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亦手臂上的伤确有半分‘有意而为之’的意思。
小混混握着刀向自己冲过来的时候,他心头忽的闪过一念,那匕首不过一指宽,十分短小,料想伤不了筋骨,若自己受了伤,对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会不会相对容易些?
这念头只在脑海中钻出来一瞬,旋即被打消。
算了吧,那个人是盛铭,人之常情这种东西,他早就没有了。
秦亦的心理活动正进行到‘想法有点儿异想天开’的自嘲中,再回神,匕首已经扎进他的手臂。
那个时候,秦小公子的内心是无语的。
而事实也证明,看到他受伤,盛铭不但没有动容,还十分幸灾乐祸的笑话他是个傻孩子。
好吧……
确实是他异想天开。
半醉的盛铭悠悠的坐起来,随手拿过不知哪天的报纸打开,津津有味的看,也不问他为什么来。
秦亦把伤口清洗干净,用酒精消毒,包扎完毕,刚把医药箱收好,还没来得及道明来意,就听到盛铭吩咐,“烧一壶水,给我泡碗泡面,要香辣味!”
虽然从没听他正儿八经的叫过自己一声‘爸’,只,身为老子使唤儿子,天经地义不是么?
秦亦忍耐的闭了闭眼,也许在心里骂了句脏话,几秒后,移身去烧水。
间隙,屋子里的垃圾被他收装在大塑料袋里,衣物等等也稍微归置一下。
十五分钟,热腾腾的泡面摆在桌上。
已近凌晨两点,暴雨还在持续,伴着闪电和惊雷,注定是个让人不安的夜。
盛铭等了一会儿,又斜眼将秦亦看了一会儿,直至确定他不会把泡面端到他的面前,这才勉强放下手中的报纸,起身到桌边坐下。
顷刻,沉暗的煤油灯盏将他整个人潦草的勾画出来——
他身架粗狂,个头高,五官深邃,浓眉大眼,长了一副典型的北方男人的模样。
岁月用种种残酷的方式折磨他,也因此将他历练得更加饱满。
相较秦海渊的威肃和正派,偶尔能在他漫不经心的神色间捕捉到与当年相似的不羁和轻狂。
现如今秦亦再与他比肩,让不相干的陌生人评价,压根不可能察觉他们是亲父子。
如他亲口所言,秦亦是秦家养大的孩子,或许骨子里遗传了他玩世的傲气,可是那浑然的清贵是生长在权贵世家日积月累的赋予。
这与盛铭没有半毛钱关系。
事实上,他并没有太多做父亲的自觉。
很多时候,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站在面前,他会刻意不动声色的将他打量,找寻,抑或者……做点别的什么心理活动。
曾窃喜的叹息过,这小子和年轻的自己像极了。
然而一个转身,当看到镜子里面目全非的脸孔,刚寻获的相似感立刻烟消云散。
所以更多的时候,盛铭害怕与他相处。
秦亦总会让他不可避免的想起连玥,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想起她的死。
为此,他痛苦过,非常……
他不需要秦亦唤自己‘父亲’,表面上从不用这身份去强迫他做任何事情,但秦亦如今做的一切,皆因为他是他的生父。
他承认,他是个卑鄙的人。
他在为难这个孩子,为难这个……连与之真正相认都没有勇气的、亲生骨肉。
“怎么不是香辣味?”盛铭嫌弃着面桶上蓝色的海鲜包装,百般挑剔。
“因为没有了。”秦亦淡声回答道。
他站在那排不同款式的黑衣服前,修洁的手将衣架上的衣物一件件收下,整齐的折好,放在一旁。
不经意间,盛铭被酒精摧残的大脑会恍惚的闪神。
一如此刻。
视线中的小子没来由的缩小,变成八、九岁的模样,造成一种亦真亦假的幻想。
仿佛他们父子两一直生活在市的贫民区,家里没有女人,也没有七七八八的复仇,有的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生活。
阿亦当然是跟在他这个废柴爹身边长大的,盛铭吃什么,他吃什么,比养猫儿狗儿还要省心。
绝大多数时候,是儿子照顾老子,老子理所当然的废柴下去,心安理得的享受着那样的照顾。
——我儿子真靠得住啊。
他总能惬意的发出如是感叹,让隔壁的张三王五羡慕得不要不要的。
眨个眼,八、九岁的男孩儿又长大了一些,大概有十三、四岁吧,修长的身形,清秀的五官,集自己和连玥的优秀基因于一身。
这小子读的学校很一般,环境是出了名的脏乱差,升学率也不高,但他就是聪明,很会读,必须被学校是为希望之星,哈哈!
隔三差五就会有女孩子往他书包里塞情书,通常情况下,他都不屑一顾,最多回家后发现了,拿在手里酷酷的看两眼,扭头就扔进垃圾桶,事不关己。
于是盛铭便上场了,从垃圾桶里把儿子收到的情书捡出来,当作睡前读物,兴起时还会极富感情的念出一段,美滋滋说:“我儿子真受欢迎啊!”又还要老不正经的问:“这里面有没有你喜欢的?长得漂亮吗?”
他这个父亲从不合格,不做家务,只在码头边打散工,赚的钱大多拿去买酒喝,另一大爱好是买彩票,但连五块钱都没中过,运气差极了。
他总对儿子说:“等我中了五百万,我们就买一艘二手的小船,沿着哥伦布的航线来个环球游。”
阿亦听后,不回应,也不打击,只是嘴角挂着浅淡的笑,默默在心里做着期待。
他们父子二人相依为命,过着贫穷的日子,内心却富足有余。
若现实如此,你说该多好呢?
现实是,再多眨几次眼,盛铭看到高高挺挺的秦亦,继续的面对无能。
他收回复杂的视线,盯着面前的泡面,“香辣味的没有了?你来的时候为什么不买点儿?”
“我怎么知道你要吃的味道没有了?”秦亦停下叠衣服的动作,扭身回视,埋怨的话到了嘴边,滞了片刻,改口道:“少吃点泡面,对身体不好。”
“你在关心我?”盛铭大诧,老没老样儿的反过来怨念他,“那你应该给我带一份我最喜欢的牛肉饭才对!”
眼色闪烁着,闪烁着。
那话怎么说的来着?
男儿有泪,不轻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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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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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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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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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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