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成暴君他娘>139.第 139 章
  此为防盗章她上辈子就是想要个孩子,结果却得不到,总说孩子是上天赐给你的礼物,她却没有收到这样的礼物,如今在这里却是有了,到底是不是对她的一种补偿?

  原主的父母虽然养育了她,但是相比对她的伤害也算是抵过,两不相欠,但是孩子不一样,他需要父母的教养,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更何况余青本身还特别喜欢孩子。

  那年轻的和尚吓了一跳,道,“施主,虽说尚心还小,但毕竟也是出家人,男女授受不亲,还请施主放开。”心里头却是想着,这小兔崽子桀骜不驯的就跟狼崽子一样,旁人根本近身不得,别是忽然就咬人伤到这位有钱的夫人就好了。

  那年轻和尚很是紧张,其实奇怪的是,今天的尚心似乎很乖?

  余青觉得孩子瘦的就剩下一把骨头了,小小的一只,要是用力还能硌的肉疼,可见这孩子在这里过的什么日子。

  越想越是心酸,那眼泪就更止不住了,想着要把孩子尽快带回去,按照事先想好的说道,“章儿,是不是你?”见孩子呆呆的看着她,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

  “肯定是你,跟你爹简直一模一样。”余青说道这里,抬头看着一脸诧异的年轻和尚道,“这孩子是你们捡来的吧?”

  那和尚如实道,“是方丈捡的,就在门口。”

  “那就是了,不会错的。”

  那年轻的和尚都有点懵了,觉得这事情变得也太突然了吧?结果听到余青道,“六年前我儿刚生下来就被家中婢女偷走,却不知道所踪,这几年一直在寻找。”又道“我道祖母怎么突然托梦给我,还指定了你们的这寺院,原来是想让我们母子相认。”

  “施主,您可要看好呀。”

  余青怒道,“怎么会错呢,他这模样,跟他父亲简直一模一样!而且我儿脚背有两颗黑痣。”说着就拉着孩子的手,去脱他的鞋,尚心显然许久没好好洗脚了,一股味道,但是脚背上的黑痣却是清清楚楚的。

  余青有了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孩子的特征。

  这下弄得那年轻的和尚也很惊奇,正要说话,听到余青满是感激的说道,“师傅,我愿意捐二千两的香油钱,报答你们的恩情。”

  那年轻和尚听到这里,眼睛都亮了,支支吾吾的半天才道,“夫人,您稍等,这等大事,我还是要去和方丈商议下。”

  年轻的和尚进了内室,其实方丈早就圆寂了,但是却指明了让尚心当方丈,寺庙里剩下的人不服气,这几天闹的很凶,甚至把尚心关起来,饿着他,今天要不是余青特意要求根本就不会放他出来。

  “不是说好留给林员外?”

  林员外是附近的乡绅,郊外许多地都是他家的,他最喜欢娈童,尤其是喜欢孩子,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近日看到寺庙里的尚心,不知道怎么就动了心思。

  “这几日清了肠胃,只给他喝清水,不就是要送过去。”

  “殿里的那位夫人说要出二千两的香油钱。”

  尚德冷笑,道,“这人来的古怪,又突然相认,总觉得不寻常,你居然还敢答应?眼皮子浅的东西,你眼里只看到银子,就没想过这般做会得罪林员外?那可不是好惹的主儿,到时候看不到人,我就把你送你过去伺候林员外如何?”

  那迎了余青入门的年轻和尚法号叫尚慈,想到上次有个比尚心大三岁的小和尚被送去,回来的时候流一晚上的血,熬了几天就死了,吓的缩了下身子,他最是没有主见的,听了这话又有些犹豫了起来,“就是可惜那些银子……”

  “那夫人带着几个人?就一个男仆不是?半夜带着一男仆出门,想来也是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夫人。”

  尚慈瞪大了眼睛,道,“师兄你这是要……”

  “不是有那加料的茶水,你给他们送过去,就没有这个烦恼了。”别看这个和尚法号尚德,但其实出家是个手上沾过血的狂徒,原本方丈想要把位置传位他,后来显然知道了这内情,这才作罢。

  尚慈一直都有些怕尚德,听着这话也颇有道理,那夫人看起来很是有钱的样子,真要是收了她,别说一千两,兴许还有更多银子,一想到这些就有了那贪心,这般想着又去了大殿。

  谁知道刚才还哭天抹泪的余青,突然间却是了翻了脸,她怀中的尚心已经是被掀开了衣袖,露出了伤痕累累的胳膊,余青发难道,“我还当你们这出家人当真是慈悲为怀,帮我养了孩子,想着要好好感谢一番,谁知道竟然会这般体罚,恩情是恩情,但是这谁要是欺负了我的儿子,我也不会轻易咽下这口气。”说道这里露出十分蛮横的神色,道,“师傅恐怕还不知道我是谁吧?我可是县城余家的二小姐,我姐夫想必你们也认得,是这茂林的守备杨大人。”

  这话说的尚慈一愣,见余青说的像模像样的,颇有些心虚,他本就是个没主意的,不然也不会事事都去问尚德,道,“夫人误会一场,尚心手腕上的伤都是他自己跌倒的。”

  余青怒道,“你当我是无知妇人不成,这是跌倒的伤痕?”然后摸着尚心的头说道,“我儿,你快告知娘,这是谁打的?你姨夫是这里的父母官,最是厉害的,肯定会为你出头的。”

  尚慈想起自己听的传闻来,说是这位余家二小姐生的国色天香的,却是个生性浪荡的,出门被劫匪糟污了身子,无奈下嫁给一地痞,结果八个月就生下一男婴,那地痞也是有脾气的,能受得了娘子非完璧之身,但是戴个绿帽就不合适了,一气之下便是离家出走,再也未曾回来。

  好巧不巧的是那余家二小姐却是丢了那男婴,想起来那是六年前,可不正好对上了?难道真就这么巧合?

