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刺激了。
“姑娘,大姑娘方才差丫鬟过来,说让您不要忘了明日之约。”小牙推开雕花木门,声音憨憨道。
小牙口中的大姑娘是陆嘉。英国公府大房只有陆重行一个嫡子,二房和三房的姐儿都比陆嘉年岁小,所以陆嘉一来,便占了英国公府大姑娘的名号。
苏娇怜回神,面若飞霞,慌张点头。
再过一月,就是陆嘉的生辰了。
陆大老爷爱屋及乌,对陆嘉这个继女也是呵护备至。他今次准备替陆嘉大办生辰宴,想借此机会,将她介绍给皇城内的贵女公子哥们认识。这也是在变相承认陆嘉的地位。
陆嘉的生辰是每年处暑日,一年内最热的日子。而陆重行的生辰是每年大寒日,一年内最冷的日子。当看到作者这个设定的时候,苏娇怜就想,怪不得是男女主,连生辰都对立的这么有个性。
翌日,天气清朗。
苏娇怜换过今年夏日新制的裙衫,端坐在青绸马车内,低眉顺目的捧着一碗茶水轻抿。
陆嘉着一件青萝色长裙,身材高挑纤瘦,梳流苏髻,看着越发温婉宜人。
“表姑娘近日里与大哥如何了?”陆嘉试探着道。
听陆嘉提起陆重行,苏娇怜一瞬时便白了脸。她小小幅度的摇了摇头,“不甚好。”
昨晚刚刚才不小心脸撞了脸。
陆嘉不着痕迹的扬起一抹笑,然后压下,露出一副温柔模样安慰,“表姑娘莫急,过会子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苏娇怜疑狐的看了一眼陆嘉。
今日本来是她跟陆嘉约好,来给陆嘉取生辰礼的日子,却不防陆嘉竟带了苏娇怜去了书斋。
这是皇城内最大的书斋,墨香斋。
自穿越后,苏娇怜头一次出府,也是头一次进古代的书斋。
书斋很大,共有三层,满目望去,琳琅满目,皆是各式书籍。苏娇怜深嗅了嗅,闻到一股清香的淡墨味。
“表姑娘与我来。”陆嘉神秘的领着苏娇怜往书斋内去。
苏娇怜亦步亦趋的跟着,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这次走的剧情。
陆嘉哄骗着苏娇怜拿了许多十八禁的古代言情小黄文回去,让苏娇怜照着上头的比如狐狸精夜勾多情书生,村长富贵一定要跟我钻草垛等奇葩情节去勾引陆重行。
“这些书都是我为表姑娘精心挑选的。”陆嘉将早早备好的一捆书推到苏娇怜面前。
……你这馊主意真棒。
苏娇怜面红耳燥的翻过一页,声音细细道:“这,这是……”
“表姑娘不必害臊,”陆嘉劝道:“所谓烈男怕缠女,只要表姑娘与大哥生米煮成熟饭,还怕老太太不与表姑娘做主吗?”
