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刘家买得起绫罗绸缎、古董玉器,却没法买到后悔药。
连着两天,刘母都病怏怏的,怎么都提不起精神来,甚至一合眼就会梦到多年前发生的事情。不过,她还是叮嘱了又叮嘱,让所有人都闭嘴,万万不得在娇娇跟前透露半点儿口风。
所幸,刘家这三位老爷尽管能耐不一,口风还是很紧的。二老爷在当天回院子时,还特地召了他长子到跟前,仔细的叮嘱了一番。
也因此,即便其他人都知道了他们在元宵花灯会上遇到了已逝老太爷的故友,但更深一层的事情,倒是暂时被压了下来。
刘府看起来是一派祥和,风平浪静,可在知情者眼里,却是十足十的暴风雨前的宁静。
娇娇本人倒是毫无所察,最多也就是觉得刘母这两日情绪不太好,可因为是冬日里,人本身就是蔫巴巴的,没有精气神,再一个,刘家好歹也是富贵人家,隔三差五的都会给府上的主子请个平安脉,刘母更是被重点关注的人物。因此,她虽是察觉到了,却也并未真的往心里去,只是抽空多往刘母跟前凑,说一些解闷逗趣的话,想叫刘母高兴一下。
刘母:…………一点儿高兴不起来。
这日,娇娇又照常过来请安,之后也没急着离开,只坐在刘母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
“娇娇啊,你觉得外婆对你好不?”刘母心头揣着事儿,且那事儿还是同娇娇有着密切联系的,叫她无论如何也安生不下来,聊着聊着,就问到了这事儿上。
娇娇笑道:“外婆对我自然是好的,我打小没了娘,虽说村里的婶子大娘都对我不错,可那终究隔了几层,不像外婆你,我头一回瞧着就觉得亲切,就好像见着我娘一般。”
刘母目光复杂的看着娇娇,尤其她的面容看得格外仔细。
犹记得年前娇娇来刘家小住时,刘母只觉得她长得可爱讨喜,并不曾往深处想。可这会儿,认认真真的瞧了娇娇的五官后,却是半点儿荷娘的影子都瞧不见。
按说,母女俩长相相似才是常态。就拿刘家人来说,刘母生养了三儿两女,三个儿子都是浓眉方脸,谈不上好看,但也算是长相端正。而两个女儿,不管是出嫁多年的大女儿莲娘,还是已故的小女儿荷娘,是个人瞧见了,都道这俩同刘母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话兴许是有夸张的成分,不过七八分相似是有的。
可娇娇的长相却同她娘没有一丝一毫的相像之处,甚至刘母仔细回忆了她女婿冯源的长相,再三比对却仍然无法寻出相似点。
以前没发现是因为没往那方面去想,再说娇娇太胖了,脸蛋滚圆,连带着把五官都撑开了。外人瞧着冯源如此疼爱她,自不会往旁的地方想,可如今的刘母却是越想越胆寒。
不像母,亦不似父,那娇娇的长相究竟是随了哪个?!
更确切的说,元宵花灯会那日,对方盯着娇娇看了许久,他看的到底是娇娇本人,还是某个同娇娇相貌极为相似的近亲女眷?
“外婆?”娇娇仰着脸,好奇的瞧着刘母,“我脸上是有东西吗?”
“没,是外婆瞧你瞧得出了神。”
“是我长得像我娘吗?可我六婶儿说,我娘是个高挑细腰瓜子脸的美貌女子。”娇娇低垂着头,万般委屈的拿手对戳着,“我太胖了,跟我娘一点儿也不像,我觉得以后迟早有一日会胖死的。”
“瞎说什么呢!我活了这大半辈子,听说过有人饿死,就没听说过还有人胖死的。这穷人家吃饱饭都难,怎么会胖死?富贵人家,哪个不是像咱们家这般,隔三差五的请平安脉的?也就你小脑袋瓜子瞎想,没这回事儿的!”
娇娇放下手,一脸愕然的抬头看向刘母,眼底里俱是震惊。
刘母还道是她打小就被人捧惯了,一下子被驳了回去不习惯,好笑的道:“你想想,你们村里是不是养猪养鸡?鸡便罢了,那猪是不是整日里圈在一个地方,只管吃喝不管动弹的?你有见过猪胖死的?”
“没……”
原来是这样吗?
穷人家没见识,但不可能顿顿都大鱼大肉,糖更是奢侈品,很多穷人可能一辈子都没吃过几块糖。不像她,正餐全是浓油酱赤的大荤,每天还要吃好几餐点心,还俱是高糖分的精致茶点。
回忆起上辈子的种种,娇娇原本眼底里的震惊转为了骇然,一时间,她再度陷入了沉思之中。
……
这厢,娇娇又一次开始怀疑人生了。可很显然,这次同邱十一娘那次是完全不同的。
那厢,前两日她遇到的那位布政使司右参议则早已部署好人马,开始彻查此事。
从刘三少爷那处得知,娇娇是刘家的表小姐。因着刘家这边,人丁虽兴旺,但真要查却也容易,上一辈一共两位姑奶奶,大的那个只有儿子没有女儿,小的则在十年前便已故去,留下一个年幼的女儿。
有了明确目标后,查起来就更容易了,很快他就得知,刘荷嫁的是桑平县平安镇下河村的冯家,而那人在十多年前只是个商行跑腿的小厮,如今倒是混得不错了,可仍旧只是个小人物。Χiυmъ.cοΜ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这刘家乃是焦邺县的大户,十多年前,家主刘福坤尚未过世,听闻他对幼女最是疼爱,就连县丞替自家子侄过来求娶,都没有松口。这种人,如何会将爱女下嫁给一个农户?”