  一想到这些尚慈就有些坐不住了,如果真是余家二小姐,不管心里多么唾弃,他都是惹不起。

  不说余家的威望,就说杨守备那也是一个棘手的人物,黑白两道皆是有人脉,据说当年劫了余二小姐的劫匪,都死的都很惨。

  从开始道现在,尚心都没有说过话,一直都是直勾勾的看着余青,这时候突然开口道,“他们掐我,不给我饭吃。”孩子说话的时候不喜不悲的,好像是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冷静的有些可怕。

  余青心里难受,道,“章儿,让你受苦了。”

  “叫你们方丈出来,今日不给我个说法,定不会轻饶你们,当真是黑心肝的,出家人本应该一心向佛,普度众生,谁知道居然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余青忍不住喊道,显得气势十足。

  尚慈一下子就荒了,道,“夫人息怒!”

  ***

  尚德仰躺在竹椅上,两条腿压在另一张杌子上,手里抓着一把牛肉干,嚼的有滋有味,谁到一转眼就看到尚慈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心虚什么,又不是第一次了,上次那个小娘子不就是给你享用了?那滋味如何?”尚德说着笑了了起来,那笑容极为猥亵,叫人看着就不舒服。

  尚德说着起身,把手心里没吃完的牛肉干丢给尚慈,道,“走吧,去瞧瞧咱们这位夫人,到底有多少身家。”

  “师兄,我……那些人我叫他们走了,咱们惹不起呀,那可是余家的二小姐!”尚慈心里满是憋屈,想着好歹养了那孩子六年,谁知道一个铜板都没拿,就这样陪着不是把人给送走了。

  “她说是,你就信?”

  “这种事儿还能骗人?他们都说尚心被丢在寺院前面的时候,襁褓是用缂丝的料子做的,显然不是一般人家,里面还放着一把四两的金锁。”尚慈越说越觉得是真的,“师兄你想,你附近谁家有这样的财力?那缂丝我都没见过什么模样……也就县城里的余家有这样的财力了。”

  尚德也是听的脸色铁青,却是颇为不甘心,道,“她就带着一个男仆?”那目光里带着几分嗜血的狠辣。

  尚慈看出尚德的想法,一时退后了两步,道,“那可是杨大人的小姨子……”Χiυmъ.cοΜ

  “是不是真的还不一定,就算是,把人做掉埋了,谁还能知道?”尚德阴森森的说着,“去喊了尚悲几个人来。”

  余青一直都抱着有种珍宝遗失,但是失而复得的心情,那孩子也是乖乖的,任由她拿捏,她抱着孩子上了马车,就道,“走后山那条路。”

  远山寺在半山腰,一般上山都会走前面那条宽大的石板路,很少有人会走后山,路不但狭隘,还是泥路,坑坑洼洼的很难行走,但是宋志武一句话都没说,直接上了车辕就开始赶车。

  余青心里越发的喜欢这个人做派,想着到底后世留名的名将,当真是不同的,准备等自己安全了就放他自由。

  那尚德带着人去追,走了半个时辰也没看到人,这才惊觉这些人恐怕是走了后面的山路,尚德脸上阴晴不定。

  “师兄,还追吗?”

  尚德吐了一口唾沫,道,“追个屁,咱们这次可算是遇到了黑户了,当真是惹不起,回去!”

  一路上相安无事,行了两个时辰,终于到了一处村落。

  这会儿天色已经是黑了,说起来一般孩子坐了马车,又是夜里,总会睡过去,尚心这孩子却是不同,一直都看着余青,看她如何抱着自己,如何喂他吃糕点,那一双孩童的眼睛又黑又亮,但是没有同龄孩子的纯真,满是理智得近乎超脱寻常的冰冷,被那那冷清的目光盯着久了,心里难免不舒服。

  但是余青早就知道这孩子和常人不同,不然后世也不会成那样暴虐的君主,早就做好了准备,要好好的引导,言行举止就带着十足的耐心。

  余青柔声说道,“困了吧,咱们今天晚上就歇在这里。”

  这几年匪徒横行,村民都很是警觉,看到陌生人进来,都不会开门,余青却不是盲目的来的,她走到一家白墙绿瓦的大户前面,敲着门,道,“外祖母,我是青儿,我来看您了。”

  原来这里不是别的地方,正是余青的外家。

  “女儿又没做错什么,何故要认错?”

  余青知道父亲不喜欢她,但是没有想到居然这许多人前面,就一口一个孽畜的喊着,不像是喊女儿,倒像是喊自己的仇人一般。

  心里一阵阵的抽痛,她知道这还是伤心了,毕竟是生身父亲。

  其实余青不用深思也知道余开为什么不喜欢自己,余开年纪轻轻的就中了举人,真可谓才高八斗也不过分,也总想找个才女,正好当时刘淑娴也是少有才名,写的一手梅花小篆,极为出众,这婚事一谈就成了,婚后余开作诗,刘淑娴红袖添香,两个人琴瑟和鸣,十分的恩爱,只是等着刘淑娴生余含丹的时候,却是难产,就这样故去了。

  虽说没有给妻子守节的规矩,但是余开决定给刘淑娴守着,余开的母亲如何肯同意,哄着余开说是从刘家人里选一个,这样还能照顾余含丹,孩子刚出生没了母亲,但是也不能没人照料不是?就这样把当时十分貌美,但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刘春花从乡下接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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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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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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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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