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父亲是一个猎人,父子两人相依为命,靠山吃山,在那个战火四处蔓延,朝廷法制形同虚设,百姓疾苦的年代里,他们一村人的生活还算,至少在山贼没有来临前这里如同世外桃源。
父子两人在树丛里猫着腰,迈着轻盈的步子,小心翼翼的朝前面走。
右边出现一头小鹿,凌晨刚要开口,父亲就已经上箭,拉弓,放箭出去,整个人动作如行云流水,熟练得不能在熟练。
咻!
小鹿受到惊吓,却在逃跑的一瞬间,箭刺入小鹿身体,血液跟着蔓延出来。
“哇!”小凌晨眼睛里满是星光,兴奋的跳在父亲的背上,小脸兴奋得像泛红:“爹,你好厉害,太棒了!”
迎着夕阳的余晖。
父亲扛着猎物,牵着凌晨的小手,走在回村的路上。
“晨儿,长大以后,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呢?”父亲温柔的声音像是一双大手抚摸着凌晨的心房,有父亲的地方一切都是美好的,正如此时的夕阳一样美好,照在身上一点也不觉得灼热,淡淡的温暖在心里扩散开来。
凌晨笑眯了眼睛,他的手放在身后父亲为他量身定做的打猎长弓上面,这弓是父亲花了近一月时间为自己打打造的,他非常喜欢,不管用不用得着,每次出来打猎的时候都会带上,心里暖暖的开心极了。
“长大以后,我要做跟父亲一样的优秀猎人。”落日余晖洒在凌晨的泛红的脸上,有些天真,眼神里却充满了认真与严肃。
他是认真的。
“是吗?”凌晨的父亲呵呵笑了笑,开口问为什么呢。
凌晨想了想就说:“父亲每一次出门都能够打到猎物,村子里的人都很崇拜父亲,爹真的好厉害,大家看待您的眼神里都充满的尊敬,正是因为有爹的存在,所以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很好很好,特别是小雅,每一次都会偷拿家里的玉米饼给我。味道真的很好呢,甜甜的,一点都不会觉得腻,感觉可以吃好多好多呢!爹,你教我打猎好不好,长大了我娶小雅好不好,我很喜欢她呢,她也很喜欢我的,而且她也答应长大了嫁给我的。”
“哈哈哈……”
凌晨的父亲一个劲的笑,什么也没说,一直笑到回家。
途中,凌晨被气得怒气冲冲的一个人回家。
其实,是害羞的原因。
在村口,有一条小溪。溪水从山里迂回,兜兜转转,形成了一条贯穿村子的溪流。
人们的饮用水就在上游的小水潭里,而下游溪水旁有一块大石头,顶部是平整的,可以容纳四五个成年人躺在上面。琇書蛧
没事的时候,凌晨与小雅就会在这里游戏,他们把鞋子脱掉,然后坐在石头上面光着脚丫放进水里。
溪水是冰冰凉凉的,夏天傍晚的时候这样做,非常的舒服。
太阳快落山了,火烧般的晚霞落在溪流里,折射出梦幻般的色彩。
溪水的青色,晚霞的火红色融汇在一起,宛如一场梦境。
凌晨把裤腿拉到膝盖以上,光着脚丫在水里寻找好看的势头,小雅双手放在石头上面,洁白的脚丫就放在水里像划船一样来回的荡着。
“晨儿哥哥,你快上来。”小雅在石头上招手。
“做什么啊?这里有好多亮晶晶的石头呢,很好看呢,等我一会儿。”凌晨在水里仔细搜寻着,找着找着,一阵香味突然从远处飘来。
定睛一看,原来小雅又从家里带来了好东西。
“好香啊!”凌晨兴奋得顾不上其他,急着忙着跑过去,却没有想到自己没穿鞋子,水里是回头长满了青苔,结果一不小心滑到呛了不少水。
好不容易爬上石头,凌晨大口大口的喘气。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谁叫你那么急的,真是的,每一次都这样。”
迅速坐起身子,从小雅手中取过食物分成两份,一人一份。
“嗯,味道真好,小雅妈妈的手艺可真好,做什么东西都好吃。”
小雅用手帕给凌晨擦水渍,眉毛笑得弯了起来,像月牙儿。
“晨儿哥哥,我告诉你哦,这是我做的呢!”
“啊!”凌晨瞪大了眼睛,一下子把小雅抱在怀里,嘴里直夸小雅好棒,小雅还厉害。
推开凌晨,小雅嘿嘿的笑着;“以前一直都看着娘做,今天就尝试了一下,我也没想到做的这么好。”
“小雅是天才,做饭的天才。”
“晨儿哥哥也是,现在已经能够独自上山猎取野兔了呢,村子里的小孩们都很羡慕你,我也很羡慕。”小雅眼睛珠子绽放着亮光,她突然祈求说:“晨儿哥哥,明天你带我上山去捕猎好不好?”
“这个嘛!”凌晨老气横秋的道:“打猎可是一件很危险的工作,猎人是在山林里驰骋的动物,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猎人,明天就让你见识见识村子里第二猎人的厉害。”
“晨儿哥哥,好棒!”
嘿嘿嘿……
溪水涓涓流淌着,凌晨的笑声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村子里,烟囱开始往上升腾白烟,预示着晚饭时间即将带来,同样宣告这一天时间的终结。
第二天的猎捕非常顺利,但两人并没有捕猎到野兔,而是抓到了几个山鸡。
迎着落日余晖,小雅怀里抱着三只可爱并且嗷嗷待哺的野兔,凌晨一手提着一只山鸡,气喘吁吁的走在后面。
“小雅,你等等我啊,猎物好重啊!”
原来,在捕猎的过程中,他们找到了野兔的巢穴,而在一旁有一滩鲜血。
善良的小雅就在树丛里等啊等,等到太阳快落山也不见兔子的父母回来,心想父母一定是被天地抓了去,而洞口的血渍与毛发就是证据。
最终,小雅决定把三只出生不久的野兔带回来照养,或许可以养大呢?
这一天,小雅过得很开心,凌晨也非常满足。
可谁也没想到,这种美好在第二天就结束。
第二天中午,山贼发现了这块远离喧嚣的净土。
杀戮侵袭了这里。
战火蔓延到了这里。
一切美好都在战火当中湮灭。
命运也在这里发生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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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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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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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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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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