陆嘉这句“生米煮成熟饭”可说到了苏娇怜心坎里。
苏娇怜当即便点头,一脸郑重的抱着那捆书,“还是嘉妹妹对我好。待我日后嫁给了大表哥,定然不会忘了嘉妹妹的。”
陆嘉含笑点头。真是蠢笨。
买完了书,苏娇怜与陆嘉又去了衣饰铺子。
苏娇怜提前在铺子里给陆嘉定了一套头面,今日正好来取,顺便看看可有什么不足的,也好及时改。
铺子里衣裳首饰俱全。苏娇怜趁着陆嘉试戴头面的时候看中了一双绣花鞋。
“姑娘真是好眼光。您瞧这上头的珍珠,就是全天下都寻不出第二双来。”
苏娇怜看一眼那镶嵌在绣花鞋头的一双半颗乳白珍珠。一只绣花鞋上镶半颗,豆大浑圆,确非凡品。绣花鞋面以藕粉缎面而制,侧边绣着两只捣药玉兔,那白珍珠就变成了浑圆白月,捣药玉兔仰目望去,神态憨憨,十分喜人。
苏娇怜确实喜欢。
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苏娇怜当即便准备要了,却不防那掌柜的道:“不知姑娘是何鞋码?我这鞋做的刁钻,一般人可穿不上。”故此这般好的鞋,才会到如今都没卖出去。
这脚胖的不行,脚太瘦也不行。脚大不行,脚太小了又不行。偏要那骨肉均匀,侬纤得宜的才可。最好还要肤白如玉,才能衬出这缎面的藕粉嫩色。m.xiumb.com
那掌柜的又道:“这鞋若姑娘能穿上,便是送给姑娘都行。万物皆有灵,姑娘若能穿上,便是与这鞋有缘。”
苏娇怜拿起那鞋,小小巧巧一只,巴掌大小,好似是她的鞋码……
“我试试。”
苏娇怜拿鞋去了里间,褪下旧鞋穿上,果真一脚刚好。
乳白的珍珠散着温润玉色,捣药玉兔掂着脚儿,正憨态可掬的仰头瞧着她。绣面周身满是清丽绣纹,触手绵软舒适,穿在脚上十分贴合,就似合该是她的一般。
只是她这脚突兀比原先小了那么多,又纤细了许多,穿着这鞋出去难免会惹人起疑。不过好在女子裙长,只在行走时偶露出一小片鞋尖,应当瞧不出来。
那掌柜的见苏娇怜将这鞋穿上了,面色大喜,当即就打包把它送给了苏娇怜。
不要白不要的东西。苏娇怜不再犹豫,直接提溜着走了。
日落时分,苏娇怜与陆嘉回到英国公府。
她先将那捆书置在了梳妆台下头的小柜子里藏好,然后神色欣喜的换上那双新买的绣花鞋,颠颠的在屋子里头奔了一圈。
果然还是合脚的鞋最舒服。天知道她穿原身的鞋走路都怕什么时候就掉了。
穿着新鞋,闻着隔壁院子里头传来的栀子花香,苏娇怜准备饭后溜达一圈。
这栀子花园苏娇怜去过数次,晚间并不会有人,所以她径直就提着灯笼去了,也没唤小牙跟着。
白日里来时,那栀子花望如积雪,香闻百里,十分震撼。一到晚间,事物模糊,氤氲灯色下,栀子花细腻甜香的味道由四面充斥而来,不似木樨花般呛鼻,香的很是合人胃口。
但是今夜,这香味中却莫名多出了一股铁锈腥气。
当苏娇怜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她只感觉自己脚踝黏腻腻的似被什么东西箍住了。
“啊……”苏娇怜猛地惊叫起来,下意识往下一踩。
脚底软绵绵又硬邦邦的不知踩到个什么东西。
苏娇怜手里的灯笼落到地上,错眼间,她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男人。戴着半边银制面具,露在外头的肌肤苍白一片,身上的血腥气被栀子花香覆盖处,树影参差间,借着花枝繁茂,掩藏了踪迹。
陆重行?别以为你戴了个面罩我就认不出来你了!
苏娇怜瞪圆了一双眼,脑中闪过许多想法。最后从记忆里拎出一段女主夜半勇救男主的狗血戏码。
男主嘛,当然要女主来救了……
苏娇怜仰着小脖子,慢吞吞的转身,假装没看到地上的人,刚一动,却被一把攥住了脚踝。
“现,现,现在的野草都这,这么扎人啊,啊……”
苏娇怜结结巴巴的蹬了蹬脚,没蹬开,再使劲一踹,不知道踹到什么软绵绵的东西,终于挣脱开,疾奔而去。
躺在地上的男人戴着面具,脸上被踩了一脚,他视线模糊的握着手里的那只绣花鞋,缓慢阖目。
很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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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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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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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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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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