即便冯源家有良田百亩,可在那些真正的贵人眼里,这点儿家资根本就不算什么。哪怕现如今,冯源前途无量,刘母也不愿意心爱的孙儿迎娶娇娇,而是更倾向于让娘家侄女嫁过去,之所以后来松了口,也是因为邱十一娘中途放弃了,三房又是出了名的上不得台面。可以说,但凡刘母有别的法子能够再度联姻,就绝不会选择让娇娇嫁入她刘家的。
都说抬头嫁女,低头娶媳。如今冯源都已经今非昔比了,刘母依旧舍不得让孙子迎娶娇娇。既如此,又怎会在十多年前让爱女下嫁呢?这本身就不合常理,除非刘荷并非她亲生的。
“查清楚刘荷的身世了?”
“那刘荷的确是刘家如今那位老太太的亲生女儿,都不需要去查,但凡上了点儿年纪的女眷,都记得她们母女俩长得有多相似。因此,刘荷绝无可能是庶出。”
“有意思,这可真有意思。刘家最受宠的嫡出小姐,竟然下嫁给了一个庄稼把式,或者应该说是一个商行跑腿打杂的小厮?”
“大人,还要继续查吗?”
“冯月娇的出生年月日已经核实过了?”
“都已查明核实清楚,刘三少爷那日所言句句属实。”
刘三少爷所知自然是实情。
要知道,冯源当初送娇娇去刘家,本身就有着结亲的打算,不然也不会同刘大老爷说那番话了。再一个,娇娇是刘母的亲外孙女,当初她还未出生,作为刘荷的娘家人,也曾去送过催生礼,之后的满月百日周岁,哪怕刘家人并未亲至,也是派了管家带上贺礼前去的。刘家那头要知道娇娇的生辰,实在是太容易了。
“不过……”回话的人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将所打听到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刘荷从议亲到出嫁,只用了半个月时间,远远短于正常富贵人家小姐备嫁时间。另外,她嫁过去后很快就有了身孕,八个月后便诞下一女。只是下河村那边,似乎都认为她是早产。”
“呵呵,早产。”
“那冯源对其独女十分疼爱,似乎因着早产一事,从孩子出生后,就很在意她的身子骨。打小汤汤水水不断,即便是极小的风寒,也是万分仔细的。每到冬日里还要找人开方子,药膳、补品更是年年不漏。”
“早产儿嘛,在娘胎里就没养好,先天亏损体弱多病,甚至不容易养活养大……好一个早产!!”
回忆起那日在茶楼看到的胖姑娘,他只觉得脑壳生疼。
他当时还奇怪呢,到底是怎样的人家能把好好的一姑娘养成如此丰腴圆润的模样。如今,原因倒是找到了,他却没办法责怪将娇娇喂胖的那人。想也是,一般孩子尚且会夭折,早产儿养活的概率太低太低了,无论有多仔细都不为过。
沉默了半晌后,他只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这时离元宵花灯会已经过去了近半个月的时间。一方面,他想查个清楚明白后,再上刘家拜访。而另一方面,他也希望,这一切的一切全都只是一个巧合。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兴许真的是他想多了也说不定。
结果,摆在他眼前的调查真相,叫他不得不做出一个决断。
“幸好发现得早,那孩子还未嫁人……去刘家送上我的帖子,就说我明日登门拜访!”
邱十一娘走了。
都等不到次日,当天下午就急急的离开了刘家,径直返家去了。
说到底,邱十一娘也是耕读之家的正经小姐,兴许她是有非分之想,可思想是无罪的,事实上她并未做出过任何离谱的举动来。说白了,在刘家的这月余时间里,她每日里都在教娇娇认字习字,没有一丝一毫出格的举动。
如今,被人指着鼻子骂上门来,想那邱十一娘不过是个刚十七岁的姑娘家,招架不住也是常态。
只这般,邱十一娘匆匆离去,甚至连好些行李都未曾收拾妥当,还是刘母唤了嬷嬷代她收拾好了,又遣了下人送过去,并在里头又额外得添置了一副上好的头面首饰。
“娇娇怎么样了?”待一切妥当了,刘母满身疲惫的靠坐在内室的美人榻上,身边茶水点心一应俱全,可她却毫无胃口,只歪在榻上,拿手按着眉心。
嬷嬷忙上前伺候,边为刘母按摩头部减轻疲劳,边迟疑着开口道:“已经依了老太太的吩咐,为十一娘挑了一副上好的头面,想来往后她要是出嫁时,那副头面也能替她争不少脸面。”
邱家家境一般,开销却是不少,哪怕邱十一娘打小就衣食无忧,到了说亲时,因着家底不厚,显然也不可能为她准备太多的嫁奁。而一副上好的头面,得有八到十样首饰,刘母给的又是赤金头面,只怕光这副头面,就盖过了邱十一娘全部的嫁妆。
“唉……”刘母未语先叹息,“这事儿给闹的。”
嬷嬷特地提了赤金头面的价值,就是为了让刘母宽心,可显然这个目的并未达到。再转念一想,那邱十一娘也不光是刘母的娘家侄女,最重要的是,人是刘母特地邀来家中小住的,亲事也是刘母属意的。说一千道一万,起码在这个事情上,邱十一娘半点儿过错都无,偏遭遇了这档子糟心事儿,要是仅仅跌了面子也罢,怕只怕事情万一传扬开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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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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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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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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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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