自建立以来对付游牧民族,绝对多数靠得是攻坚战,也就是以守城为主。
虽然避免了自己的劣势,但是同样把战场的主动权放弃了。
这才造成了一味的被动防守的策略。
其实在漫长的防守岁月里,也不是没有人探讨过以步克骑的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种能够克制弓骑的利器是步兵们急切想要得到的。
强弩,这个曾经大放异彩的器械,一度成为是骑兵头疼的武器。
但是一个合格的弩手的培训也是十分昂贵的,而且也存在击发太慢,维护和保养昂贵的问题。
这些弊端制约了弩兵的发展。
人数多了弄不起,人数少了不顶用,这就造成了弩兵部队的尴尬局面,不能单独成军,只能和其他兵种配合作战。
造价昂贵的强弩注定成不了战场的主角,渐渐的被后来兴起的火器所取代。
弓弩的时代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火器时代的兴起。
纯以威力来说,这种以化学能为释放动力的器械威力奇大,挡着皆靡。但是作为一种主攻武器来说,它仍然存在激发周期长,操作繁复,机动性不足的弱点。
在历次的战争中,火器都在对战弓骑的战斗中败下阵来了。渐渐的沦为了守城的器械。
由于时代科技的限制,它注定不能成为独当一面的利刃。
如何解决火器的机动性,大明朝忠兴武将戚继光曾经发明了步车阵,一直利用战车为掩体,配合火器对抗弓骑的战术。
虽然略有奇效,但沉重的战车对道路平坦的要求极为苛刻,注定了他们不能够成为全天候的利器,而且笨重的车身还承载物更加重了步兵们的负重。渐渐的它们也成为了边缘的角色。
邱炳辰也曾经细心研究过这些东西,此人野心极大,并不甘心蜗居边陲。无论如何,他都绕不开骑兵这支强劲的对手。
所以邱炳辰早在起兵前就开始研究一种旧式的武器——唐代的陌刀。
陌刀是唐代对付骑兵的大杀器。
这是一种唯一以对抗骑兵能够落下凶悍之名载入史册的兵刃。
如墙而进,人马俱碎。
这是史书的记载。
虽然唐代陌刀的打造方法已经失传了,但是邱炳辰还是靠着自己的摸索和工匠们的尝试,终于将这种史书记载的大杀器仿制出来。
陌刀配合重甲,邱炳辰打造出了一只战斗力强悍的重甲步兵——飞熊卫。
飞熊卫是一支综合性的战斗兵种,他们装备了长枪、盾甲、陌刀,强弩。几队之间相互配合作战。
当初在延安的时候,飞熊卫曾经硬憾边镇的骑兵,丝毫不落下风。
只可惜这一支传奇般的卫队折损在了西安城的长街上。
眼下古月封指挥的这支飞熊卫跟邱炳辰的飞熊卫有很大的差距,装备七拼八凑,人数也少了很多。
但就是这种临时打造出来的军队,一路势如破竹,挡着皆靡,像一辆重甲坦克一般碾压过去。
前军很快就被突破了,官兵们也被这支人肉粉碎机给吓破胆了,军队一溃千里四处逃亡,只恨爹娘少生了几条腿。
……
“大帅,不好了,前军被白莲教攻破了!”
副手慌慌张张的逃了回来。
什么?
潘阳呆了一呆,一把扯住副手的衣领,咬牙道:“怎么会这样,前军可是足有两万人的?”
“他们……他们有重甲步兵!”
副手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重甲步兵可是个烧钱的玩意,白莲教就算有也不会多了。
潘阳怒吼道:“就算有重甲步兵,他们怎么能突破前军的防线的?”
大帅!
副手惨然道:“我们上当了,他们先用一些农民军佯攻我们的防线,攻击不利之后迅速的逃离,引诱我们追击。我们的将士轻敌追击遭遇到了他们重甲步兵的袭击,然后一败涂地。防线……防线是我们的败军踏破的……”
混帐!
潘阳怒吼了一声,抽刀砍死了这名副手。
“集结兵力,守住中军!”
他大喊大嚷道。
这时围剿风影的战斗依然落入了尾声,一阵火铳齐发之后,风影就倒在了血泊里,潘阳也没有心情去虐待她的尸体,立即组织士兵围堵缺口。
可惜这时已经晚了,飞熊卫已经攻破了中军的大门,像一支染血的钢刀插到了潘阳的面前。
护驾!
潘阳大声疾呼,指挥士兵向他靠拢。
中军大帐一片混乱,围攻风影的铁甲军也也回到了潘阳的身前,堪堪的挡住了突如其来的飞熊卫。
双方都是精锐的重甲步兵,这一番遭遇引发了一场龙争虎斗。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
潘阳边指挥边退。
他想让铁甲军支持片刻,好掩护自己撤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鬼使神差下,他再次来到了风影的尸体边。
就在此时,一道黑影忽然飞跃而起,斩杀了护在潘阳身边的卫士,将一把染血的长刀刺进了他的咽喉,正是已经奄奄一息躺在地上的风影。
风影一动不动,就像寒风中的一个塑像,鲜血已经将她染成了一个血人。
交战双方都愣住了,呆呆的看着这边的景象。
姐姐!
随军赶到的孟都见到这幅场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悲呼。
风影身子晃了晃,缓缓的抽出了长刀。
潘阳如死鱼般倒下了,鲜血汩汩而出,已经是死的不能再死了。琇書蛧
她的双眼在刚才的火器齐射中瞎了,只是凭着一个强烈的信念撑了下来,并杀了潘阳。
“好好活着!”
说完这句,鲜血忽然像喷泉一般从她的伤口涌了出来,渐渐的染红了身边的土地。
她的身子像一片树叶飘落在地上。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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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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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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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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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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