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大秦骑兵正走在一条并不平整的道路上,军士们和坐下的马匹,都有些萎靡。
他们是最先被派出去的秦军,已经度过了刚开始出来的兴奋,远离大秦故土,还有陌生的环境,都让他们极为疲惫。
此时,走在最前方的曹参看了眼身后的队伍,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心中即心疼又愤怒。
心疼的是这些都是自己的麾下将士,这些天以来,大家也都同甘共苦,要说没点兄弟之情是不可能的。
但愤怒的是,这哪里是无敌的大秦骑兵?
而且这些被派着和他最早一批前往西边城邦的人,都是和刘邦牵扯最深的人。
不夸张的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起码捕捉过上百的奴隶,早已经没有了秦军的精气神,一心只想多抓捕奴隶卖钱。
曹参记得听太子殿下说过人一旦钻进了钱眼里,就会变成饿狼,毒蛇,反正不再是单纯的人了。
“唉…”
想到这里曹参不由得微微的叹了一口气,随后对旁边的传令兵说到,
“告诉将士们,我们就快到西边的一座城邦了,他们已经准备好了美酒,食物来招待我们。”
他带着秦军所去的城邦,就是当初送礼物过来示好的那一座。
现在也是拿这些来激励士气。
果然听到这话,原本死气沉沉的队伍瞬间爆发出一阵欢呼声,甚至还有人嚎叫道,
“将军让那些蛮夷,也准备一些女人,那里的女人味道虽然大了点,但倒是白嫩的紧。”
“是极是极!将军,我们给你留一个最好的。”
“哈哈哈…”
几乎是瞬间,队伍的行进速度都快了不少。
又是一路行进,正当将士们的快要再次进入疲惫期时,突然有人喊到,
“有城池!有城池,我们到了!”
正当其他人想要欢呼的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了起来,听到声音,所有秦军顿时脸色大变!
他们都是大秦最精锐的骑兵自然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有骑兵突袭!
“列阵列阵!”
所有的秦军极为快速的聚到了一起,准备列阵抵抗,但他们知道他们已经丢失了先机。
可他们骨子里的血勇和大秦骑兵的荣耀,不允许他们后退!
很快那,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但队伍最前面的曹参却一动不动,一旁的副将连忙喊道,
“将军,还请到我军后方,让将士们杀敌…”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曹参就冷冷的说道,
“怎么大秦骑兵如今连自己同袍的马蹄声都听不出来了吗?”
“我们还没有到的时候,刘将军便派了一支百人骑兵在这里和匈奴人对峙,为我们打前站。”
听到这话,副将顿时一愣随后眯着眼睛朝那边看去,便发现疾驰而来的是一只不过百人的秦军骑兵!
“这…”
副官有些难以置信的长大了嘴,其他的秦军也意识到了些什么,不少人脸上都浮现出一丝羞愧的神色。
但也有人骂道,
“来就来跑那么快做什么!都差点吓死老子了!”
“就是,他们这些天在这里杀的倒是爽快。”
“行了,都小声点,没看到将军不高兴了吗?”
队伍这才慢慢的安静下来。
这时曹参就好像没听到其他人的动静一样,而是面带笑容的看,向那一队疾驰而来的大秦骑兵,那些人才是真正的大秦将士!
很快一名年轻的骑兵便到了曹参的面前大声道,
“大秦百夫长志,见过曹将军。”
“前方城邦已经准备好了餐食,营地,等待大军到来。”
看着面前精气神十足的年轻人,曹参笑着回道,
“辛苦诸位了。”
说着便带着志,一路朝着城邦而去。
期间两人聊的倒是即为欢快。
这个小将是一步步从底层走上来的,但曹参猜测对方背后应该有一個家族。
因为对方平日里来的气度是普通乡野小子无法拥有的。
倒不是说看不起乡野之人,只是单纯的因为普通百姓是无法负担书籍的。
很快便到了一座城邦前面,此时一名身穿异服的年轻人,带着众多的城邦百姓站在城门前面,看到几人到了之后,就上前用不太熟练的大秦话高声喊道,
“恭迎我大秦军士回来!”
听到这话,曹参有些意外的眉头一挑,不由看向旁边的志,问道,
“这是你安排的?”
志也面带惊讶的摇了摇头,但他对对方有些印象,毕竟这么多城池里面也只有对方敢出声,回到,
“末将这些天一直在四处奔走,没有时间做这些事情。”
“不过末将倒是记得,这人是这座城邦的小王子,有几分胆色。”
曹参点了点头,随后看向那小王子,说道,
“就是你向我大秦敬献的礼物?”
小王子听了翻译之后,顿时不熟练回到,
“正是我…嗯,在下的大秦话不好…”
虽然对方的言语不通畅,但曹参一点都不介意,太子殿下说过,对那些心中向往大秦的人,要多肯定,因为这些人会对传播大秦国威有极大的作用。
“小王子已经说的不错了,现在先安排将士们吧。”wWW.ΧìǔΜЬ.CǒΜ
曹参这时候说道。
小王子顿时领命。
一旁的志也正要带自己的部下离开,曹参这时候说到,
“志,你以后便带着人跟着我。”
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大秦骑兵,关键时候会有大用。
志犹豫了一下,随后领命。
很快,所有的将士们便被安排妥当,小王子这时候走到了早餐的面前说道,
“将军,在下为您准备了特别的食物和地方,请随我来。”
曹参没有拒绝,很快便带着人来到了一处明显更华美的地方,小王子这时候说道,
“这里是我们的王宫,以后便是将军的住处。”
曹参但是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看得出来对方是真心臣服,于是问到,
“你有收到信使给你带的话吗?”
小王子连忙点了点头回到,
“无论将军有什么考验,在下一定遵从。”
“一定为大秦太子殿下效命!”
听到这话,曹参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靠近了对方一步,随后说到,
“很好,伱要牢牢记住我们效忠的是大秦太子殿下,其他人都只是暂时的头领。”
小王子虽然有些疑惑其中的区别,但还是狠狠的点了点头。
而一旁的志听到太子殿下几个字,心中不由微微想到,
“也不知道公子让他们怎么样了?好怀念当初一起训练的日子。”
(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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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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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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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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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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