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走。她甚至能感觉到男人近在咫尺的呼吸声,沉稳,有序,带着清冷的温烫。
苏娇怜颤了颤眼睫,保持最后的倔强——坚决装晕不睁眼。
开玩笑,她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身下是软绵绵的床榻,身上盖着细薄顺滑的绸缎被子,苏娇怜身娇体弱的躺在那里,纤细睫毛轻颤,整个人柔弱的不堪一击。
陆重行垂目,弯腰将人放到榻上。两人离的极近,男人的呼吸声洒到苏娇怜苍白的面颊上。呼吸炙烫,那粉瞬时便从如花般的白细面皮中浸润而出。女人的眼睫颤的更厉害。
陆重行面无表情的松手,抽手时略过女子那头垂顺的青丝长发,指尖不经意的勾出一绺。
长发下,是一双玉耳。
那双耳,透着薄粉,衬在那抹玉色象牙白的纤细粉颈上,更添嫣红。
那耳垂,又细又薄,透着股象牙粉,让人不自觉的便想,若是尝在口中,该是何等绵软滋味。而这小姑娘,也应当会在他怀中,颤栗如花。
身后跟进一大堆人,吵吵嚷嚷的十分闹腾。陆重行收敛心神,拢袖而立,修长暗影打下来,完全笼罩住苏娇怜纤细的身子。
榻上,女子歪着柔软脖颈,粉唇轻抿,掩在绸被内的小手暗暗攥住身下的裙衫。
按照剧情,她此次昏倒,应该是被沙雕接住后抱进了马场旁边专门用来休憩的屋子。然后流言四起,她苏娇怜再次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可如今,这抱她的人,却变成了陆重行。
“表哥,我已经命丫鬟去请大夫了。”榻旁传来一道陌生的女声,苏娇怜想,这应该就是栖霞县主了。
栖霞县主的祖父是当今老皇帝的亲兄弟,她与陆重行是三辈内的表亲关系。在书中,栖霞县主对于陆重行是有几分情意在的。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陆重行是栖霞县主的白月光。
只可惜,栖霞县主并不知道,她苦苦追寻的这抹白月光已经是深潭里的一抹死水,阴的发黑。
不大的屋子里塞满了人,苏娇怜亚历山大的躺在榻上,保持镇定。
大夫来的很快,是马场里专门养着的。
“这位姑娘只是中了暑气,休憩片刻就好。”
有小丫鬟捧了消暑的香薷饮来,陆嘉上前道:“大哥,我来喂吧。”
苏娇怜一个机灵,装作幽幽转醒的样子。她撑着脑袋,娇弱的靠在那里,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榻旁的陆重行。
男人的身量很高,站在马场上时不觉得,一进屋,那股子压迫感就迎面扑来。在加上苏娇怜如今正躺在榻上,故此在仰头看着男人时,便更觉其浑身带着慑骨寒意。
外面的日头很大,屋子里呆了一圈人,光线不是很好,苏娇怜看不清男人的表情,但她知道,男人肯定又在想,这位表姑娘真是越发的放荡不羁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敢做出往男人怀里扑的事。
不知廉耻的苏娇怜面色苍白的扶额,吃了香薷饮,声音细细道:“我还是先回去吧,扰了大家雅兴,实在是过意不去。”
陆嘉立即道:“我与你一道回去。”
“不必了,我自己回去便好。”
陆嘉本也就是客气一番,听苏娇怜说完,犹豫片刻后就“勉为其难”的点头了,然后拉着她的手殷殷叮嘱一番,就跟担心女儿被野猪拱去的老母亲一样。
毕竟她今日可是准备在栖霞县主面前大展风采,好好讨好一番这位日后的皇室长公主的。
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在陆嘉上辈子时,这继任了皇位的人是栖霞县主的嫡哥哥,肃王府的世子,太叔成宁。
不过陆嘉不知道的是,在她死后,这太叔成宁没当几天皇帝也死了,最后这皇位,还是会落到陆重行手里。
陆嘉一方面虽然喜欢陆重行,但另外一方面却对太叔成宁这位小世子也十分感兴趣。算起来,这位太叔成宁在书中也是份量极大的一位男配。
朝廷众人皆知,皇上无子,日后继任大位之人必是要从皇室血脉中进行挑选。
如今,有资格竞争的除了肃王府的世子太叔成宁,就只剩下一个礼王太叔启。
太叔启乃宫女所出,并没有背景后台,三十三岁了都未娶亲,只有几个通房姨娘。皇城人都觉得,老皇帝这皇位大致是会传给那小世子,太叔成宁。因此,无人敢在太叔启身上押注。
一方面是太叔启与太叔成宁还是明面上的竞争者,另外一方面是如果谁将女儿嫁给了太叔启,那不就是明摆着在打太叔成宁的脸嘛。太叔成宁已是半个赢家,谁都不愿得罪这位未来的皇帝。
而作为太叔成宁唯一的庶妹,栖霞县主的地位自然也非同凡响。
“表哥,我前日刚刚得了一匹汗血宝马,却桀骜难驯,不知表哥可否帮上一把?”栖霞县主戴着女式的小巧紫金冠,身着胭紫色骑装,娇小玲珑的站在陆重行身边说话,刚刚及笄的小脸上带着难掩的傲气。
可惜这个男人十分的不解风情,“苏表妹身子不适,我先送她回府。”
被男主当成了挡箭牌的苏娇怜:我不要!我不想!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栖霞县主脸上甜笑一冷,看向苏娇怜的目光充满敌意。m.χIùmЬ.CǒM
变成了箭靶子的苏娇怜抱着绸被缩在榻上,面色更白,“不劳大表哥费心……”
“走吧。”陆重行不耐烦的打断苏娇怜的话,直接转身就走。
苏娇怜一看周围女子,尤其是栖霞县主那副要将她生吞活剥了的模样,赶紧缩着脖子跟了上去。
两人走出去一段路,日头陡然阴暗下来,然后又热烈起来。
苏娇怜下意识抬头看一眼,额角被滴到一滴水。她抬手抹去,眼前是明晃晃的日头。
“噼里啪啦”一阵急雨落下来,日头却依旧大的厉害。这是一场太阳雨。
“落雨了。”走在前头的男人突然道。
苏娇怜抬手,用罗袖遮雨,往马车的方向疾奔而去。这是她下意识的动作,毕竟谁避雨都是往能遮雨的地方跑。只是苏娇怜却忘了她脚上不跟脚的鞋,才跑了几步就掉了。
无奈,她只得又顶着雨将鞋寻回来穿好,然后讪讪的看一眼身后的男人。
跟苏娇怜的狼狈模样不同,男人看到落雨,也未疾奔而行,依旧慢条斯理的冒雨而走,闲庭散步般。
雨又急又大,等丫鬟奴仆寻好油纸伞过来时,雨已经停了。
干燥的青石板路上被覆了一层濡湿痕迹,路两旁的青葱郁木被雨水洗涤,散发出更加干净明亮的颜色和气息。
苏娇怜半湿着衣衫坐在马车厢里,身旁是同样湿了骑装的陆重行。
苏娇怜身上的骑装紧紧贴着肌肤,颜色细薄,透出肌理。她环着身子,蜷缩在角落,湿漉的长发贴在后背,薄薄一层,腰臀尽显,简直是鸵鸟埋沙。
陆重行只看一眼,就面无表情的别开了脸。
男人身上的骑装不透肌肤,只贴在身上,将那份宽肩窄腰的身材和八块腹肌暴露的一干二净。
这是陆重行的马车厢,很大,像个小房间似得五脏俱全,甚至还有一个隔间和一个小小的衣柜。
男人打开衣柜,从里头取出一套干净的袍子,转身拉好马车厢中间的隔帘,径直去换了。
苏娇怜湿漉漉的坐在那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她捂着小鼻子,看一眼那被拉的严严实实的帘子,噘起小嘴。
她才不会偷看他呢。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有什么好看的。
“换上。”帘子被猛地拉开,兜头扔过来一件长衫,将苏娇怜整个人都罩在了里头。
长衫上有清冷的小龙涎香味,是陆重行的衣服。
苏娇怜抱着衣服,正准备去后头换,就听男人道:“把鞋扔了。”
苏娇怜低头一看,自己的绣鞋糊着泥水,已经把马车给踩脏了。
燥红了一张小脸,苏娇怜褪了鞋,赤着脚进后头。她换好衫子,拢着湿发,正欲出来,又听外头的人道:“别动,在里头呆着。”
马车辘辘行驶起来,苏娇怜才恍然想起,这是古代,露个脚都要被娶走的地方,她如今衣衫不整的跟陆重行同坐一辆马车已属大忌,哪里还能面对面,眼瞪眼的坐在一起。
想到这里,苏娇怜沉静下来,乖巧盘腿坐在那里。
帘子外,男人换了干衣裳,单手挑起那只泥水斑斑的绣花鞋,从里头抽出棉絮。
绣花鞋温热,似乎还残留着女子肌肤上的温度。男人想起前夜那柔弱无骨的触感,和方才透着白腻色的腰臀,眸色微深。
干干瘦瘦的一个人,哪里知道竟是那么绵软的一只。
不知马车行了多久,苏娇怜歪着身子,倒在软垫上,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帘子被挑开一角,男人微侧眸,看到躺在里头的苏娇怜。
身上穿着他的长衫,素白如雪,青丝云瀑般散开,藕臂压着袖角,露出雪白膀子。因为长衫太大,香肩微露,藕荷色的小衣带子勒在白细肌肤上,衬出细细的红色勒痕。
看上去又乖又小。
蠢得毫无戒心。
苏娇怜再迟钝,在陆重行炙热深邃的目光下,还是察觉到了些许不正常。
这个人不会是现在就想着要剥了她的皮吧!
苏娇怜颤巍巍的端起面前茶碗吃一口茶,压一下惊。
男人突然开口道:“茶凉了,换盏热的吧。”
苏娇怜眨了眨眼,嘴里还含着一口茶水,腮帮子鼓囊囊的抬眸看过来,更衬得一双眼乌黑澄亮。
她咽下那口茶,小小摩挲了一下茶碗,声音细细道:“我吃的是我的茶,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表哥怎么知道,我的茶是凉的,还是热的呢?”
女子抬头,露出一张我见犹怜的俏丽面容来,眉梢眼角带着风情,说话时,将手里那盏吃了一口的香茗往陆重行面前推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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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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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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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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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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